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医疗保障“两结合三赋能”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总则
1.
规范定义
本文为沈阳市医疗保障“两结合三赋能”项目的技术需求。本项目建设所需的软件和服务公司(以下称“投标人”)应向沈阳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称“采购人”)就沈阳市医疗保障“两结合三赋能”项目技术需求做出详细答复。
2.
规范内容
本文适用于沈阳市医疗保障“两结合三赋能”项目建设。本文给出采购人对系统建设所需要的软件功能和各项服务要求,这些要求将在后续各章节中列出,以供投标人编写技术建议书、项目开发计划及报价书时参考使用。
3.
有关内容的说明
(1)未经采购人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本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2)采购人在任何时候保留和拥有对本文件的解释权和修改权。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和补充本文,修改补充后的最终版本将作为合同附件留存。
4.
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资料
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建议书应按照以下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一)项目背景综述
(二)项目需求分析
(三)总体设计方案
(四)功能设计方案
(五)性能设计方案
(六)安全设计方案
(七)项目管理方案
(八)测试及验收方案
(九)培训方案
(十)售后服务方案
二、
软件功能需求
1.
医保“一码通办”应用平台
通过医保码(市民码)实现信息共享。将“一码通城”应用到医保经办服务中,扫描医保码识别身份后,调用办理医保业务所需的电子证照和电子数据信息,利用多渠道数据资源,实现线下窗口、自助一体机、沈阳智慧医保APP扫码即办的业务经办新模式,实现医保服务“多渠道融合”。
将窗口服务事项、经办材料、系统模块、经办周期等服务事项列出清单,通过横向数据共享获取电子证照等公共资源信息,实现医保经办流程、经办材料、经办周期、经办窗口的流程再造;纵向将医保服务延伸至街道社区(村)、银行、医药服务机构,部署医保自助服务设备,通过扫描医保电子凭证(市民码),群众在家门口即可快速办理医保所有服务事项。
通过数据共享应用,打造医保全事项网上办理,努力实现“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的高效服务,解决医保退休业务窗口经办风险,缓解窗口排队压力,畅通网办渠道,提升网办服务感观体验和网办率。依托于系统流程再造,支撑“免申”系列业务。涵盖例如新生儿参保登记精准推送“免申即保”,生育津贴申领“免申即享”,个人账户清退“免申即退”。
医保“一码通办”应用平台包括:中心业务经办、APP服务改造、自助机改造、单位网厅改造。
中心业务经办功能有:灵活就业参保登记一码通办、灵活就业在职转退休一码通办、灵活就业终止参保一码通办、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一码通办)、城乡居民终止参保(一码通办)、单位参保登记、单位信息维护、新生儿免申即参、在职转退休、生存比对,生成对应的封锁、转入模块获取部队参保信息、生存比对司法数据、全省死亡火化数据同步、个人账号清退、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缴纳一码通办、生育保险免审计办。
APP服务改造功能包括:灵活就业参保登记一码通办、灵活就业在职转退休、灵活就业终止参保、灵活就业人员中断月核定、灵活就业人员转外地/居民/单位/退保、个人账户清退、线上转入申请、线上转出申请、线上转移查询、线上撤销申请、转入年限查询、线下转入进度查询、打印《参保凭证》、线下转出进度查询、线下转入申请、赋能智慧医保 APP 功能同步到智慧医保公众号办理、升级新版UI。
自助机改造功能包括:灵活就业参保登记一码通办、灵活就业在职转退休、灵活就业终止参保、灵活就业人员中断月核定、参保人员信息变更、个人账户清退、线上转入申请、线上转出申请、线上转移查询、线上撤销申请、转入年限查询、线下转入进度查询、线下转出进度查询、线下转入申请、升级新版UI。
单位网厅改造功能包括:单位参保登记、单位信息维护、在职转退休、职工个人账户清退、单位核定删除。
1.1.
中心业务经办
1.1.1.
灵活就业参保登记一码通办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向户口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业务。
1.1.2.
灵活就业在职转退休一码通办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满足法定退休条件时,办理在职转退休业务。
1.1.3.
灵活就业终止参保一码通办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非死亡终止参保。
1.1.4.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一码通办
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未参加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包含新生儿、未成年居民、成年居民、老年居民、学生)可向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业务。
1.1.5.
城乡居民终止参保一码通办
参保人由于死亡、出国定居等原因终止医疗保险参保关系时,向所属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终止参保业务。
1.1.6.
单位参保登记
支持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有雇工)、社会团体办理单位参保登记。
1.1.7.
单位信息维护
维护单位信息、专管员和银行信息。
1.1.8.
新生儿免申即参
1.通过公安户籍接口,定时获取沈阳市户籍信息,筛选出户籍为沈阳市的新生儿;
2.沈阳市的新生儿与医保系统内参保信息的比对,精准确定未参保新生儿;
3.核实新生儿母亲是否绑定“沈阳智慧医保”APP或注册公众号;
4.三重比对出精准名单,向宝宝母亲推送参保提醒消息和链接,引导完成参保。
1.1.9.
在职转退休
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满足法定退休条件时,单位经办人通过单位网厅申请办理在职转退休业务,符合即办条件的可申请办理。
1.1.10.
生存比对,生成对应的封锁
实现生存比对,生成对应封锁信息。
1.1.11.
转入模块获取部队参保信息
调取部队转移信息,完成退役军人参保转移业务。
1.1.12.
生存比对司法数据
获取司法数据,完成停保业务。
1.1.13.
全省死亡火化数据同步
获取火化数据,与公安、卫健数据对比生存状态。
1.1.14.
个人账户清退
参保人死亡退保后,申请个人账户清退:
1.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养老拨付丧葬费银行卡号,支持拨付到单位账户和养老丧葬费账户两种方式;
2.办理成功后打印办结单。
1.1.15.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缴纳一码通办
生成参保人缴费通知单:
1.支持电子凭证扫码,免身份证要件;
2.支持经办复核一步完结;
3.记录经办渠道,表单赋“一码通办”水印。
1.1.16.
生育保险免申即享
定时自动获取结算清单数据,推送给参保单位发起待遇确认,中心审核通过后发放待遇。
1.2.
APP服务改造
1.2.1.
灵活就业参保登记一码通办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向户口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业务,户籍校验通过的用户可以办理。
1.2.2.
灵活就业在职转退休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满足法定退休条件时,向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在职转退休业务,符合即办条件的可通过APP办理。
1.2.3.
灵活就业终止参保
参保人员办理灵活就业终止参保,人脸识别认证通过后可以提交申请,免材料。
1.2.4.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月核定
取消原人脸识别认证方式,无需刷身份证,通过大数据局获取照片信息进行认证对比,对比通过后业务办理流程不变。
1.2.5.
灵活就业人员转外地/居民/单位/退保
灵活就业暂停参保和终止参保合并为一个模块,通过不同的原因(转沈阳居民、转沈阳职工、转外地参保,为他人办理死亡退保)调用不同的接口。
1.2.6.
个人账户清退
灵活就业人员转居民身份,或死亡退保人员办理账户清退。
1.2.7.
线上转入申请
线上转入申请依托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提出的医保关系转移申请。提交申请后,转出地经办机构在线上平台办理关系转出,转入地经办机构在线上平台办理关系转入。
1.2.8.
线上转出申请
线上转出申请依托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线上提出的医保关系转移申请。提交申请后,转出地经办机构在线上平台办理关系转出,转入地经办机构在线上平台办理关系转入。
1.2.9.
线上转移查询
查询线上转移的办理信息,支持参保人员自助查询相关信息。
1.2.10.
线上撤销申请
撤销本人办理的线上转入申请、线上转出申请,可以退回至原始状态或重新申请。
1.2.11.
转入年限查询
查询转移年限信息,显示转入年限结果,以便于供参保人进行核对实际年限。
1.2.12.
线下转入进度查询
查询线下转入进度信息,显示转入进度查询,避免参保人线下进行柜台操作。
1.2.13.
打印《参保凭证》
打印参保凭证,用于参保转出申请。参保凭证包括相关的参保信息和缴费信息。
1.2.14.
线下转出进度查询
查询线下转出进度信息,显示转出进度查询,避免参保人线下进行柜台操作。
1.2.15.
线下转入申请
办理线下转入申请,免材料。免去原来柜台操作,直接在APP上可以进行转入申请,并减免相关的材料。
1.2.16.
赋能智慧医保 APP 功能同步到智慧医保公众号办理
赋能三期所有智慧医保 APP 功能同步到智慧医保公众号办理,支持参保人员在多渠道都可以办理医保相关服务事项。
1.2.17.
升级新版UI
升级APP新版UI,包括界面风格修改、排版修改、图标修改、字体修改等控件进行升级。
1.3.
自助机改造
1.3.1.
灵活就业参保登记一码通办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向户口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业务,户籍校验通过的用户可以办理。
1.3.2.
灵活就业在职转退休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满足法定退休条件时,向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在职转退休业务,符合即办条件的可申请办理。
1.3.3.
灵活就业终止参保
参保人员办理灵活就业终止参保,人脸识别认证通过后可以提交申请,免材料。
1.3.4.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月核定
取消原人脸识别认证方式,无需刷身份证,通过大数据局获取照片信息进行认证对比,对比通过后业务办理流程不变。
1.3.5.
参保人员信息变更
参保人员信息变更,人脸识别认证本人办理。
1.3.6.
个人账户清退
灵活就业人员转居民身份,或死亡退保人员办理账户清退。
1.3.7.
线上转入申请
线上转入申请依托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提出的医保关系转移申请,提交申请后,转出地经办机构在线上平台办理关系转出,转入地经办机构在线上平台办理关系转入。
1.3.8.
线上转出申请
线上转出申请依托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线上提出的医保关系转移申请,提交申请后,转出地经办机构在线上平台办理关系转出,转入地经办机构在线上平台办理关系转入。
1.3.9.
线上转移查询
查询线上转移的办理信息,支持参保人员在自助机查询相关信息。
1.3.10.
线上撤销申请
撤销本人办理的线上转入申请、线上转出申请,可以退回至原始状态或重新申请。
1.3.11.
转入年限查询
查询转移年限信息,显示转入年限结果,以便于供参保人进行核对实际年限。
1.3.12.
线下转入进度查询
查询线下转入进度信息,显示转入进度查询,避免参保人线下进行柜台操作。
1.3.13.
线下转出进度查询
查询线下转出进度信息,显示转出进度查询,避免参保人线下进行柜台操作。
1.3.14.
