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污涝同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183.5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6-440118-04-01-656526
预算金额183.59万元
招标联系人罗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粤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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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7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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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污涝同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6-440118-04-01-656526
投资项目名称 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污涝同治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污涝同治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 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污涝同治工程监理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增城区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100%来自区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污涝同治工程监理 2.1.2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 2.1.3项目规模:本工程在大敦村范围内新建污水管d150-d1200长度约19.041km,新建d200-d500雨水管和300×300-2500×1600雨水渠长度共15.947km,合流立管改造532处,新建DN100雨水立管6.217km,修复工程范围内排水管道结构性缺陷以及功能性缺陷,河涌清淤清障和配套建设检查井;涉及大新路、广荔路、大敦大道等村内主要道路路面破除修复36845平方米,村内主要道路路面改造7890.8平方米,涉及电力、供水等综合管线管线保护2218米等。 2.1.4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3611.433147万元,建安费约11130.349343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 (1)工程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污涝同治工程范围内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等(具体以区域内有效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以及施工合同所确定的内容为准)以及服务类等。 (2)服务范围:《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工程的施工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环保管理、组织协调等施工监理工作,以及委托人委托的材料及实体检测、施工监测等服务监理,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质量保修期满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 2.2.3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准备阶段: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参与施工准备阶段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报建手续。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为止。 工程收尾阶段: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至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审定结算为止。 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至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 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 1835993.68元。
招标内容 监理范围: (1)工程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污涝同治工程范围内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等(具体以区域内有效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以及施工合同所确定的内容为准)以及服务类等。 (2)服务范围:《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工程的施工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环保管理、组织协调等施工监理工作,以及委托人委托的材料及实体检测、施工监测等服务监理,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质量保修期满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
工期(交货期) 详见招标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83.59936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市场监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3.6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7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省、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未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gz.gov.cn/公布的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6月7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7月1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7月1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开标时间 2024年7月1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第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号
招标人联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 020-82768342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粤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国贸中心四街40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82889983/18666551627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 020-82639502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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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招标文件-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污涝同治工程监理.pdf
  • 招标公告-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污涝同治工程监理.pdf
  • 招标公告-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污涝同治工程监理(定稿).docx
  • 招标文件-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污涝同治工程监理(定稿).docx
  • 新塘镇大敦村污涝同治工程监理-监理合同.docx
  • SL202405300026-20240606212138.G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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