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常州市行政中心等自动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及系统调试项目成交公告
自动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及系统调试钢瓶检测及系统调试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科研仪器设备监狱企业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计算机办公设备无线局域网产品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正版软件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合同草案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免费培训服务质量保证售后服务解决方案政府购买服务施工组织设计钢瓶拆卸拆装运输费相关零部件更换气体释放充装钢瓶补漆气瓶检测七氟丙烷气体钢瓶检测二氧化碳气体钢瓶检测氮气气体钢瓶检测氮气瓶气体钢瓶检测驱动瓶更换七氟丙烷药剂二氧化碳药剂灭火剂瓶组防锈防野蛮装卸原厂保修卡配件随机工具启动监督运行系统维护现场安装伴随服务维修免费维护基本结构性能构造处理操作保养管理排除技术培训货物维护内含药剂70L驱动瓶4L驱动瓶
金额
37.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8/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龙控竞磋商[2022]04-020
预算金额53万元
招标公司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葛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龙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思雨0519-82018281
中标公司江苏华腾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37.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常州市行政中心等自动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及系统调试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龙控竞磋商[2022]04-020
二、项目名称:常州市行政中心等自动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及系统调试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华腾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88875637M
供应商地址:无锡市梁溪区会北路29号5栋
中标(成交)金额:378000元
货物类 |
名称:常州市行政中心等自动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及系统调试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陆正团、强云越、秦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服务费342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项: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龙城大道1280号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方式:0519-8568 5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龙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茶花路300号
联系方式:0519-8201 8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思雨
电话:0519-8201 8263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标的主要信息
企业声明函
附件:
常州市行政中心等自动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及系统调试项目采购文件.doc 常州市行政中心等自动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及系统调试项目采购文件.doc
企业声明函.jpg 企业声明函.jpg
标的主要信息.jpg 标的主要信息.jpg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龙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编号/包号:龙控竞磋商[2022]04-020项目名称:常州市行政中心等自动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及系统调试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章采购邀请目录
项目编号:龙控竞磋商[2022]04-020一、项目基本情况(常州市行政中心等自动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及系统调试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创投大厦三楼310)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采购邀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合同履行期限:以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开工后30日内完成自动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及系统调试工作。采购需求:根据《钢瓶安全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的要求,对常州市行政中心、“两馆”及政务中心气体灭火系统钢瓶进行检测并进行系统调试至正常工作及气体灭火系统钢瓶及其启动钢瓶进行钢瓶拆卸、运输、检测、瓶头阀(含压力表)检测及相关零部件更换,气体释放、充装,钢瓶补漆以及对原系统进行系统恢复,以保证气体灭火系统钢瓶的正常使用。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53万元(市行政中心及两馆37万元,市政务服务中心16万元)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3万元(市行政中心及两馆37万元,市政务服务中心16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常州市行政中心等自动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及系统调试项目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钢瓶检测厂商的资质证书。☑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2.1中小企业政策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1)报名申请表(格式请至我公司官网办事指南自行下载)(原件)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方式:现场报名地点:江苏龙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钟楼区茶花路300号(创投大厦三楼)]
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单位名称。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采购文件。(6)供应商须提供钢瓶检测厂商的资质证书。(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4)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公告期限地点:江苏龙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江苏龙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常州市钟楼区茶花路300号(创投大厦三楼)])时间:2022年8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江苏龙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江苏龙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常州市钟楼区茶花路300号(创投大厦三楼)])截止时间:2022年8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4.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3.现场踏勘:采购单位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投标单位如有需要,请自行联系勘察。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招标平台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1.投标单位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2年8月9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江苏龙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加盖公章)。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7.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对于参与评标活动的评审专家,进入评标场所前,如实填写《专家信息承诺书》。对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的评标专家不得参加评标活动。(1)参与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管理要求,凡进入活动现场人员,必须自行佩戴口罩并采取“测温+健康码+行程码”措施。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保安和平台机构人员的指挥和管理。5.疫情防控措施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响应文件应按顺序胶装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目录索引。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联系方式:0519-85685829联系人:葛先生地址:龙城大道1280号名称: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1.采购人信息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周思雨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519-82018281地址:常州市钟楼区茶花路300号(创投大厦三楼)名称:江苏龙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供应商须知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0519-82018262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因疫情防控供应商自行安排人员至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在成交后不得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向采购人提出其他任何要求。□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 |
