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德庆县九市镇办塘坑矿区南侧边坡治理工程剥离土石方弃土5.06万立方米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 德庆县九市镇办塘坑矿区南侧边坡治理工程剥离土石方弃土5.06万立方米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暨电子竞价公告【正式披露公告】 | |||||||||
标的名称 | 德庆县九市镇办塘坑矿区南侧边坡治理工程剥离土石方弃土5.06万立方米 | |||||||||
项目编号 | DQ23-4Y-CQ-ZCJY004 | 转让方类别 | 自然人 | |||||||
标的编号 | DQ23-4Y-CQ-ZCJY00400 | 转让方角色 | 招标人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价款形式代码 | 暂无数据 | |||||||
公告类型 | 挂牌披露 | 挂牌价格 | 506000.000000 |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项目类型 | C01 | 价格单位 | 元 | |||||||
资产类别(实物) | 房产 | 其它形式挂牌报价 | 暂无数据 | |||||||
标的所在行政区域 | 肇庆市德庆县 | 挂牌期间 | 3 | |||||||
交易发生行政区域 | 肇庆市德庆县 | 挂牌日期 | 2023-04-06 00:00:00 | |||||||
交易机构名称 | 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机构代码 | E4412000001 | 交易方式 | 招投标 | |||||||
转让方名称 | 德庆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 发布媒介 | 网上 | |||||||
转让方代码 | 124412265921792187 | |||||||||
转让说明事项 | 详见附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bc00e9f3-edc1-46a9-b68a-bffc7172cb02 |
德庆县九市镇办塘坑矿区南侧边坡治理工程剥离土石方弃土5.06万立方米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暨电子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 DQ23-4Y-CQ-ZCJY004 |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挂牌起始价(元) | 交易 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 | 挂牌公告期、保证金截止时间、登录交易系统申请报名时间及自由竞价时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
DQ23-4Y-CQ-ZCJY004001 | 德庆县九市镇办塘坑矿区南侧边坡治理工程剥离土石方弃土5.06万立方米 | 5.06万立方米 | 506000 | 100000 | 10000 | 2023年4月7日上午8点30分至2023年4月21日上午10点00分止 | 2023年4月21日上午10点00分开始 | |||||||||
限时竞价延时时间 | 180秒(3分钟) | |||||||||||||||
竞价系统网址 | 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登陆,跳转至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 |||||||||||||||
标的展示时间 | 2023年4月19日上午;转让方联系人:郭小姐;电话:0758-7796898; |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基本情况(约定) | 德庆县九市镇办塘坑矿区南侧边坡治理工程剥离土石方弃土5.06万立方米挂网情况如下: 1、本标的物包含的弃土,为德庆县九市镇办塘坑矿区南侧边坡治理工程剥离土石方弃土,弃土数量约为5.06万立方米(《资产评估书》(粤诚德正资评字【2023】第03001号)。 2、受让方需按转让方要求的设计标高,并自行承担地块内所有弃土的清运工作,本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为此,转让方及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物质量、数量或者有瑕疵及其他风险,以上责任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详见《资产交易合同》(注:《资产交易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 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终止项目 |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 | 1、先在上述约定的自由竞价时间内进行自由竞价。 2、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如只有一个意向竞买人出价的,交易系统自动确认成交。 3、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如产生2个或2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出价的,则按上述约定的限时竞价时间,进行限时竞价,请竞买人在自由竞价结束时自行查看是否成交,如未成交,则须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4、限时竞价在延时时间内无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确认以出价最高者成交。 5、如在自由竞价期间未出价的竞买人,则不能进入下一轮限时竞价。敬请竞买人注意。 | |||||||||||||||
签订相应的合同 | 按德庆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 |||||||||||||||
项目分类 | 转让 | |||||||||||||||
资产转让形式 | 按现状标的竞价 | |||||||||||||||
资产所有制 | 国有资产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机构(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或机关法人(或事业法人) | 监管机构(部门) | 资产所有权比例% | 本次资产转让权属比例% | ||||||||||
德庆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 广东省德庆县财政局大楼7楼 | 124412265921792187 | 何锦 | 德庆县人民政府 | 100 | 100 | ||||||||||
资产转让行为内部决议 | 转让方内部决议 | 《德庆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关于德庆县九市镇办塘坑矿区南侧边坡治理工程剥离土石方弃土资产挂牌拍卖会议纪要》 | ||||||||||||||
资产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部门 | 德庆县人民政府 | ||||||||||||||
标的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及评估结果 | 《转让依据市场调查情况说明》 | ||||||||||||||
评估基准日 | 2023 年 3月12日 | |||||||||||||||
意向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续存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意向竞买人应履行的义务 | 1、网上电子竞价成交确认后,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3日内完成标的物的接收,若受让方超过上述接收期限仍未完成标的物的接收,视同受让方放弃对标的物的接收,由转让方自行处置标的物,受让方不得追究转让方责任,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在转让方、受让方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受让方1.5个月(45天)内完成标的物的清运工作,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同意由德庆县自然资源局出具工作量认定书核定认可;最迟不得超过2023 年 月日。若受让方超过上述期限未完成标的物的清运工作,视同受让方放弃对标的物的清运,由转让方自行处置标的物,所得款项由转让方享有,受让方不得追究转让方责任。 3、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按时支付交易价款。 4、标的物位于德庆县九市镇办塘坑矿区南侧边坡治理工程剥离土石方弃土,转让方按现状交付。受让方在实施三通一平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等由其自行安排地点堆放,转让方不提供堆放场地。受让方自行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同意后,可进行机制砂的制作及外运售卖,但场外的砂土不得进场加工。 5、受让方在标的物的作业、销售、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如造成人员伤亡及第三方权益受损等一切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概由受让方负责。 6、合同期满,受让方必须将场地内所有设施、设备、杂物等自行清理完毕,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合同终止。 详见《资产交易合同》(注:《资产交易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 |||||||||||||||
其他须披露的事项 | 1、当受让方违约时,转让方有权依有关规定和程序将上述资产再次拍卖转让,重新拍卖时,原受让方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直至拍卖成功)该资产的价格低于相应原资产交易价格造成的差价以及为实现重新拍卖转让所支付的一切合理费用等损失由原受让方承担,原竞拍保证金归转让方所有; 2、竞买人一旦交纳保证金并通过竞价系统报名,即视为竞买人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认可公告价格,接受标的物现状。 3、转让方及交易中心、拍卖机构对标的物已作了尽职披露,但不承诺已作穷尽披露,请各竞买人充分做好尽职调查,注意交易风险。 详见《资产交易合同》(注:《资产交易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 |||||||||||||||