线下转入申请
办理线下转入申请,免材料。免去原来柜台操作,直接在APP上可以进行转入申请,并减免相关的材料。
1.3.15.
升级新版UI
升级APP新版UI,包括界面风格修改、排版修改、图标修改、字体修改等控件进行升级。
1.4.
单位网厅改造
1.4.1.
单位参保登记
支持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有雇工)、社会团体办理单位参保登记。
1.4.2.
单位信息维护
单位经办人员登录单位网厅后办理单位信息维护。
1.4.3.
在职转退休
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满足法定退休条件时,单位经办人通过单位网厅申请办理在职转退休业务,符合即办条件的可申请办理。
1.4.4.
职工个人账户清退
职工办理死亡退保后,申请个人账户清退。
1.4.5.
单位核定删除
删除单位当月核定未到账的信息,删除对应的核定信息,方便单位进行后续业务操作。
2.
新建医保“一码通城”数据共享平台
根据“两结合三赋能”工作要求,在保障数据安全、符合数据标准及规范的前提下,横向促进数据共享,实现医保数据“走出去”与相关数据“引进来”有效结合,通过数据共享满足我市医保业务需要。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内部与外部数据汇集。内部数据是指从医保局内部系统、数据库和业务流程中获取的数据,包括结构化、半结构化、非结构化等多种类型。外部数据是指从外部来源获取的与医保相关的各类数据,包括大数据局、人社局、卫健委、公安局、民政局、商保公司等生产的能够安全共享的数据。医保信息平台通过集中化存储,对数据进行快速采集,形成医保数据集;
2.数据加工治理。以医保数据集为基础,对数据进行加工治理、转换和加载,提高数据标准化水平,满足更广泛的业务需求,提升数据应用价值;
3.搭建数据业务仓库。基于数据治理结果,建立数据业务仓库,形成数据资源目录,统一数据标准和口径,构建多层数据体系,为不同的应用场景提供数据支撑;
4.数据赋能应用。基于数据业务仓库,提供数据集成的业务服务、高性能的计算能力和大数据分析算法模型,搭建可视化大数据展示场景,形成数据应用能力,对接内外部应用。
“一码通城”数据共享平台包括:数据共享管理平台、数据共享场景对接、省惠辽保商保接口对接三部分。
数据共享管理平台功能包括:数据标准管理、数据质量管理、数据资产管理、数据共享管理。
数据共享场景对接包括:医疗机构规模、当月医疗类别结算情况、市民码应用使用TOP(医保电子凭证月应用量)、当日常见病就诊人次占比、就诊趋势、就诊分布、参保人数、参保人员构成、参保趋势、基金收入构成、按照年度统计、基金支出构成、按医疗类别支出、医保服务业务、医保反欺诈检测、门诊住院率/住院支付基金环比波动、DRG审核检测、医疗机构结算金额TOP 年/月/日、药店结算金额TOP 年/月/日、药品基本情况、不同维度药品TOP值数据、不同维度医生、科室TOP值数据、代理商销售甲、乙、丙类药品分布情况、代理商销售药品排名TOP值、某一药品各年药品销售额变化情况、代理商销售药品排名TOP值、药品用量标准差分析、药品通用名分析、科室/医生开药习惯分析、某一药品科室/医生销售金额TOP值、重点药品用量分析查询、耗材基本情况、不同维度耗材TOP值数据、不同维度医生、科室TOP值数据、代理商销售高值/非高值耗材分布情况、代理商销售耗材排名TOP值、某一耗材各年耗材销售额变化情况、代理商销售耗材排名TOP值、耗材用量标准差分析、科室/医生开具耗材习惯分析、某一耗材科室/医生销售金额TOP值、重点药品用量分析查询。
省惠辽保商保接口对接包括:个账购买商险交易明细查询接口改造、个账购买商险结算确认交易接口改造、公服接口网络映射、惠辽保历史结算数据批量处理。
2.1.
数据共享管理平台
2.1.1.
数据标准管理
数据标准管理包括数据字典管理、缩略语管理、数据域管理、数据集管理、数据元管理、数据标准变动评审、数据标准变动发布、数据字典查询、缩略语查询、数据域查询、数据集查询、数据元查询、采集库查询、数据字典可视化、数据集可视化、数据元可视化、医保业务术语管理。
2.1.2.
数据质量管理
包括规则类别维护、规则分组维护、质控模型管理、质控规则启停、质控任务配置、质量标准设置、数据质量评估、数据质量告警、脏数据查询、脏数据分析、脏数据整改视图、整改责任方维护、质控作业执行、数据源管理、数据源连接定义提供形式、数据质量规则库。
2.1.3.
数据资产管理
包括数据资源管理、数据资产管理、数据资源地图、数据资产地图。
2.1.4.
数据共享管理
数据共享维护服务、数据共享服务发布、数据共享服务申请、数据共享审批申请、数据共享权限回收、数据共享统计与性能分析、数据共享情况查询、数据服务访问流量管控、数据服务共享引擎。
2.2.
数据共享场景对接
2.2.1.
医疗机构规模
统计各级医疗机构数量,按照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定点药房分类统计各类别机构数据,并统计沈阳市总医疗机构数量。以表格形式展示数据。可以查看当月内各级医疗机构的数量情况和分布,可以更好地了解医疗资源的分布和规模情况,以便进行更有效的资源配置和管理,以满足居民的医疗需求,并确保医疗服务的平衡和覆盖。
2.2.2.
当月医疗类别结算情况
统计对应医疗类别的人次和金额,按照门急诊、门诊慢特病、住院、药房医疗大类统计当月各类别的结算人次和结算费用总额(万元单位),以大字体数据形式突出。能查看不同医疗类别的结算指标,包括人次和金额等。可以了解当月医疗费用的分布和趋势,能够识别出哪些医疗类别在当月占据了较大的医疗费用比例,以便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管理。
2.2.3.
市民码应用使用TOP(医保电子凭证月应用量)
每个医疗机构等级对应使用的人次、机构名称、机构分类,按照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定点药房分类显示每月市民码使用量排名前五的机构名称和数量,以表格形式展现。提供每个医疗机构等级对应的市民码使用人次、机构名称和机构分类等数据。用户可以据此了解市民码的推广和应用情况与趋势,制定后续的推广策略,使市民享受到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
2.2.4.
当日常见病就诊人次占比
按照病种统计人次进行排名,按照住院和门诊两个医疗大类统计各类中每日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病的就诊人次,并以饼图形式展现,并对就诊人次占比情况从高到低排列,以便用户更好地了解当日常见病就诊情况与变化趋势。
2.2.5.
就诊趋势
对近六个月的就诊趋势按照每个月就医人次进行趋势分析。
2.2.6.
就诊分布
对近六个月的就诊分布按照人员类别人次占比进行就诊分布分析。
2.2.7.
参保人数
按照职工居民统计参保人数占比。
2.2.8.
参保人员构成
职工:按照单位类型人员类别统计参保人员占比。
居民:按照人员类别进行统计参保人员占比。
2.2.9.
参保趋势
职工/居民分别按照年份,职工/居民参保人数。
2.2.10.
基金收入构成
职工:按年度统计个人缴费、单位缴费。
居民:按年度统计个人缴费、财政补助。
2.2.11.
按照年度统计
按照年度统计统筹、大额、个账费用情况,及各项基金占比。
2.2.12.
基金支出构成
根据险种按照年度统计统筹、个账、大额(大病)支出。
2.2.13.
按医疗类别支出
按照年度统计门诊/住院的费用支出。
2.2.14.
医保服务业务
医保对外服务事项/扫码即办业务/零要件业务/扫码即办应用人次。
2.2.15.
医保反欺诈检测
根据反欺诈的指标统计违规病例数,疑似欺诈金额、严重程度等指标。
2.2.16.
门诊住院率/住院支付基金环比波动
对门诊住院率/住院支付基金环比波动按照月份、医院统计门诊住院率、住院支付基金环比值统计。
2.2.17.
DRG审核检测
统计未通过数量/处理数量/疑似病例数量/人工审核通过数量/处罚金额进行DRG审核检测。
2.2.18.
医疗机构结算金额TOP 年/月/日
按照当日/当月/当年统计医疗机构名称、结算金额并排序。
2.2.19.
药店结算金额TOP 年/月/日
按照当日/当月/当年统计药店名称、结算金额并排序。
2.2.20.
药品基本情况
根据时间段查询药品总数、药品涉及总金额、甲类药品总数、甲类药品总金额、乙类药品总数、乙类药品总金额、丙类药品总数、丙类药品总金额、集采药品总数、集采药品总金额、非集采药品总数、非集采药品总金额等药品基本情况,并以图形化的方式进行呈现,实时查看各类药品用量及金额变化趋势。
2.2.21.
不同维度药品TOP值数据
可从集采、非集采、甲类、乙类、丙类等多维度根据药品金额查询药品排名情况,且集采/非集采、甲乙丙类两个维度可交叉选择,例如:可查询集采药品中的甲类药品总金额top50的药品数据。查询结果包含:药品名称、药品数量、药品金额、药品供应商、药品生产商等字段信息。
2.2.22.
不同维度医生、科室TOP值数据
可从集采、非集采、甲类、乙类、丙类等多维度根据药品金额查询医生或科室排名情况,且集采/非集采、甲乙丙类两个维度可交叉选择,例如:可查询集采药品中的甲类药品使用总金额TOP50的医生或科室。查询结果包含:医生/科室名称、金额、数量。
2.2.23.
代理商销售甲、乙、丙类药品分布情况
可查看某一时间段内某个代理商销售甲、乙、丙类各类药品数量及金额,并根据金额计算出三类药品销售额占比情况。
2.2.24.
代理商销售药品排名TOP值
可查询某一时间段内某一代理商药品销售额排名TOP值数据,查询结果包含:药品名称、销售数量、销售金额、药品种类(甲、乙、丙)。
2.2.25.
某一药品各年药品销售额变化情况
查询某一药品某一时间范围内各年药品销售的数量及金额,并以图形化方式查看变化趋势。
2.2.26.
代理商销售药品排名TOP值
查询某一时间段内某一代理商药品销售额排名TOP值数据,查询结果包含:药品名称、销售数量、销售金额、药品种类(甲、乙、丙)。
2.2.27.
药品用量标准差分析
根据药品使用量差值,查看符合差值的药品历年差值情况,进而分析药品变化趋势是否合理。
2.2.28.
药品通用名分析
根据药品通用名筛查该通用名下的不同商品,并根据价格做差异化显示;例如:价格最高的用红色标注。并可查看针对当前通用名下各个药品医生或科室用量情况。
2.2.29.