3.1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 |
4.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0.2 | 报价 | 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 |
11.1 | 磋商保证金 | 免收 |
12.1 | 响应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____60___日历天。 |
23.5 | 分包 |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 |
24.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_书面送达_。 |
24.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江苏龙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9-8201 8263;通讯地址:江苏龙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常州市钟楼区茶花路300号(创投大厦三楼)]。 |
25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0万元(含)以下2000元,20-100万元(含)以下0.8%,100万元—500万元0.6%,以上略。成交服务费收费最低为人民币2000元,若按上述计算方式不足人民币2000元的,则按人民币2000元收取。缴纳时间: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一说明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进口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4.3.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4.6.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信息安全产品4.5.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5.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正版软件4.4.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
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响应费用4.7.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
合同草案条款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供应商须知采购邀请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构成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
10.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磋商保证金10.3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终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0.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1.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10.1.2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0.1.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胶装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目录索引,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响应有效期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保证金。
在封皮上注明供应商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注明的接收时间和接收地点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密封的响应文件应: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论供应商中标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提交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规定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如果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原封退回。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口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的字样。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在送达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迟交的响应文件迟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公证人员或供应商代表当众检验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拆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权酌情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磋商五评审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修改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磋商小组现场由供应商代表查验响应文件密封及签章情况。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竞争性磋商活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磋商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争性磋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评审、不予退还。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竞争性磋商活动。磋商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供应商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在评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非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系。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争性磋商结束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有关成交信息,须经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报批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通知有关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得悉的任何信息都不承担责任,并保留对其信息来源追究的权力。磋商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确定成交供应商六确定成交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终止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合同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询问与质疑
代理费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
《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一、评审程序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符合性审查要求《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1-1 |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1-2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2-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供应商单独参与磋商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2-2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
3-1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 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1 | 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2 | 响应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 |
3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
4 | 报价唯一性 | 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 |
6 | 签署、加盖公章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 |
7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
8 | ★号条款响应(如有) | 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如有) |
9 | 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 |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 |
10 | 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 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 |
11 | 报价的修正(如有) |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
12 | 进口产品(如有) | 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 |
