费县梁邱镇温凉河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奖补资金项目-雁鸣湖村基础设施改善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费县梁邱镇温凉河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奖补资金项目-雁鸣湖村基础设施改善提升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一、招标人名称:费县梁邱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静
联系电话:15910157366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正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9806030411
三、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费县梁邱镇温凉河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奖补资金项目-雁鸣湖村基础设施改善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ZJDL-20240918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工程概况:
1、费县梁邱镇温凉河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奖补资金项目-雁鸣湖村基础设施改善提升项目,主要包括修建沥青道路、道路划线、人行道修补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费县梁邱镇温凉河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奖补资金项目-雁鸣湖村基础设施改善提升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1806866.35元。
4、工程工期:6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项目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4年10月22日至 2024年10月2 8 日,每日 8:30--17:30 时,过时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 CA 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ggzyjy.linyi.gov.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 11 月13日 09:00 时,过时作废。
2、开标日期:2024年11 月13 日 09:00 时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