科室/医生开药习惯分析
查看某一科室/医生开具甲、乙、丙类各类药品占比数据,并可查询某类药品中当前科室/医生用药数量,并以图形化方式查看变化趋势。
2.2.30.
某一药品科室/医生销售金额TOP值
可查询某一药品某一时间范围内使用该药品科室/医生TOP值数据。查询结果包含:科室名称/医生姓名、用量、金额。
2.2.31.
重点药品用量分析查询
根据线索药品名查询医院当前药品用量情况,并可根据医院、科室、医生三个维度进行数据分析。
2.2.32.
耗材基本情况
根据时间段查询耗材总数、耗材涉及总金额、高值耗材总数、高值耗材总金额、非高值耗材总数、非高值耗材总金额、集采耗材总数、集采耗材总金额、非集采耗材总数、非集采耗材总金额等耗材基本情况,并以图形化的方式进行呈现,实时查看各类耗材用量及金额变化趋势。
2.2.33.
不同维度耗材TOP值数据
可从集采、非集采、高值、非高值等多维度根据耗材金额查询耗材排名情况,且集采/非集采、高值/非高值两个维度可交叉选择,例如:可查询集采耗材中的高值耗材总金额top50的耗材数据。查询结果包含:耗材名称、耗材数量、耗材金额、耗材供应商、耗材生产商等字段信息。
2.2.34.
不同维度医生、科室TOP值数据
可从集采、非集采、高值、非高值等多维度根据耗材金额查询医生或科室排名情况,且集采/非集采、高值、非高值两个维度可交叉选择,例如:可查询集采耗材中的高值耗材使用总金额TOP50的医生或科室。查询结果包含:医生/科室名称、金额、数量。
2.2.35.
代理商销售高值/非高值耗材分布情况
可查看某一时间段内某个代理商销售高值/非高值耗材数量及金额,并根据金额计算出高值/非高值耗材销售额占比情况。
2.2.36.
代理商销售耗材排名TOP值
可查询某一时间段内某一代理商耗材销售额排名TOP值数据,查询结果包含:耗材名称、销售数量、销售金额、耗材种类(高值/非高值)。
2.2.37.
某一耗材各年耗材销售额变化情况
查询某一耗材某一时间范围内各年耗材销售的数量及金额,并以图形化方式查看变化趋势。
2.2.38.
代理商销售耗材排名TOP值
查询某一时间段内某一代理商耗材销售额排名TOP值数据,查询结果包含:耗材名称、销售数量、销售金额、耗材种类(高值/非高值)。
2.2.39.
耗材用量标准差分析
根据耗材使用量差值,查看符合差值的耗材历年差值情况,进而分析耗材变化趋势是否合理。
2.2.40.
科室/医生开具耗材习惯分析
查看某一科室/医生开具类高值/非高值各类耗材占比数据,并可查询某类耗材中当前科室/医生用药数量,并以图形化方式查看变化趋势。
2.2.41.
某一耗材科室/医生销售金额TOP值
可查询某一耗材某一时间范围内使用该耗材科室/医生TOP值数据。查询结果包含:科室名称/医生姓名、用量、金额。
2.2.42.
重点药品用量分析查询
根据线索药品名查询医院当前药品用量情况,并可根据医院、科室、医生三个维度进行数据分析。
2.3.
省惠辽保商保接口对接
2.3.1.
个账购买商险交易明细查询接口改造
对接辽宁省“惠辽保”账户购买商险,支持个账购买商险交易明细查询接口改造。
2.3.2.
个账购买商险结算确认交易接口改造
对接辽宁省“惠辽保”账户购买商险,支持个账购买商险结算确认交易接口改造。
2.3.3.
公服接口网络映射
公服接口网络映射。
2.3.4.
惠辽保历史结算数据批量处理
惠辽保历史结算数据批量处理。处理数据包括:保险机构信息、保险机构产品信息、账户代扣保费费用、个人购买商险月结算信息、财务支付信息等。
3.
门诊改革配套支撑平台系统
门诊改革配套措施通过信息化建设支撑医疗保险门诊共济改革。
通过就医认证系统,准确识别和验证参保患者的身份信息,确保职工参保人合规享受门诊共济服务。防止冒用他人身份使用医保基金就医行为,维护门诊统筹基金安全。同时对患者的就诊行为进行记录,包括就诊时间、就诊科室、医疗操作等信息。有助于监测参保人医疗行为,防止滥用医疗资源或虚假就诊的情况发生,保障门诊统筹基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智慧医保APP扩展,支撑家庭亲情账号绑定。进行直系亲属间的成员绑定,完成个人账户向家庭账户的升级,为建立家庭成员间的医保共济保障提供支撑。
线下聚合支付依托国家新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中台、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统一省市级医疗资源,为患者提供线下挂号、缴费等业务的一站式医保服务,避免参保人员因账户余额不足进行二次支付的过程,减轻医院窗口压力,使医疗过程集中在诊疗环节,使医院管理更加有序,运行更加高效。
门诊改革配套支撑平台系统包括:就医认证系统,智慧医保APP扩展、管理服务扩展等功能。
就医认证系统功能包括:基础信息管理、人脸认证接口、认证结果分析、认证日志管理。
智慧医保APP扩展功能包括:药品线上比价、开通亲情账户。
管理服务扩展功能包括:信访功能开发、监控分析增加查询、监控分析增加查询、数字医保菜增加单使用情况大屏。
线下聚合支付功能包括:线下聚合被扫支付、线下聚合主扫支付、对接实施、订单管理。
3.1.
就医认证系统
3.1.1.
基础信息管理
基础信息管理包括科室信息管理、科室设备管理。
3.1.2.
人脸认证接口
支持医院人脸认证和药店人脸认证。
3.1.3.
认证结果分析
该模块主要对医院人脸认证、药店人脸认证、药店代取药采集信息进行多种维度分析,并结合患者的诊疗行为数据进行深度挖掘,横向对比各医院人脸认证的执行情况、执行结果,和失败率等数据,又纵向分析每家医疗机构各科室认证对比数据,及科室内每个医生在看诊时的人脸识别认证数据,帮助医保管理部门制定更科学和有效的管理策略,优化共济的服务流程和资源配置。
3.1.4.
认证日志管理
提供了医院、药店发起的每一次人脸认证请求记录日志查询功能,包含详细的人脸认证信息,认证申诉、审批的结果信息。并结合患者就诊信息、医师信息,对产生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以图表的形式进行展示,直观地监测到各医院每日、每周和每月的门诊认证情况及趋势。
3.2.
智慧医保APP扩展
3.2.1.
药品线上比价
支持在APP上进行门诊统筹药品价格查询、线上比价、医疗机构药品比价和地图导航。
3.2.2.
开通亲情账户
开通医保亲情账户,支持家庭成员绑定,和电子凭证代展码功能。
3.3.
管理服务扩展
3.3.1.
信访功能开发
信访功能开发,维护信访人员、时间、信访内容、跟踪人、对应负责区划、处理后回访情况等信息。
3.3.2.
监控分析增加查询
系统菜单使用统计:可以根据组织机构、部门、登录用户,时间范围统计菜单使用量的统计,根据登录用户名对菜单使用时间长的统计。
3.3.3.
监控分析增加查询
系统菜单使用明细情况:可以根据组织机构、部门、登录用户,时间范围查询使用模块名称、登录名称及点击时间等。
3.3.4.
数字医保菜增加单使用情况大屏
系统菜单情况大屏:通过该大屏展示可以了解系统中每个子系统访问数量,业务菜单访问排名情况,异常时间访问菜单监控等功能。
3.4.
线下聚合支付
3.4.1.
线下聚合被扫支付
主要功能包括两定机构侧接口、金融机构接口、支付宝聚合支付接口和微信聚会支付接口、绑卡操作功能。
3.4.2.
线下聚合主扫支付
支持线下聚合主扫支付功能。
3.4.3.
对接实施
对接医院和药店,实现聚合支付。
3.4.4.
订单管理
支持订单列表、订单详情、订单取消等操作。
4.
移动行政执法系统
按照“两结合三赋能”工作要求,借助 “数字沈阳”电子证照库和电子签章系统,结合行权系统管理要求,对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全流程采取一体化系统管理,对行政执法平台进行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开发建设医保“掌上执法”系统现场检查电子化填报标准程序。整合医保行政执法的各个事项于移动执法终端上,并对接电子公章和电子签名接口,融合医保电子凭证和人脸识别的身份认证功能,实现移动“掌上执法”文书自动生成等功能。提高了医保行业的行政检查效率和准确性,大大减少了繁琐的手动操作和纸质文书的使用,也为执法活动提供了更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移动行政执法系统包括:行政检查执法(APP端)、中心稽核检查(APP端)、综合管理。
行政检查执法(APP端)功能包括:、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行政执法检查登记表、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机构信息查询、医师药师信息查询、结算信息、病历信息查询、定点医院/药店检查清单、疑点数据文件下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复核笔录。
中心稽核检查(APP端)功能包括:中心稽核检查任务确定、中心稽核清单、中心稽核检查完成。
综合管理功能包括:政策法规、电子签名对接、历史检查记录查询。
4.1.
行政检查执法(APP端)
4.1.1.
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
执法人员现场执法需要出具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系统支持电子印章现场使用便携式打印机进行打印,一式两份。
4.1.2.
行政执法检查登记表
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填写执法检查登记表,并向被检查企业出示该表,系统支持查询及填写相关内容并进行保存,支持现场使用便携式打印机进行打印,支持电子签字。
4.1.3.
现场检查笔录
现场检查需要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录入检查事由、被检单位、检查地点、检查人、检查地点、现场检查录入等信息,该记录形成现场检查笔录表单,系统支持查询及填写相关内容并进行保存,支持现场使用便携式打印机进行打印,支持电子签字。
4.1.4.
询问调查笔录
现场检查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固定检查证据需要填写询问调查笔录,需要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记录该内容,系统支持查询及填写相关内容并进行保存,支持现场使用便携式打印机进行打印,支持电子签字。
4.1.5.
机构信息查询
查询某个医疗机构的联网停网的状态、协议状态、医疗机构就诊医疗类别类型及查询医疗机构的证照信息。
4.1.6.
医师药师信息查询
可以查询某个医疗机构的医师信息和药店药师的信息,显示医师/药师姓名、身份证号、国家医师编号、审核状态、审核意见、是否参保、参保单位及照片等。
4.1.7.