13 | 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 | 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响应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响应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 |
15 | 公平竞争 | 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
16 | 串通响应 |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无须交纳的除外)。 |
17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8 | 其他无效情形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最终填写总报价(本项目采用多次报价,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作为首次报价,首次报价、磋商过程中报价以及最终报价均不能高于最高限价,本次磋商的最终报价为本项目的总报价。)、填写承诺函;评审过程中,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R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最终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磋商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__/____。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其他:__/____。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_。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_。
1、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要求“原件核查”的须在投标截止前将相关原件或公证件随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以供评委会核查,过时不予接收。注:二、评审标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报告违法行为
序号 | 评审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标依据 |
一、报价部分 | 40 | |||
1 | 报价 | 40 | 1.确定无效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不予评审。2.确定磋商基准价:磋商基准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40分。3.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40%×10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
二、技术部分 | 39 | |||
2 | 资质要求 | 5 | 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的得5分;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的得3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3 | 人员配置 | 15 | 1.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一级消防工程师的,有1人得3分,最高得9分;2.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一份得3分,最高6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人员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含项目负责人)的近三个月(自开标之日起往前推算)的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部门签章。 | |
4 | 企业实力 | 9 | 供应商取得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注:认证类别须与机构批准认证类型相符,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机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stitutionBody/authenticetionList?currentPosition=”网页截图及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少提供相关材料不得分。 | |
5 | 成功案例 | 10 | 投标单位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份得5分,最高得10分。提供业绩合同、使用方验收证明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 |
三、服务方案 | 21 | |||
1 | 施工组织设计 | 21 | 根据方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合理性、全面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1)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编制施工总体部署;优秀的得3分,良好的得2分,差的得1分。(2)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的针对施工方案;优秀的得3分,良好的得2分,差的得1分。(3)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的安全措施及环境污染措施;优秀的得3分,良好的得2分,差的得1分。(4)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优秀的得3分,良好的得2分,差的得1分。(5)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应急措施;优秀的得3分,良好的得2分,差的得1分。(6)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优秀的得3分,良好的得2分,差的得1分。(7)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的此次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案;优秀的得3分,良好的得2分,差的得1分。 |
三、计划开工日期: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二、服务期限:以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开工后30日内完成自动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及系统调试工作。一、项目概况: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钢瓶安全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的要求,对常州市行政中心、“两馆”及政务中心气体灭火系统钢瓶进行检测并进行系统调试至正常工作及气体灭火系统钢瓶及其启动钢瓶进行钢瓶拆卸、运输、检测、瓶头阀(含压力表)检测及相关零部件更换,气体释放、充装,钢瓶补漆以及对原系统进行系统恢复,以保证气体灭火系统钢瓶的正常使用。第四章采购需求、为便于评分,请供应商按评分表样式,逐条列出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格式自拟。2、评标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和原件或公证件)的,不作为评标依据,不得分。
七、服务承诺:气瓶检测及系统调试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发票,在30天内一次性付清,市行政中心及两馆与市政务服务中心须分开支付。在检测前双方对气瓶内气体进行过磅称重,正常应在标准区域范围内,不在标准区域范围内的进行称重,不足部分在检测完成补充完整后再称重,双方做好记录签字认可便于将来结算。气瓶检测每只气瓶内气体损耗不能超过10%,由双方在检测前及检测后进行称重,双方做好记录签字认可便于将来结算,七氟丙烷气体结算单价按供应商投标文件所报单价进行结算。若七氟丙烷气瓶检测每只气瓶内气体损耗超过10%,则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所产生的损耗费用。六、付款方式:五、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四、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3万元(市行政中心及两馆37万元,市政务服务中心16万元)
设备清单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七氟丙烷气体钢瓶检测 | 瓶 | 58 | 其中包含20瓶外储压式 | ||
2 | 二氧化碳气体钢瓶检测 | 瓶 | 212 | |||
3 | 氮气气体钢瓶检测 | 瓶 | 20 | 70L驱动瓶 | ||
4 | 氮气瓶气体钢瓶检测 | 瓶 | 5 | 4L(1瓶)、6L(4瓶)驱动瓶 | ||
5 | 驱动瓶更换 | 瓶 | 27 | 4L驱动瓶 | ||
6 | 七氟丙烷药剂 | 公斤 | 1950.68 | 其中包含20瓶外储压式 | ||
7 | 二氧化碳药剂 | 公斤 | 979.44 | |||
8 | 拆装运输费 | 项 | 10 | 分10批次,包含拆卸、安装、机械使用 | ||
9 | 灭火剂瓶组替用 | 项 | 1 | 包含:七氟丙烷33瓶、二氧化碳40瓶、驱动瓶10瓶内含药剂 | ||
10 | ||||||
11 | 合计 | |||||
12 | ||||||
13 | 七氟丙烷总重量 | 5737.3(总重量)*34%(检测损耗)=1950.68充装量 | ||||
14 | 二氧化碳总重量 | 8904(总重量)*12%(检测损耗)=979.44充装量 | ||||
备注:1、以上报价包含气体钢瓶检测、钢瓶处理、阀门组装、阀门维护、气密性试验、油漆,对原有药剂进行分析,合格后回收,损耗按照34%计算,对药剂充装量不足补充; | ||||||
2、现场运到厂里5次,厂里运到现场5次,共10次;备用瓶组七氟丙烷33瓶、二氧化碳40瓶、驱动瓶10瓶内含药剂; | ||||||
3、以上检测充装具备相应检测资质,检测单位的编号可在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验证; | ||||||
4、参照TSG 23-2021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 ||||||
5、检测机构具备气瓶充装许可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
6、充装检测时间:5批次、一次周期4个日历日,合计20个日历日(包含拆装,反厂充装检测) | ||||||
7、药剂价格有效期为:15天; |
