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晋县北沙河上游综合治理工程(灾后重建)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3100000021a088210022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宗尧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玮玮0311-8511058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8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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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宁晋县北沙河上游综合治理工程(灾后重建)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3100000021a08821002201
招标内容:

宁晋县北沙河上游综合治理工程(灾后重建)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晋县北沙河上游综合治理工程(灾后重建)监理已由 宁晋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宁晋县北沙河上游综合治理工程(灾后重建)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宁审批投资审字[2023]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晋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晋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宁晋县北沙河上游综合治理工程(灾后重建)监理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北沙河上游桩号0+000-10+400(河渠镇大北苏村-宁西筹备办北沙良村段);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现址范围内重建。修复因灾受损的北沙河两岸堤防损坏段、过村段及上堤坡道。共修复堤防20.8km,修复过村段堤坡防护4.1km。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V等,工程级别为5级。监理服务期限:自发包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止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及本工程附属工程施工的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及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并在人员、仪器设备、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监理工作的需要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息查询”中查询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并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息查询”中查询
3.1.5其他要求:(1)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投标企业注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退休人员应当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相关材料、劳务合同和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缴费材料】;(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3)特别提醒: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7 00:002024-01-2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或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08 09: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 (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晋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文化街9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28号中恒大厦北楼23层
邮编:

/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刘宗尧

联系人: 吴玮玮
电话:

0319-5883593

电话: 0311-8511058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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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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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antaizhaobiao00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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