结算信息、病历信息查询
稽核人员在现场能够查询患者结算信息,可以通过姓名、身份证号、机构编号、机构名称、医疗类别大类(门诊、住院、药店购药)、医疗类别细类(根据大类进行细类过滤)、时间范围等信息实时查询该患者历史的就诊结算信息,方便现场稽核人员核查。
4.1.8.
定点医院/药店检查清单
在全覆盖(日常)检查中需要在现场检查记录定点医院/药店检查清单,根据清单中的列表进行勾选是否复核清单内容。
4.1.9.
疑点数据文件下载
在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检查中需要对问题疑点病历进行现场查看,系统支持现场下载行政执法系统中上传的反欺诈疑点数据、监控分析疑点数据和飞检疑点数据等文件的下载功能。
4.1.10.
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经过现场检查,对有需要整改的医疗机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通知其整改内容,系统支持查询及填写相关内容并进行保存,支持现场使用便携式打印机进行打印,支持电子签字。
4.1.11.
责令改正复核笔录
执法人员对需要责令改正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核,医疗机构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执法人员对该机构的整改内容进行现场复核,并完成责令改正复核笔录,系统支持查询及填写相关内容并进行保存,支持现场使用便携式打印机进行打印,支持电子签字。
4.2.
中心稽核检查(APP端)
4.2.1.
中心稽核检查任务确定
进入中心稽核检查后选择稽核检查任务(稽核任务、投诉举报)、稽核检查对象。
4.2.2.
中心稽核清单
确定检查任务、检查对象后进行稽核检查清单填写,维护稽核检查情况内容。
4.2.3.
中心稽核检查完成
稽核清单填写完成后,进入到稽核检查完成至完成状态。
4.3.
综合管理
4.3.1.
政策法规
在移动端可以展示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定点服务协议、规章制度等政策法规文件供执法人员查阅。
4.3.2.
电子签名对接
支持执法人员和被检查人员电子签名。
4.3.3.
历史检查记录查询
输入医药机构编码或者医药机构名称模糊查询后,可以显示某家医药机构所有的历史检查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结论、各种检查文书的查阅。
5.
医保“掌上直通车”移动终端系统
按照医保数据“两结合三赋能”工作思路,依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医保“掌上直通车”系统,对接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汇聚医保、医院、医药大数据。在通过数据化支撑推动医保的重大改革、招采治理、基金监管、制度改革、支付改革,创新医保信息化、精细化管理,规范行业、赋能产业。实现医保、医疗、医药“三医”从业人员通过手机查看到关注的数据,包括从业人员监管信息、药品集采分析、医院的医保结算情况、药店的医保结算情况等。提升医保基金管理效率,促进医保各项政策落实。
医保“掌上直通车”移动终端系统包括:医保监控室、医保工作站、医生工作站、护士工作站、药店服务站、医保传达室。
医保监控室功能包括:从业人员监管、药品集采分析、结余留用分析、医保结算监控、DRG指标分析、移动监管分析。
医保工作站功能有调查取证。
医院管理台功能包括:院内结算监控、DRG指标分析、医师管理、移动监管分析、院内医保集采情况。
医生工作站功能包括:医师画像、签到打卡。
护士工作站功能包括:入院打卡、日常打卡、抽查打卡、透析打卡、申诉管理、透析上报。
药店服务站功能包括药店结算情况、医保传达室功能包括消息通知列表。
5.1.
医保监控室
5.1.1.
从业人员监管
支持面向全市维度、医院维度对医保从业人员进行全面分析。
5.1.2.
药品集采分析
针对要求集采情况进行分析,针对医保管理人员,对全市的药品集采情况,药品到货情况,对药品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5.1.3.
结余留用分析
针对结余留用的情况进行分析,针对全市按照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结余情况进行分析,可以按照单个药品结余情况,或者按照药品分析,以及按照药品厂家等多维度进行分析。
5.1.4.
医保结算监控
实现市区结算分布、日结和月结数据统计、当日医疗类比与人员类别分布、30日医保结算量走势、医疗机构当日结算分布等功能。
5.1.5.
DRG指标分析
实现全市DRG情况分析、医院维度DRG分析。
5.1.6.
移动监管分析
针对日常医院和药店的打卡数据进行分析,包括对打卡地点,打卡时间,打卡及时性等维度进行统计分析。
5.2.
医保工作站
5.2.1.
调查取证
实现待取证就诊、已取证就诊、手动稽核功能。
5.3.
医院管理台
5.3.1.
院内结算监控
实现本月日结和月结数据统计、当日医疗类别与人员类别分布、30日医保结算走势。
5.3.2.
DRG指标分析
实现医院对比、科室对比和指标分析。
5.3.3.
医师管理
实现医师人员概览、从业人员列表、医师画像。
5.3.4.
移动监管分析
对医保医师的日常打卡签到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包括打卡时间、打卡及时性、打卡有效性等维度。
5.3.5.
院内医保集采情况
针对本院的医保药品集采情况进行分析,针对本院的对本院药品集采情况,采购金额,采购数量,采购品种,采购完成率,采购方式进行统计分析。
5.4.
医生工作站
5.4.1.
医师画像
实现概况分析、就诊信息、处方信息、评价信息、监督信息。
5.4.2.
签到打卡
实现考试中心、信息中心、信息维护功能。
5.5.
护士工作站
5.5.1.
入院打卡
护士对患者入院过程进行打卡,记录打卡时间、打卡地点、打卡人员。支持按照医院总体排名,按照打卡的时效性和打卡率进行排序。
5.5.2.
日常打卡
护士对患者进行日常打卡,记录打卡时间、打卡地点、打卡人员。 日常按照医院在院患者人数,按比例抽取,确认为日常打卡任务,要求各科室护士站限时内完成打卡任务。
5.5.3.
抽查打卡
护士对患者进行抽查打卡,记录打卡时间、打卡地点、打卡人员。按照在院患者随机确定打卡人员,却认为随机抽查打卡任务,要求护士站限时内完成打卡任务。
5.5.4.
透析打卡
护士对透析患者治疗过程进行打卡,记录打卡时间、打卡地点、打卡人员。
5.5.5.
申诉管理
针对护士的投诉处理,护士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交违规行为申诉,支持提交申诉证明材料,后台系统接收相关申诉数据,通过管理系统对申请请求进行审核。
5.5.6.
透析上报
对慢病透析直系过积累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展示,包括慢病人群情况、透析额度情况、透析的统筹结算情况进行数据分析和图标展示。
5.6.
药店服务站
5.6.1.
药店结算情况
针对按照月份,年份分析药店医保结算情况对药店的日常结算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展示,包括药店结算量、月结情况、按照药品和分类统计情况进行数据分析和图表展示。
5.7.
医保传达室
5.7.1.
消息通知列表
显示面向两定机构用户的消息通知信息。对两定机构用户提供消息列表、消息查看、消息发送、消息接收等功能。点击消息查看可以查看消息的详细信息。通过系统向直通车用户发送消息,用户需要点击接收,消息状态变出已经接收。
6.
住院医保支付方式审核、清算与分析系统
赋能住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体系,主要包括实现赋能AIGC辅助审核、赋能DRG清算管理、赋能DRG运行分析体系。通过医保数据赋能主要支付方式改革,提高DRG审核效率,支持DRG付费扩面;建立完善的年终清算管理体系;对DRG分组效能、DRG核心指标、DRG医保运行、DRG医保画像进行分析。
住院医保支付方式审核、清算与分析系统包括赋能AIGC辅助审核、赋能DRG清算管理、赋能DRG运行分析体系三部分。
赋能AIGC辅助审核功能包括:AIGC辅助审核、DRG付费扩面经办机构纳入管理、DRG付费扩面数据同步、DRG付费扩面提升审核服务。
赋能DRG清算管理功能有年终清算管理。
赋能DRG运行分析体系功能包括:DRG分组效能分析、DRG住院情况分析、DRG指数情况分析、DRG基础情况分析、DRG医保运行分析、DRG医保画像分析。
6.1.
赋能AIGC辅助审核
6.1.1.
AIGC辅助审核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相关技术,结合AIGC大模型针对电子病历中的手术记录、病程记录、出院小结等大段文字进行机器学习,形成基于大模型的DRG智能审核体系,满足当下逐步扩大的试点医院病例审核工作的需要。
6.1.2.
DRG付费扩面经办机构纳入管理
随着DRG付费扩面工作的开展,增加审核服务能力,扩充审核医师数量,保障DRG付费扩面工作顺利开展。
6.1.3.
DRG付费扩面数据同步
利用数据共享平台同步相关结算信息和电子病历信息至DRG系统。
6.1.4.
DRG付费扩面提升审核服务
随着DRG付费扩面工作的开展,增加审核服务能力,扩充疾病核心体系覆盖范围,保障DRG付费扩面工作顺利开展
6.2.
赋能DRG清算管理
6.2.1.
年终清算管理
结合DRG年终清算管理办法,针对DRG付费过程中的特殊情况,例如高低倍率、特殊药品、高值耗材、新技术、特殊病组等一系列特殊情况开展年终清算,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年终清算管理体系。
6.3.
赋能DRG运行分析体系
6.3.1.
DRG分组效能分析
重点关注住院人次人头比、低住院天数病例占比、病例组合指数(CMI)、有严重合并症(MCC)出院患者占比、有一般合并症(CC)出院患者占比、次均医疗费用、每权重次均住院费用等监管指标。
6.3.2.
DRG住院情况分析
关注医保门诊住院人次比、14天再入院率、30天再入院率、入组病例权重构成比、DRG病组覆盖率、实际发生总权重、手术DRG患者占比、中低风险死亡率、低风险组死亡率。
6.3.3.
DRG指数情况分析
时间消耗指数、费用消耗指数、药品消耗指数、耗材消耗指数(手术 操作)、平均住院日、年住院总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结构变化等指标。
6.3.4.
DRG基础情况分析
重点关注基金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DRG盈亏情况;其他核心指标包括费用、人次、床日、入组率、自付比例情况等监测指标
DRG核心指标分析 重点展示有关DRG运行相关的核心运行指标情况,通过核心指标的变化情况、不同层级的差异情况、不同机构的对比情况,综合分析研判DRG核心工作的开展情况。
6.3.5.
DRG医保运行分析
该分析维度包括基金运行、病组分析、个人负担、就医流向等情况,通过指标病组构成情况,病组分布情况、人次分布情况、个人负担对比情况、就医选择趋势情况,依托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人次占比、参保人员年住院率等指监测指标,实现对DRG医保运行情况的分析。
6.3.6.
