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SZX-CS-2022-004
2、项目名称:恩施龙麟宫景区临时停车场整治工程
3、预算金额:2158290.38(元)
4、最高限价:2158290.38(元)
5、采购需求:恩施龙麟宫景区临时停车场整治工程,主要对临时停车场地块(8137平方米)及366省道侧小停车场进行平整,修建边界河道河堤,同时配建临时服务用房及临时厕所,车辆出入口设置岗亭及伸缩道闸。包括但不限于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有施工内容(含各类专项工程、附属工程及临时配套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体详见附件。
6、项目工期: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规定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
(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主要管理人员均具有相应岗位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C类证书。
(4)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竞标将被拒绝)。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2楼)。
3、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拟派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套。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3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3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恩施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3楼大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3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恩施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3楼大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恩施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恩施土司城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土司路138号
联 系 人:邓先生
联系方式:15172330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恩施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楼2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718-8456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