6.检测过程中,每只钢瓶内气体损耗不能超过10%。若每只钢瓶内气体损耗超过10%,则由供应商负责补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不补足,则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所补足气体所需的费用。5.供应商在拆装、搬运、测试钢瓶时,造成气体泄漏、人员伤亡或其它设备损坏,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供应商拆装钢瓶时损坏管道、墙体、天花时,供应商需要负责恢复原状或按照原价赔偿。3.在钢瓶拆除、安装、调试时,如果造成系统喷气功能失效、瓶头阀不动作、误喷等异常情况时,属供应商原因的,则由供应商免费负责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功能。如果由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所有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2.供应商应保证检测合格的钢瓶可以安全使用一个周期(三年),若检测合格的钢瓶在一个检测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负责重新检测;如果由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所有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1.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影响其它系统的正常运行或者对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因此造成所有损失应由供应商承担。
第一条产品具体情况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时间:年月日供应商(以下称乙方):签订地点: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合同编号: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产地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市场单价(元) | 成交单价(元) | 成交总金额含税价(元) |
合计人民币金额(小写):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包装、运输、保险、辅助设备、安装调试、管理、维护(包括质保期内的一切维修、保养、更换零部件、人工等)、劳务、培训、验收、办公设备、设备、工具、耗材、运送工具及耗材、利润、风险、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货物或者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供应商的报价之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实际使用人的时间。签约合同总价(人民币,下同):元(小写)。第三条合同价格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产品:,产品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乙方磋商响应文件。第二条合同标的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3)成交通知书;(2)乙方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第四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第七条包装要求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第六条质量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五条权利保证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磋商响应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磋商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地点由甲方指定。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八条交货和验收3.乙方保证货物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a.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5.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甲乙双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个工作日内进行运行效果验收,在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调试计划(包括调试程序、环境、内容和检验标准、调试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调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将记录提供给甲方。调试检验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生产厂家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配置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3.结算原则:固定价。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第十条合同款结算及支付/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第十一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付款方式:气瓶检测及系统调试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发票,在30天内一次性付清,市行政中心及两馆与市政务服务中心须分开支付。在检测前双方对气瓶内气体进行过磅称重,正常应在标准区域范围内,不在标准区域范围内的进行称重,不足部分在检测完成补充完整后再称重,双方做好记录签字认可便于将来结算。气瓶检测每只气瓶内气体损耗不能超过10%,由双方在检测前及检测后进行称重,双方做好记录签字认可便于将来结算,七氟丙烷气体结算单价按供应商投标文件所报单价进行结算。若七氟丙烷气瓶检测每只气瓶内气体损耗超过10%,则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所产生的损耗费用。
3.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3.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磋商承诺执行。3.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3.2所购货物按乙方磋商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用计入总价。3.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3.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1.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物完成安装调试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或完成安装调试超过10天(含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发出之日生效。第十二条违约责任4.本项目免费保修期为年。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3.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其他未尽事宜,以《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7.乙方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应当赔偿甲方所有损失。6.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5.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4.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运行效果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同时甲方有权按照本条第1点不予向乙方主张违约金,若仍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发出之日生效。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甲方因主张上述权利而支出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保函费等,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交付货物后,甲方发现货物的质量与合同内容不符或证实货物存在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3日内到甲方处,商量解决货物质量或缺陷问题。若乙方未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损失以及扩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全部货物,返还所有货款,并有权按照合同总额5%标准向乙方主张违约金;或者有权安排第三方解决货物质量或缺陷问题,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在应付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有权按照合同总额5%标准向乙方主张违约金。若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则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第十六条质量问题或缺陷的索赔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诚实信用3.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甲方:乙方: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代理机构执壹份存档。1.本合同自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公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见证方仅对甲乙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事实进行见证,不代表任何承诺或保证,该合同的履行等相关情况均与见证方无任何关系。第十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磋商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以上合同格式供参考,甲乙双方可以根据不同的采购内容进行调整,但不能违背招标内容和要求。)备案日期:年月日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茶花路300号单位名称:江苏龙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备案章)[见证方]账号:
4、响应文件应按格式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按要求签字。本处所指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盖章是指加盖鲜章。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5、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辨,必要时磋商小组有权要求提供原件或公证件进行核对。