DRG医保画像分析
建立DRG医保画像分析体系,实现指标库建立,阈值测算条件设定、阈值测算、阈值调整、画像指标设定、画像结果分析、机构画像体检报告、机构画像大屏分析等全流程的画像分析体系。
7.
全国税务医保统一征缴模式平台改造
统一征缴模式平台是在医保系统中集成税务管理功能,实现医保和税务对参保征缴业务的统一管理和数据共享。要满足医保和税务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遵循相应的开发标准和规范,确保系统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同时,与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建设成果满足实际需求。按照沈阳市医保局要求完成相关的数据清洗和接口改造工作。
全国税务医保统一征缴模式平台改造包括参保管理、缴费管理、个人账户管理、综合查询和接口改造。
参保管理功能包括:参保登记管理、参保单位管理、职工参保人员管理、参保缴费工资管理。
缴费管理功能包括:参保缴费管理、基金征集管理、税务全责。
个人账户管理实现对个人账户收入管理。
综合查询功能包括:单位、职工参保信息传递情况查询、税务统模式到账情况查询。
接口改造实现统模式到账数据接收及校验新增接口。
7.1.
参保管理
7.1.1.
参保登记管理
实现单位参保登记、职工参保登记、人员复核管理、参保通用撤销管理、单位复核管理(初审)、单位复核管理(复审)。
7.1.2.
参保单位管理
实现单位信息维护、单位缴费状态变更、单位合并、单位分户、单位注销、单位参保信息修改、单位缴费方案维护、成建制转移。
7.1.3.
职工参保人员管理
实现参保人员暂停缴费、人员一般信息维护、人员重要信息维护、人员多号合并、人员特殊身份认定、在职转退休、人员终止参保。
7.1.4.
参保缴费工资管理
实现缴费工资申报核定、缴费工资变更核定、缴费工资申报(复核)。
7.2.
缴费管理
7.2.1.
参保缴费管理
实现零星单位应收核定、零星单位应收核对-初审、零星单位应收核对-复审、单位补收核定、单位补收核定-复核、单位差额补退、单位差额补退-经办、单位差额补退-复核、医疗保险费返还、人员差额补退、医疗保险费返还审核。
7.2.2.
基金征集管理
实现医疗保险费单据生成、医疗保险费缴费单据撤销、医疗保险费收入登账、统模式缴费收入登账、统模式缴费批量划账户。
7.2.3.
税务全责
实现医保费对账信息交换、对账信息反馈、税务退款申请信息审核。
7.3.
个人账户管理
实现个人账户收入管理。
7.4.
综合查询
7.4.1.
单位、职工参保信息传递情况查询
新增查询,用于查看医保同步给税务的单位、人员的基本信息、参保信息,及其对应的税务反馈信息,包括成功和失败标志,失败原因,发送和接收时间等信息。
7.4.2.
税务统模式到账情况查询
新增查询,用于查看统模式到账数据接收、到账、划账、异常处理等各阶段情况,包括成功和失败标志,失败原因,发送和接收时间等信息。
7.5.
接口改造
统模式到账数据接收及校验新增接口。
统模式到账数据划账金额核定新增接口。根据税务部门反馈的单位缴费信息、职工缴费信息,生成医保系统内的单位汇总缴费和职工缴费明细信息,同时生成账户划入核定信息。
统筹区批量收入登账新增接口。定时任务处理税务反馈的到账信息,完成医保系统的权益记账和财务记账功能。
统筹区批量划账户 统筹区批量划账户 定时任务处理税务反馈的到账信息,完成医保系统的个人账户划入和财务记账功能。
单位参保登记信息查询接口新增,开发实时查询接口,通过省平台实时查询税务端单位的参保信息。
职工参保登记信息查询接口新增,开发实时查询接口,通过省平台实时查询税务端职工的参保信息。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信息查询接口新增,开发实时查询接口,通过省平台实时查询税务端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信息。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信息查询接口新增,开发实时查询接口,通过省平台实时查询税务端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信息。
单位征集信息查询接口新增,开发实时查询接口,通过省平台实时查询税务端单位征集信息,识别该单据号在税务端状态,包括未申报、已申报、已缴费、已上解等。
灵活就业人员征集信息查询接口新增,开发实时查询接口,通过省平台实时查询税务端灵活就业人员征集信息,识别该单据号在税务端状态,包括未申报、已申报、已缴费、已上解等。
城乡居民征集信息查询接口新增,开发实时查询接口,通过省平台实时查询税务端城乡居民征集信息,识别该单据号在税务端状态,包括未申报、已申报、已缴费、已上解等。
单位特殊缴费信息查询接口新增,开发实时查询接口,通过省平台实时查询税务端单位特殊缴费信息,识别该单据号在税务端状态,包括未申报、已申报、已缴费、已上解等。
灵活就业人员特殊缴费信息查询接口新增,开发实时查询接口,通过省平台实时查询税务端灵活就业人员特殊缴费信息,识别该单据号在税务端状态,包括未申报、已申报、已缴费、已上解等。
城乡居民特殊缴费信息查询接口新增,开发实时查询接口,通过省平台实时查询税务端城乡居民特殊缴费信息,识别该单据号在税务端状态,包括未申报、已申报、已缴费、已上解等。
欠费判断接口改造,系统内原有判断欠费的规则改造为适应统模式的新业务规则,包括自由申报、单位整体缴费、单位退一补一等业务场景下欠费判断规则。
待遇享受判断接口改造,待遇享受规则改造,统模式后核定业务归税务,关于参与单位结算的补收、厂办大集体补收、个人清欠业务以及单位非整体缴费情况下,判断人员就医前连续缴费的规则改造。
财务接口改造,新增统模式接口相关财务接口调用及数据处理,部分自收单位归并到税务缴费,部分费用由单位承担改为由结余基金支付等调整。
税务实时查询医保数据 单位参保登记信息查询 接口新增,开发实时查询接口,通过省平台实时查询税务端单位的参保信息。
职工参保登记信息查询接口新增,开发实时查询接口,通过省平台实时查询税务端职工的参保信息。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信息查询接口新增,开发实时查询接口,通过省平台实时查询税务端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信息。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信息查询接口新增,开发实时查询接口,通过省平台实时查询税务端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信息。
单位征集信息查询接口新增,开发实时查询接口,通过省平台实时查询税务端单位征集信息,识别该单据号在税务端状态,包括未申报、已申报、已缴费、已上解等。
灵活就业人员征集信息查询接口新增,开发实时查询接口,通过省平台实时查询税务端灵活就业人员征集信息,识别该单据号在税务端状态,包括未申报、已申报、已缴费、已上解等。
城乡居民征集信息查询接口新增,开发实时查询接口,通过省平台实时查询税务端城乡居民征集信息,识别该单据号在税务端状态,包括未申报、已申报、已缴费、已上解等。
单位特殊缴费信息查询接口新增,开发实时查询接口,通过省平台实时查询税务端单位特殊缴费信息,识别该单据号在税务端状态,包括未申报、已申报、已缴费、已上解等。
灵活就业人员特殊缴费信息查询接口新增,开发实时查询接口,通过省平台实时查询税务端灵活就业人员特殊缴费信息,识别该单据号在税务端状态,包括未申报、已申报、已缴费、已上解等。
城乡居民特殊缴费信息查询接口新增,开发实时查询接口,通过省平台实时查询税务端城乡居民特殊缴费信息,识别该单据号在税务端状态,包括未申报、已申报、已缴费、已上解等。
单位参保登记信息交互接口改造,实时发送报文或异步发送批量文件,与税务交互单位基本信息、参保信息和特殊单位类别等信息的登记、变更、终止操作。
职工个人参保登记信息交互接口新增,实时发送报文或异步发送批量文件,与税务交互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参保信息和特殊人员类别等信息的登记、变更、终止操作。
社保费到账处理结果反馈交互接口新增,接收并解析税务发送的实时报文和异步文件,与税务交互单位缴费信息、职工缴费信息。
社保费退费信息交互接口新增,接收并解析税务发送的实时报文和异步文件,与税务交互退费申请信息和必要要件文件,完成社保费退费申请业务。
单位缴费信息交互接口改造,增加数据完整性及业务逻辑校验,业务规则改造
职工个人缴费明细信息交互接口新增,接收并解析税务发送的实时报文和异步文件,与税务交互职工个人缴费明细信息。
对账信息交互模式对账改造,接收并解析税务发送的实时报文和异步文件,与税务交互对账信息,完成税务、医保日对账操作。
社保费退费信息交互接口新增,接收并解析税务发送的实时报文和异步文件,与税务交互退费申请信息和必要要件文件,完成社保费退费申请业务。
欠费信息交互接口新增,接收并解析税务发送的实时报文和异步文件,与税务交互欠费信息。
登记信息关联对比结果反馈接口新增,接收并解析税务发送的实时报文和异步文件,获取税务登记信息关联比对结果信息。
职工缴费基数信息交互接口新增,接收并解析税务发送的实时报文和异步文件,获取税务端工资申报信息,用于医保端公务员划账等业务经办使用
8.
“医保大练兵”答题系统
医保大练兵是指中国国家医疗保障体系在2023年展开的大规模练兵活动。医保大练兵答题系统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信息化系统支撑,包括经办人员的日常训练答题和集中竞赛支撑。日常训练答题需要开发手机端系统,通过点击链接,快速进入答题汇总界面,可以选择需要答题的类别,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填空题、简答题等。选择某一类别的题目后,系统随机选出题目,经办人员需要在限时内完成作答,或者直接选择显示正确答案。集中竞赛答题时,支持参赛选手扫描二维码进行身份信息的注册和限时扫码答题。后台导出答题内容,进行结果展示,支持多组参赛选手通过抢答器进行抢答。
“医保大练兵”答题系统包括大练兵手机端系统、大练兵扫码答题服务、大练兵抢答系统、大练兵服务提供。
大练兵手机端系统功能包括:单选题答题、多选题答题、填空题答题、判断题答题、简答题答题。
大练兵扫码答题服务功能包括:二维码用户注册、扫描二维码答题。
大练兵抢答系统实现抢答功能。
大练兵服务提供后台批量导入维护各类题型,维护正确答案。
8.1.
大练兵手机端系统
8.1.1.
单选题答题
单选题答题,支持限时在手机端完成单选题题目可由多个选项组成,其中一个为正确答案。也可以直接显示正确答案。
8.1.2.
多选题答题
多选题答题,支持限时在手机端完成多选题题目可由多个选项组成,其中多个选项为正确答案。也可以直接显示正确答案。
8.1.3.