温馨提示 | 请竞买人按以下两点要求参与竞价,否则,可能导致竞买人无法参与竞价,其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1.建议只用电脑设备并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登录; 2.缴纳保证金时,建议按汇款、转账方式直接到银行柜台人工缴纳,并必须缴纳至竞价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户,填写子账号数字必须要完全完整,如子账号有横杠“-”的也要填写。 | |||||||||||||||
风险提示(一) | 以下9种情形之一,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授权公告) (1)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买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2)竞买人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采取与拍卖行网上联合拍卖的方式时,竞得人逾期或拒绝与拍卖行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6)竞得人放弃受让资格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将重新公告挂牌竞价,重新公告挂牌竞价时,其成交价格如低于原成交价的损失,由原竞得人支付。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申请并缴纳了保证金,视为对标的的现状及挂牌公告价格的认可和接受,竞买人拒绝出价导致流拍的(此款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已设置保留价的除外); (8)违反公告约定和其他转让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上述条款已得到转让方授权,不予退还的保证金由转让方处理,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
风险提示(二) | 1、竞买人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报名,并必须在挂牌公告期内自由竞价出价后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自由竞价结束后如只有一家有效出价,系统将自动确认成交,不再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2、在挂牌公告期内的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未出价导致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3、本项目按标的进行报名,请竞买人选择愿意参与竞买的标的进行报名和支付交易保证金,不要选择按项目进行报名和支付交易保证金,如竞买人不按此约定操作导致不能参与竞价,相关责任也由竞买人自负。 | |||||||||||||||
竞买须知: 一、竞买人实名核验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的必要程序。竞买人企业、其他组织、自然人均可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进行注册登陆,跳转至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登录方式包括: 1.法人可通过微信扫码、账户密码、网银证书、CA证书、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账号登录。 交易方式是网上竞价方式的,登录方式不再要求企业、自然人必须购买CA证书,可采取上述登录方式参与竞价。办理流程详见登陆窗口“用户帮助”,查看使用指南。 二、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网上竞价的,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在公告截止前的有效时间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提交报名申请。 三、申请人通过缴纳交易保证金是获得网上竞价活动的资格条件。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后,点击生成子账号按钮,再点击交易保证金银行,即可获得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随机子账号,子账号是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申请人必须在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将交易保证金汇入交易系统指定的账户,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网上交易系统赋予申请人对应标的的竞买资格。 四、交易保证金必须通过汇款、转账方式在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转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 建议由竞买人本人缴纳交易保证金,如竞买人坚持通过非本人代缴纳交易保证金,一旦缴纳,即视为交易保证金的支付人自愿为竞买人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请代缴交易保证金者注意相关法律风险。 交易保证金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因银行交易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提前缴纳交易保证金。 五、竞价流程:
六、竞买人若违反相关法规政策及公告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结束,竞买人向交易中心提交本公告约定的报名资料,由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竞买人未能成为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竞买人可在挂牌期内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查阅资产转让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七、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不符合公告约定的要求,竞价结束后,被交易中心审核认定为资格无效的。 2.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因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4.报价低于挂牌价的。 5.设有保留价的项目,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的。 6.报价不符合网上竞价公告、须知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敬请竞买人高度关注。 八、本次项目的挂牌公告与竞价公告同步发布。竞价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最高出价的竞买人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提交资料(详见《资料清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对最高出价的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最高出价的竞买人提供补充资料。资格审核后,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向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发出《受理及组织签约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最高出价的竞买人自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出具《受理及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德庆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与最高出价的竞买人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九、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必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提供以下《资料清单》供资格审核。如未按要求向交易中心提供资料,交易中心有权拒绝出具《交易鉴证书》。 法人(其他组织):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可以提供“一照一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代替。) 4、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5、公告、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验原件) 自然人: 1、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保证金缴纳凭证。 3、公告、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签名、盖章(指模)(验原件) 十、本项目的竞得人在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提交相关资料时,如选择“只跑一次”的办理流程,请按本公告左下角附件《关于产权交易选择“只跑一次”有关事项和责任约定的公告》的具体要求办理。 十一、本公告所称竞买人是指有竞价意向并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提交竞价申请并缴纳了竞买交易保证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续存的法人、其他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竞买人是指经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要求的竞买人。 | ||||||||||||||||
风险提示 | 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竞买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 | 联系人 | 冯先生、李小姐 | ||||||||||||||
联系电话(传真) | 0758-7788639 | |||||||||||||||
地址 | 德庆县财政局大楼二楼西边 |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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