(采购人名称)致:江苏龙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格声明函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日期: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主要设备有: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公章)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日期:________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我方参加你方就常州市行政中心等自动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及系统调试项目项目/常投竞磋采-2022029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响应函3响应函(实质性格式)日期:
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常州市行政中心等自动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及系统调试项目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地址:单位名称: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说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供应商:(加盖公章)
供应商(盖章):特此声明。代理人的代理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与代理人的代理期限一致。本授权委托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常投竞磋采-2022029号号项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事务,我单位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授权委托书5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
邮箱:通讯地址:通讯电话: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附: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6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2.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采购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说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单位:人民币开标一览表7报价一览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投标总价 |
3、表式参考,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调整*2、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涉嫌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供应商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注:1、项目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制造(采购)、配件、运输、装卸、人工、安装、调试、验收、措施费、利润、管理费、规费、税金(含增值税)、总包配合管理费、技术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
设备分项报价表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七氟丙烷气体钢瓶检测 | 瓶 | 58 | 其中包含20瓶外储压式 | ||
2 | 二氧化碳气体钢瓶检测 | 瓶 | 212 | |||
3 | 氮气气体钢瓶检测 | 瓶 | 20 | 70L驱动瓶 | ||
4 | 氮气瓶气体钢瓶检测 | 瓶 | 5 | 4L(1瓶)、6L(4瓶)驱动瓶 | ||
5 | 驱动瓶更换 | 瓶 | 27 | 4L驱动瓶 | ||
6 | 七氟丙烷药剂 | 公斤 | 1950.68 | 其中包含20瓶外储压式 | ||
7 | 二氧化碳药剂 | 公斤 | 979.44 | |||
8 | 拆装运输费 | 项 | 10 | 分10批次,包含拆卸、安装、机械使用 | ||
9 | 灭火剂瓶组替用 | 项 | 1 | 包含:七氟丙烷33瓶、二氧化碳40瓶、驱动瓶10瓶内含药剂 | ||
10 | ||||||
11 | 合计 | |||||
12 | ||||||
13 | 七氟丙烷总重量 | 5737.3(总重量)*34%(检测损耗)=1950.68充装量 | ||||
14 | 二氧化碳总重量 | 8904(总重量)*12%(检测损耗)=979.44充装量 |
9合同条款偏离表*2、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涉嫌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供应商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注:1、项目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制造(采购)、配件、运输、装卸、人工、安装、调试、验收、措施费、利润、管理费、规费、税金(含增值税)、总包配合管理费、技术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
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注:项目名称:常州市行政中心等自动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及系统调试项目项目项目编号:合同条款偏离表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采购需求偏离表10采购需求偏离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1.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则响应无效。注:项目名称:常州市行政中心等自动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及系统调试项目项目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2)项目管理方案;1)项目组织实施方案;11项目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12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6)其他。5)优惠条款或承诺;4)培训方案、技术支持等方案;3)拟达到的标准,配备的人员、设备配置等;
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13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项目编号:
项目时间 | 项目甲方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
人员身份 | □采购单位代表 □供应商代表 □评标专家 | |||
参加:□开标□评标 | ||||
项目名称 | ||||
个人健康情况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有□无 | ||||
近14天内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否 □是,到达时间为: | ||||
近14天内是否离开过常州?□否 □是 | ||||
离开常州往 | 返常日期 | |||
途径(换乘) | 途径日期 | |||
近14天内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接触情况?□否□是,接触时间为: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申报人(签名):单位(公章)日期: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
14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常州市机关事
务管理局(单位名称)的常州市行政中心等自动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及系
统调试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
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常州市行政中心等自动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及系统调试项目(标的
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_江苏华腾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28人,营业收入为39597_万元,资产总额为
43703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碳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万元,资产总额为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反安装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
B
晶潘
企业名称盖章)
X印辉
日期:2022年8月8
0213008A0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设备分项报价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1 | 七氟丙烷气体钢瓶检测 | 瓶 | 58 | 828 | 48024 | 其中包含20瓶外储压式 | |
2t | 二氧化碳气体钢瓶检测 | 瓶 | 212e | 612 | 129744 | ||
3元 | 氮气气体钢瓶检测 | 瓶 | 20 | 612 | 12240 | 70L驱动瓶 | |
4 | 氮气瓶气体钢瓶检测 | 瓶 | 5 | 277.2e | 1386 | 4L(1瓶)、6L(4瓶)驱动瓶 | |
5 | 驱动瓶更换 | 瓶 | 27 | 900 | 24300 | 4L驱动瓶 | |
6 | 七氟丙烷药剂 | 公斤 | 1950.68 | 57.6 | 112359.17e | 其中包含20瓶外储压式 | |
7 | 二氧化碳药剂 | 公斤 | 979.44 | 13.68 | 13398.74← | 七 | |
8 | 拆装运输费 | 项 | 10 | 2016元 | 20160 | 分10批次,包含拆卸、安装、机械使用 | |
9 | 灭火剂瓶组替用 | 项 | 1 | 16388.09 | 16388.09 | 包含:七氟丙烷33瓶、二氧化碳40瓶、驱动瓶10瓶内含药剂 | |
10e | t | ||||||
11 | 合计 | t | 378000t | t | |||
12e | |||||||
13 | 七氟丙烷总重量 | 5737.3(总重量)*34%(检测损耗)=1950.68充装量 | 5737.3(总重量)*34%(检测损耗)=1950.68充装量 | 5737.3(总重量)*34%(检测损耗)=1950.68充装量 | 5737.3(总重量)*34%(检测损耗)=1950.68充装量 | 5737.3(总重量)*34%(检测损耗)=1950.68充装量 | |
14 | 二氧化碳总重量 | 8904(总重量)*12%(检测损耗)=979.44充装量 | 8904(总重量)*12%(检测损耗)=979.44充装量 | 8904(总重量)*12%(检测损耗)=979.44充装量 | 8904(总重量)*12%(检测损耗)=979.44充装量 | 8904(总重量)*12%(检测损耗)=979.44充装量 |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