填空题答题
填空题答题,支持限时在手机端完成填空题。也可以直接显示正确答案。
8.1.4.
判断题答题
填空题答题,支持限时在手机端完成判断题。也可以直接显示正确答案。
8.1.5.
简答题答题
填空题答题,支持限时在手机端完成简答题。也可以直接显示正确答案。
8.2.
大练兵扫码答题服务
8.2.1.
二维码用户注册
二维码用户注册,保存相关用户的姓名、手机信息。以便于后续确认身份,进行扫码答题。
8.2.2.
扫描二维码答题
扫码答题系统,扫描二维码,确认信息之后进行答题。
8.3.
大练兵抢答系统
8.3.1.
抢答系统
大练兵抢答系统,支持人员分组,显示组名、得分情况,支持抢答题目,显示抢到的组别。
8.4.
大练兵服务提供
8.4.1.
大练兵服务提供
大练兵服务提供,后台批量导入维护各类题型。维护正确答案。
9.
企业微信服务平台
本着了解企业、方便企业、服务企业的宗旨,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过程中往往存在着沟通渠道单一、办事协作困难等问题,缺乏开展主动通知、在线业务、智能客服的综合服务平台,为更好更快的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综合我局当前情况,建设企业微信服务平台,以互联网+方式开展线上协作,降低内外部工作压力,减轻服务对象的协作成本,提升协作效率。
企业微信服务平台包括通讯录管理、消息管理、联合校验、创建&注册企业、权限管理、安全与保密、工作台管理、微工作台。
通讯录管理功能包括:通讯录管理、通讯录权限管理。
消息管理功能包括:消息推送、聊天管理。
联合校验功能实现与业务系统进行联合校验。
创建&注册企业功能包括:手机创建企业、电脑注册企业。
权限管理功能包括:超级管理员、分级管理员、管理范围、权限信息。
安全与保密功能包括:通讯录水印、通讯录人数、配置成员保密信息、水印设置、明水印设置。
工作台管理功能包括:宣传栏、应用分组、应用管理。
微工作台功能包括:微工作台设置、消息发送。
9.1.
通讯录管理
9.1.1.
通讯录管理
9.1.1.1.
分级管理
支持灵活的组织管理策略和分级管理,可配置不同组织节点间的会话权限,实现同层级不同组织节点的通讯录隔离。
9.1.1.2.
通讯管理
支持点对点的即时通讯管理,包括文本、语音、视频、图片等沟通方式。
9.1.1.3.
通讯录数据管理
可支持对将平台通讯录数据存储在本地,支持对企业侧专管员的维护管理。
9.1.2.
通讯录权限管理
9.1.2.1.
隐藏部门/成员
被隐藏的部门或成员,不会显示在公司通讯录中,也无法被搜索查看。
9.1.2.2.
限制查看外部门
被限制的部门,只能看到本部门的通讯录。
9.1.2.3.
限制查看所有人
被限制的部门或成员,不能看到企业所有通讯录。
9.1.2.4.
成员资料显示
在聊天和通讯录等界面显示的成员信息,如:姓名、部门、别名、座机、职务、企业邮箱等。
9.1.2.5.
通讯录显示与导出
自定义成员排序规则,支持导出通讯录。
9.2.
消息管理
9.2.1.
消息推送
9.2.1.1.
接口管理
提供标准化消息推送接口,并配合系统对接调试,供医保业务系统对接调用,以实现社保业务信息的精准推送。
9.2.1.2.
消息推送
通过与业务系统对接后,将业务系统生成的消息,自动通过企业微信平台精准推送至业务人员手中。
9.2.2.
聊天管理
9.2.2.1.
成员创建群聊
创建群聊并完成基础设置。
9.2.2.2.
群主权限管理
群主可根据需求自定义该群管理、会话权限。
9.2.2.3.
阅读状态设置
开启后,企业内部的所有消息都可以获取对方是否阅读了消息的状态。
9.3.
联合校验
用户身份联合校验,用户要实名管理,并与业务系统进行联合校验。
9.4.
创建&注册企业
9.4.1.
手机创建企业
9.4.1.1.
手机创建企业
手机端创建企业微信服务,完成创建流程、移动端补充营业执照。
9.4.2.
电脑注册企业
9.4.2.1.
注册流程
提供在电脑上创建企业微信服务,完成创建流程。
9.4.2.2.
验证主体信息
每年为创建完成的企业微信提供主体验证服务。
9.4.2.3.
手动添加成员
在控制台中手动添加成员。
9.4.2.4.
批量导入成员
导出/导入Excel模板,进行批量导入成员。
9.4.2.5.
API同步通讯录
通过API接口进行成员同步。
9.4.2.6.
发送全员邀请
对添加的企业成员发送邀请。
9.4.2.7.
对未加入成员手动邀请
对未加入的成员可手动再次邀请,在未启用自动全员邀请时对某个成员单独邀请。
9.4.2.8.
分享下载链接和二维码邀请
分享企业微信下载链接,分享下载进入企业的二维码。
9.4.2.9.
手机端邀请
在手机端控制台中进行企业成员邀请。
9.5.
权限管理
9.5.1.
超级管理员
设置超级管理员人员与权限。
9.5.2.
分级管理员
设置分级管理员人员与权限、可设定部门、应用等权限范围。
9.5.3.
管理范围
自定义管理员、分级管理员的权限管理范围。
9.5.4.
权限信息
查看管理员、分级管理员的权限范围信息。
9.6.
安全与保密
9.6.1.
通讯录水印
通讯录与个人信息背景显示水印,防止截屏泄密。
9.6.2.
通讯录人数
通讯录中不显示总人数信息。
9.6.3.
配置成员保密信息
该部分信息成员需点击查看,且查看行为会被记录,防止泄密。
9.6.4.
水印设置
9.6.5.
明水印设置
明水印为成员可见的水印,可覆盖聊天、通讯录、文档、日程等场景展示,可降低信息泄漏风险。
9.7.
工作台管理
9.7.1.
宣传栏
管理员可自定义宣传栏图片,用作通知、宣传,配置后将展示于成员工作台顶部。
9.7.2.
应用分组
部门或业务较多时可新建多工作台给不同部门使用,满足不同业务的使用需求。
9.7.3.
应用管理
使用控制台对已有应用根据业务情况进行开启/关闭;也可以根据自己开发能力添加自建应用。
9.8.
微工作台
9.8.1.
微工作台设置
9.8.1.1.
修改微工作台的logo
自定义个人微工作台的logo图片。
9.8.1.2.
邀请员工关注微工作台
使用分享微信扫码关注,每次获取的二维码7天有效。
9.8.1.3.
同步应用
自定义添加企业微信中的应用至个人微信。
9.8.2.
消息发送
通过控制台可向个人微工作台中群发消息。
10.
沈阳医保小程序
沈阳医保小程序是医保便民服务的重要渠道,实现了医疗保险“两定”服务与公共服务功能的资源整合,是广大市民享受均等、便捷医保服务的有效途径。沈阳医保以民生需求为导向,深化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新模式,不断提升经办服务效能,为参保人员及参保企业提供多元化的服务渠道,将医保窗口业务向移动端线上经办延伸拓展。
沈阳医保小程序包括:家庭成员、智能客服、医保动态、账户查询、卡管理、个体居民、异地就医、电子凭证、电话服务、权益证明、门诊慢特病、家庭共济、高值药品、健康课堂、附近定点、门统定点、单位业务、转入查询、在线购药、亲情账户等模块。
10.1.
家庭成员
添加家庭成员、删除家庭成员。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小程序进入后,添加家庭成员,进行家庭成员的绑定。可以为家庭成员进行业务办理,例如代申报类业务。家庭账户共济、代展电子凭证等功能。也可以显示已经维护的家庭成员进行维护和删除处理。
10.2.
智能客服
通过智能客户实现:医保政策、业务智能问答、业务直达等。例如参保人员可以直接通过文字输入或者语音输入相关的问题,可以查询自己的账户余额、查询历史参保缴费信息等,也可以咨询具体的政策情况,也可以通过智能客服做到直接业务跳转,避免了搜索相应菜单的操作,提升效率和满意度。
10.3.
医保动态
发布医保最新政策、信息等。通过医保动态实现在终端进行发布消息。消息可以根据不同的人员类型(医保工作人员、医药机构管理者、医师、药师、护士等)予以区分,实现不同人群推送不同的消息。
10.4.
账户查询
10.4.1.
医保账户余额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查询,实时显示参保人员的账户余额信息。
10.4.2.
账户注入情况查询
医保个人账户入账情况查询,按月显示参保人每个月的入账情况。细分为单位缴费划入和个人部分。
10.4.3.
医保消费明细查询
医保消费明细查询,支持显示具体的消费日期、消费地点(医院或者药店名称)、账户消费金额。
10.4.4.
医保缴费记录查询
医保缴费明细查询,按月显示参保人每个月的缴费情况。细分为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
10.4.5.
灵活就业缴费查询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明细查询,按月显示参保人每个月的缴费情况。细分为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
10.5.
卡管理
参保用户通过此功能为自己或者其他参保人(含16岁以下)修改医保账户密码。
10.6.
个体居民
10.6.1.
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线上预约
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线上预约办理业务。对于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支持其在小程序上进行预约,确定好到场办理的日期和时间段后,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到场实际办理后,线上预约结果可查,并由业务安排人员进行对应。
10.6.2.
居民参保核定
用户通过此功能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或者医保核定。居民可以直接在小程序上填写个人信息,免材料进行参保。参保成功立即生效,无需进行中心的多级复核,后续由程序给出税务链接,引导其在税务各个渠道上进行缴费。
10.6.3.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中断月核定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月网上办理,以及查看核定单,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小程序上直接办理,免材料进行办理,中断月核定办理完即生效,无需进行中心的多级复核,后续可以通过查看核定单来确定需要补缴的月数和费用。
10.6.4.
灵活就业参保登记
本市灵活就业参保登记办理及受理单查询,不需要到经办大厅办理,可以直接在小程序上填写个人信息,免材料进行参保。可以选择缴费的档次,无需进行中心的多级复核,办理即生效。后续由程序给出税务链接,引导其在税务各个渠道上进行缴费。
非本市灵活就业参保登记办理及受理单查询,外来来沈人员,不需要到经办大厅办理。可以直接在小程序上填写个人信息,免材料进行参保。可以选择缴费的档次,无需进行中心的多级复核,办理即生效。后续由程序给出税务链接,引导其在税务各个渠道上进行缴费。
10.6.5.
