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宿城第一初级中学南翔校区西大门道路改造及绿化项目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02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p-szcg2023135
预算金额102万元
招标公司宿城第一初级中学
招标联系人余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18055787068
中标公司安徽东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2万元
中标联系人苏永康
公告正文
宿城第一初级中学南翔校区西大门道路改造及绿化项目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2023135
二、项目名称:宿城第一初级中学南翔校区西大门道路改造及绿化项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东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浍水路与拂晓大道交汇处银杏山庄6幢1005室
中标(成交)金额:10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乔梅昌(组长)、王海、刘新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金额0.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及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联系方式:陈工1805578706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城第一初级中学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浍水路 629 号
联系方式:余老师 18005576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
联系方式:陈工 18055787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老师、陈莹
电 话:18005576768、1805578706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情况
3.成交结果公告
4.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EP-SZCG2023135
二、项目名称:宿城第一初级中学南翔校区西大门道路改造及绿化项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东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浍水路与拂晓大道交汇处银杏山庄6幢1005室
中标(成交)金额:10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宿城第一初级中学南翔校区西大门道路改造及绿化项目采购 施工范围:宿城第一初级中学南翔校区西大门道路改造及绿化项目采购,包含原有沥青路面破碎、原路缘石拆除、新铺沥青路面、新铺广场砖、新铺硅PU路面、新砌路缘石、铺设管网、砌筑检查井及雨水口、安装篮球栅栏、安装路灯、成品雕塑、栽植绿化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30 日历天 项目经理:苏永康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212118032 |
五、评审专家名单:乔梅昌(组长)、王海、刘新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金额0.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及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联系方式:陈工1805578706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城第一初级中学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浍水路 629 号
联系方式:余老师 18005576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
联系方式:陈工 18055787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老师、陈莹
电 话:18005576768、1805578706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情况
3.成交结果公告
4.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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