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周边水系恢复治理项目(穿油气燃气管道工程安全评价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65.3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5/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cg-2022041900042
预算金额65.3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奇安环科技有限公司65.3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CS-20220419000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中奇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周边水系恢复治理项目(穿油气燃气管道工程安全评价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20419000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周边水系恢复治理项目(穿油气燃气管道工程安全评价采购项目)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中标人应负责完成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周边水系恢复治理项目(穿油气燃气管道工程安全评价采购项目)、协助建设单位取得能源主管部门项目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等审查意见,具体要求如下:1、负责协助建设单位按能源主管部门要求收集相关申请材料;2、本项目安全评估工作分为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现场实际情况、后续影响等安全评价报告。3、按能源主管部门要求负责编制项目设计方案安全评价报告(本项目涉及穿油气燃气管道权属单位有蓝天航油、忠武线潜湘支线(西气东输)、兰政长石油、长浏输汽、新奥燃气等公司,预计本项目有11处河道穿管道位置,管道具体位置和数量由管道权属单位进行确定),并负责预审、提出预审意见,通过预审后,协调能源主管部门召开专项设计保护方案审查会;配合建设单位及时反馈闭合评审意见,跟踪出具能源主管部门审查意见;配合项目管道设计单位编制出具符合相关规范及能源主管部门要求的专项保护设计文件;最终取得能源主管部门专项保护方案设计的批复。4、按能源主管部门要求负责编制项目施工方案、现场实际情况、后续影响等安全评价报告(本项目涉及穿油气燃气管道权属单位有蓝天航油、忠武线潜湘支线(西气东输)、兰政长石油、长浏输汽、新奥燃气等公司),并负责预审、提出预审意见,通过预审后,协调能源主管部门召开专项施工方案、现场实际情况、后续影响等审查会;配合建设单位及时反馈闭合评审意见,跟踪出具能源主管部门审查意见;配合项目管道施工单位编制出具符合相关规范及能源主管部门要求的专项保护施工方案文件;最终取得能源主管部门专项施工保护方案的批复。 1653800
 合计金额小写: 6538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伍万叁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报价表

项目名称: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周边水系恢复治理项目(穿油气燃气管道工程安全评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SCG-202204190004

序号 分项名称 品目分类/品牌 计量单位/型号规格 具体要求/制造厂商名称 单价(元) 数量 小计 备注
1 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周边水系恢复治理项目(穿油气燃气管道工程安全评价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653800.00 1 653800.00 /
2 合计 / / / / / 653800.00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5-15 —— 2023-05-14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分别协助设计单位取得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周边水系恢复治理项目(穿油气燃气管道工程)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由能源主管部门或相关权属单位批复的文件或意见(即设计阶段、施工阶段)。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69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取得能源主管部门或相关权属单位设计方案批复(或意见)后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69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取得能源主管部门或相关权属单位施工方案批复(或意见)和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长兴支行(中奇安环科技有限公司:43050111705909213193)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1)、乙方须按照能源主管部门或相关权属单位要求,编制项目设计方案安全评价报告,并负责预审、提出预审意见;通过预审后,协调能源主管部门或相关权属单位召开专项设计保护方案审查会;配合建设单位及时反馈闭合评审意见,跟踪出具能源主管部门或相关权属单位审查意见;配合项目管道设计单位编制出具符合相关规范及能源主管部门或相关权属单位要求的专项保护设计文件;取得能源主管部门或相关权属单位专项保护方案设计的批复(或意见)。

(2)、乙方须按照能源主管部门或相关权属单位要求,编制项目施工方案、现场实际情况、后续影响等安全评价报告,并负责预审、提出预审意见;通过预审后,协调能源主管部门或相关权属单位召开专项施工方案、现场实际情况、后续影响等审查会;配合建设单位及时反馈闭合评审意见,跟踪出具能源主管部门或相关权属单位审查意见;配合项目管道施工单位编制出具符合相关规范及能源主管部门或相关权属单位要求的专项保护施工方案文件;取得能源主管部门或相关权属单位专项施工保护方案的批复(或意见)。

(3)、达到国家及湖南省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能源部门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见招标采购文件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见招标采购文件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见招标采购文件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县望仙路598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关口街道锦程大道奥园广场3幢1单元242号
法定代理人: 彭自力 法定代理人: 柳利
委托代理人: 瞿先生 委托代理人: 廖巍
电话: 0731-85283152 电话: 0731-83109666
传真: 0731-85283152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4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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