灵活就业在职转退休
灵活就业在职转退休办理及受理单查询,灵活就业人员只要养老办理完退休,即可在医保进行自助办理退休(缴费年限满足和无欠费情况),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在小程序直接办理。系统和人社信息系统进行联动,查询其养老退休基本信息,视同缴费月数,月发待遇等信息。
10.6.6.
灵活就业停保与退保
灵活就业停保和退保网上办理,需要停保和退保网上办理,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在小程序直接办理。无需进行中心的多级复核,办理退保即生效。
10.6.7.
城乡居民终止参保
因居民转职工等情况,城乡居民需要退保网上办理,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在小程序直接办理。无需进行中心的多级复核,办理退保即生效。
10.6.8.
城乡居民暂停参保
因省内或者跨省转移等情况,城乡居民需要暂停参保网上办理,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在小程序直接办理。无需进行中心的多级复核,办理停保即生效。
10.6.9.
宝宝改名
通过扫描母亲身份证办理宝宝改名网上办理,新生儿在出生之后,为了确保新生儿及时参保和待遇信息有效,支持新生儿母亲通过该功能进行名字修改。由原有姓名为“XX的宝宝”,改为实际姓名。同时减少脏数据率和无效人员名称。
10.6.10.
个人账户清退传件网办
个人传件网办个人账户清退业务,包括职工转居民、死亡以及查询办理结果。只需要在网上上传相关电子文件(如死亡证明,火化手续等),在小程序直接办理。办理清退后,中心确认后,限时完成账户打卡,进行医保账户清退。
10.6.11.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网上办理,参保人员需要变更个人基本信息,例如手机号或者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在小程序直接办理。无需进行中心的多级复核,办理基本信息变更即生效。
10.7.
异地就医
10.7.1.
长期异地
实现异地长期居外备案申请、异地长期居外备案查询/取消、异地长期居外备案材料上传。
10.7.2.
临时外出
实现临时外出备案、临时外出备案查询/取消、转院就医取消。
10.7.3.
账户返还
实现账户返还申请、账户返还进度查询。
10.7.4.
异地报销
实现异地报销申请、异地生育医疗费申领、异地生育津贴申领。
10.8.
电子凭证
参保用户可授权该渠道的医保电子凭证,验证通过后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相关功能,包括查询参保信息及展示电子凭证二维码。
10.9.
电话服务
参保用户可拨打医保客服电话。
10.10.
权益证明
10.10.1.
在职人员参保明细
参保用户可查询在职人员参保明细,并可分享pdf文件用于打印。
10.10.2.
退休人员划账明细
参保用户可查询退休人员划账明细,并可分享pdf文件用于打印。
10.10.3.
参保人员消费情况权益证明
参保用户可查询消费明细,并可分享pdf文件用于打印。
10.11.
门诊慢特病
10.11.1.
门规查询
查询慢性病门规查询。在线查询相关的门规病种范围,对应的政策信息等。免去参保人再去线下柜台或者医院咨询的流程,直接在线即可查询相关信息。
10.11.2.
慢特病申报
门诊特、慢病认定申报。支持参保人员网上进行慢病申报,选定具有资质的医院进行线下鉴定。申报后由医院进行受理,限时完成鉴定工作,后续由中心完成审批工作。全程留痕可查,限时办理。以此提升慢病申报效率,提升满意度。
10.12.
家庭共济
10.12.1.
共济账户绑定
共济账户绑定网上办理。支持选择查询家庭成员,确认为共济对象。上限暂定为6人,可以根据需求灵活调整。共济对象在医院进行普通门诊时,其自理和自费费用可由共济主体医保账户支付。支付结果做单独记录和显示,用以和普通医保账户支出区分。
10.12.2.
家庭共济授权记录查询
共济账户授权记录网上查询,查询共济对象具体的授权记录,具体的授权时间或授权取消时间。留痕以便参保人进行查询显示。
10.13.
高值药品
高值药品处方流转平台,支持参保人员通过小程序购买高值药品,并在线结算,支持药店配送或者到店取药。同时与医院进行衔接,支持医院的高值药品的处方流转。
10.14.
健康课堂
人民健康资讯:健康课堂,健康知识介绍。对于常见的医学健康小知识进行分享,参保人可以点击链接查看学习相关的健康保健知识。也支持一些常见疾病的预防手段的分享。可以维护和发布信息,支持知识不断的更新迭代。
10.15.
附近定点
通过地图显示附近的两定机构,可以显示参保人所在的位置,以及附近的医疗机构和药店。显示对应的医院和药店名称,以便给参保人提供更加便捷的线上查询确认医院和药店方位的功能。
10.16.
门统定点
选择门诊统筹定点医院,可以支持参保人查询门诊统筹定点医院,进行绑定门统定点。后续如政策有变化,可以支持按照政策灵活调整。
10.17.
单位业务
10.17.1.
单位经办员认证
可切换经办员绑定的其他单位信息。对于实际情况存在多家单位供职的情况,即多家单位由同一个单位专管员进行业务办理的情况,支持单位专管员的身份切换,确认以不同的单位信息办理业务。
10.17.2.
单位基础信息查询
显示经办员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单位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法人等基本信息。
10.17.3.
单位当月申报核定申请及查询
单位当月申报核定申请及查询业务办理,按月执行。免去了单位专管员线下跑柜台的繁琐流程,在办理完月初变更信息之后,单位专管员可以在小程序上进行单位当月申报核定申请,并查询核定结果,确认应缴费的人数和缴费金额,无误后在税务渠道进行缴费打款。
10.18.
转入查询
转入年限查询。支持参保人通过小程序查询其办理的转入信息,免去了再去柜台咨询办理的繁琐流程。
10.19.
在线购药
线上购药,线上医保结算,线下配送到家。实现通过第三方平台,实现在线查询药店地址,在线比价,在线使用医保账户进行购药,并由第三方平台进行配送(配送费由参保人自理)。
10.20.
亲情账户
因为老人和孩子普遍存在使用手机困难或者无手机的情况。因为其出示电子二维码就行就医也变得更加困难。通过绑定亲情账户后,可以出示绑定亲情账户的家人的医保电子凭证,解决“一老一小”的展示电子凭证困难的问题。
三、
其他要求
1.
性能要求
1.1.
交互类业务
交互类业务是指平时工作中在系统中进行的业务处理,如录入、修改或删除一条记录、发布一条信息等操作。
n 平均响应时间:≤1 秒
n 峰值响应时间:≤3 秒
批量前台经办业务数据导入(按一次2000条评估)
n 平均响应时间:≤5 秒
n 峰值响应时间:≤10 秒
1.2.
查询类业务
查询业务由于受到查询的复杂程度、查询的数据量大小等因素的影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此给出一个参考范围。
n 简单查询平均响应时间:≤1 秒
n 复杂查询平均响应时间:≤3 秒
1.3.
交易接口服务(数据交换)
n 单条记录交易接口平均响应时间:≤1 秒
n 多条记录(100条)交易接口平均响应时间:≤3 秒
1.4.
并发量指标
系统最少支持全市30%以上的并发用户数。
2.
技术要求
2.1.
总体技术要求
本项目建设需遵循《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指南》(医保网信办 [2019]4号)、《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安全开发规范》(医保网信办[2019]5号)、《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应用系统技术架构规范》(医保网信办[2019]5号)、《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云计算平台规范》(医保网信办[2019]5号)、《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用户界面规范》(医保网信办[2019]5号)等国家医疗保障局制定的标准规范技术要求。
所有应用系统都必须基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应用框架(HSAF)开发。
采用分布式云架构,封装核心云支撑服务适配接口,实现云产品解耦设计。
基于HSAF的适配技术,将应用层依赖的分布式技术与具体厂商的分布式技术进行适配,实现应用层可以适配多家厂商的分布式技术。
基于云基础设施,为应用层提供通用的技术支撑服务,包括分布式服务、分布式缓存、分布式数据访问、分布式日志服务、非结构化存储和消息队列等。
采用云架构,在物理设备基础上,实现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的动态管理和资源调配。
2.2.
应用软件其它技术要求
(1)应用软件系统的各个软件功能模块应满足本文相关功能要求。应用软件必须能够切实满足系统监控管理的需求,并且适应今后的业务增长和变化,随时可以按功能需要进行修改和维护。
(2)应用软件必须基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应用框架(HSAF)开发,有很强的灵活性和扩展性,在今后开展新业务时可通过对参数等的简单更改迅速方便地实现,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
(3)应用软件应采用友好的图形化窗口的用户操作界面,可操作性强,而且操作界面应力求简洁、直观,具有全中文界面,有向导性功能,支持工作台化管理,有利于简化操作,并提高操作效率。在考虑简化用户的操作的同时,应允许操作人员必要时做一些人工干预。
(4)应用软件还应采用参数驱动的设计思想,在应用软件中,凡是不能确定的因素,应做到参数化,以达到通过对参数的设置就可适应不同的情况及不同时期的应用要求,并具备多用户和多任务操作能力,并对用户数不加限制。
(5)每个应用的功能由一个应用模块完成,应用模块之间应减少耦合度;应用模块与系统之间采用开放的应用接口(API)进行通信。
(6)应用软件必须可制作打包安装盘(包),具有自动安装功能以及网络远程安装功能。
(7)应用软件要遵循易操作性、健壮性、实用性、高效性和安全性的原则。
(8)灵活设计和详细规划系统操作权限,支持功能级、数据级权限控制,可按原子级业务、业务组件、业务流程分配系统操作权限;支持角色管理,个性化角色工作台展示业务组件、业务图表。
(9)应用软件应具有完整、严谨的操作权限管理机制和日志记录,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业务的可稽核性;系统采用业务回退机制,加强业务的可逆性。
3.
安全要求
系统提供良好的安全可靠性策略,支持多种安全可靠性技术手段,制定严格的安全可靠性管理措施。
(1)投标人应按客户要求配合完成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如发现有未满足要求的,所产生的整改、修复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2)系统上线前,应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本项目全部软件应用及支撑软硬件环境的漏洞扫描,并对发现的漏洞进行修复,最终满足上云要求,产生的扫描和修复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安全设计方案并详细说明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方面采取的安全的措施,应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V2.0三级等级保护的相关要求,并应按客户要求配合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如发现有未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V2.0三级等级保护相关要求,所产生的整改、修复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医保信息系统安全开发规范》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实施。系统上线前,应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源代码安全扫描,并对发现的漏洞进行修复。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安全设计方案并详细说明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方面采取的安全的措施。
(5)需要重点考虑数据安全。对数据授权访问、数据加密存储、数据安全风险、敏感信息保护、异常状态监控等方面,提供相应的安全解决方案。合理设定各类信息的访问场景,对大批量异常访问进行告警。合理设计数据库内个人电话、银行账号、照片指纹信息等隐私信息的加密保护机制。
(6)支持通过完整的权限管理机制进行权限划分和分级管理。
(7)投标人须提供安全设计方案,包括安全要求分析、应用安全设计、数据安全设计、运行保障设计、运维安全保障设计。
4.
项目进度要求
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
5.
投标人项目管理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的管理预案,包括项目人员名单(投标人安排的项目人员必须固定,若有替换,必须与采购人协商,否则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责任。此外,投标人所安排的开发和运维人员必须专职于本项目的开发)及角色分工、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变更管理方案以及项目风险管理方案等。投标人应承诺提供现场实施服务。
基本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
投标人需要为本项目安排专职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信息化总体规划能力,对医保领域信息化有深入理解,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耐性和综合素质。
(2)需求分析阶段
投标人需与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相关人员充分沟通,掌握本项目的需求。
投标人至少需提交的文档:应用系统需求分析报告、数据现状分析报告。
(3)系统设计开发阶段
投标人至少需提交的文档:系统概要设计说明书、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 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数据治理及迁移方案。
(4)系统测试阶段
投标人至少需提交的文档:测试方案、测试过程文档、系统整体测试报告、数据转换及迁移测试报告。
(5)系统实施阶段
投标人至少需提交的文档:系统实施计划、过程文档、试运行报告。
(6)驻场服务
本项目服务期内需提供专职驻场工程师,驻场工程师具备对本系统进行修改、调整能力,并按客户要求调整本系统。
(7)保密内容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本项目中数据(包含原始数据和衍生数据)全部为采购人所有,全部列入保密范围,投标人不得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导出、 分析以及移作他用。
6.
项目培训要求
投标人提供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场地、食宿、师资、资料等条件。培训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1、对系统建设人员的培训
系统建设人员不仅要对相关的技术有深入的研究,还要对项目运行涉及的具体业务有充分的理解。因此,应加强对系统建设人员这两方面的培训,以保证系统建设符合实际业务需要。
2、对应用部门各级系统应用人员的培训
使应用部门各级系统应用人员能够了解信息系统的建设思想、主要功能和操作规程,能够熟练应用这一系统辅助开展工作,并能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各种改进意见。根据人员对系统的使用特点不同,对应用人员的培训分为两个层次:
(1)对领导培训的主要目的是使有关主管领导对系统有一定的了解,便于领导进行决策和指挥工作;
(2)对其他应用人员的培训,主要使他们在各业务环境下能够很好地利用系统完成相应的专业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3、系统运行维护人员的培训
系统运行维护人员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系统整体知识培训、信息系统培训、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培训、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培训等。通过培训使项目运维队伍能够充分掌握业务运营技术和维护经验,从技术上和管理上保证信息系统能正常运行。为了保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还应对系统运行维护人员进行设备特性、系统功能、故障诊断、安全技术、规范操作、系统备份、系统恢复以及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培训。投标人须针对各系统分别制定培训方案。
7.
项目验收要求
(一)验收组织
项目验收分为初验和终验,都由采购人组织进行。
(二)初验流程
(1)在项目设计开发完成并通过用户方测试后,采购人依据相关批复文件、招标采购文件、合同,对项目的工程、技术、财务和档案等进行项目初验,形成验收报告。
(2)项目初验后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期为1个月。若出现系统重大运行故障,试运行期重新计算。
(三)终验流程
投标人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并且试运行满1个月后,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组,负责开展终验的先期基础性工作,重点检查项目建设、设计、监理、施工、招标采购、档案资料、预(概)算执行和财务决算等情况,提出验收评价意见和建议。
(四)验收内容
(1)审查项目的建设目标、规模、内容、质量及资金使用等情况。
(2)审核项目形成的资产情况。
(3)评价项目交付使用情况。
(4)检查项目建设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
(五)验收相关材料
投标人须整理并提供以下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合同、项目建设总结、项目招标相关文档、项目建设相关文档、初步验收报告、软件测试报告、安全测评报告等。
8.
售后服务要求
投标人需满足如下售后服务要求:
(1)针对本次招标的所有软件,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终验后三年的原厂免费维维服务以及三年免费的平台功能升级服务。
(2)在软件维保期内,投标人应提供灵活、多样的通信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设备及人员、专用服务电话),提供7*24小时的响应服务,保证在任何时候用户单位都能及时找到投标人的服务人员。如遇驻场人员无法解决的问题或采购人认为需要,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应在12小时内赶到现场支持;
(3)所供软件出现问题时,其响应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一般故障处理时间不大于2小时,特殊情况下故障修复时间不大于24小时;
(4)投标人应提供排除故障响应的具体流程;
(5)投标人应在技术建议书中说明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的范围和程度,投标人应提供技术服务流程,技术服务内容。
一、
服务范围
对沈阳市医疗保障“两结合三赋能”项目的实施及验收阶段提供全过程信息化监理服务。在监理服务范围内,依据国家有关信息系统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工程建设文件,监理单位承担全部工作的监理服务,按照《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总则及各分册的要求,对各系统的质量、进度、投资、风险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进行项目的合同管理、变更管理、配置管理、文档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实施的监理,负责系统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使项目建设按既定目标顺利进行。
二、
服务需求
1.
实施阶段服务内容及要求
监理单位应加强项目实施方案审核,促使项目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委托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对于计划的调整应合理、受控;促使项目实施过程满足委托合同的要求,并与项目设计方案、项目计划相符。监理单位应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
1)项目实施前,监理单位应审核被委托单位提交的质量管理计划、项目实施计划,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2)项目实施前,监理单位应组织建设单位、被委托单位召开项目实施启动会,要求被委托单位落实实施计划、实施方案和必要的准备工作,会议内容做会议纪要,并经三方签认;
3)项目实施前,监理单位应审核被委托单位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后签署监理意见。
4)监理单位应审核被委托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检查项目准备情况。项目实施条件具备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开工令,并报建设单位开始项目实施;
5)监理单位应监督合同执行情况,通过监理周报、月报、阶段性报告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跟踪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完成情况;
6)监理单位应对项目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在加强现场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对重要部位和关键点应采取“旁站监理”的方式,检查项目进度和质量,做好隐蔽工程的签证;对发现的可能影响质量的问题及时指令被委托单位采取措施解决,必要时发出停工、返工的指令;
7)监理单位做好监理日志,随时记录实施中有关质量、进度等方面的问题,并对发生质量问题的现场及时拍照或录相;
8)监理单位对被委托单位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做验收记录,并经三方签认;对不符合合同或相关标准规定的产品及服务应拒绝签认。没有被签认的产品及服务不得在项目实施中应用;
9)监理单位应检查设备到货安装环境;监督旁站设备到货、安装、调试过程。监督软硬件平台集成过程。必要时,监理单位据委托合同、技术标准或事先约定的方法检测产品及服务的质量,对于数量较大的同类型产品及服务,监理单位可采取抽样方法;
10)必要时,监理单位应核验产品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
11)监理单位应按计划检查被委托单位项目实施状况、人员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
12)监理单位应执行已确定的阶段性质量监督、控制措施及方法,并做监理日志。出现项目质量问题时,经确认后监理机构签发监理通知单,报建设单位、被委托单位,责令被委托单位整改;
13)监理单位应及时处理被委托单位提交的项目中关键环节的实施申请,审核其合理性后签认,报建设单位批准;必要时,监理机构应检查被委托单位重要项目步骤的衔接工作,做监理日志。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被委托单位不能进行与之相关的下一步骤的实施;
14)监理单位应及时处理工程变更申请,审核变更的合理性,保证项目总体质量不受影响;监理机构应从目标系统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由于变更引起投资的改变应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在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应在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被委托单位协商确定变更导致的投资变化,并作工程备忘录;
15)当出现项目事故时,监理单位应要求被委托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措施,尽可能控制其影响范围,并及时签发停工令,报建设单位,并与建设单位、被委托单位共同确认初步处理意见;监理单位应监督被委托单位采取措施,查清事故原因,审核被委托单位提出的事故解决方案及预防措施,提出监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签认;监理单位应审查被委托单位报送的事故报告及复工申请,条件具备时签发复工令;
16)监理单位若发现项目实施过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应及时向被委托单位签发停工令,并报建设单位,监督被委托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及时处理被委托单位的复工申请;
17)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并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总体进度计划或实施总进度计划;跟踪监督、检查、记录进度计划的实施;对实际进度进行对比、检查、分析,对出现的偏差采取应对措施;审查被委托单位的进度报告,并编报监理报告;
18)监理单位应对项目实际进度做好记录和统计工作,并进行经常性和阶段性的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分析,检查进度偏差的程度和产生的原因,分析预测进度偏差对后续实施工序和项目的影响程度,并提出指导性的解决措施。当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发生较大偏差而有可能影响合同工期目标的实现时,监理单位应提出进度计划的调整意见,并指导被委托单位相应调整进度计划。进度计划的重大调整应书面报建设单位批准;
19)监理单位应依据委托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审核被委托单位提交的项目阶段性报告和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意见,报建设单位签认;
20)监理单位应对项目实施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做工程备忘录;并检查督促被委托单位按规程规范实施、文明安全实施,防止因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及环保问题;
21)监理单位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并做会议纪要,提交建设单位和被委托单位;
22)依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协助建设单位划定保密范围和保密内容,并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和保密控制流程,做好工程资料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接触涉密资料的人员范围。
23)根据国家网络安全法要求,项目网络安全需要满足公安机关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为了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确保系统建成后通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监理单位应该在项目建设阶段,协助业主对系统的网络安全等级进行定级辅导,定级备案材料的编制。
2.
验收阶段服务内容及要求
监理单位应评审项目测试验收方案(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的符合性及可行性;促使项目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委托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推动被委托单位所提供的项目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合同验收时监理单位应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
1)检查与测试是确认项目各系统所建内容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和评估系统质量的必备措施,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明确项目测试验收方案并审查其符合性及可行性。监理单位应组织对系统集成质量进行专项检查,参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相关要求,对网络安全设备的集成调试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2)监理单位应及时处理被委托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审核竣工结算,审核验收的必备条件,并签署监理意见;
3)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根据质量问题的性质和影响范围,敦促被委托单位根据验收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过程。必要时,应组织重新验收;
4)监理单位应督促被委托单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训,并对培训效果做出评估;
5)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决算;
6)监理单位应敦促建设单位、被委托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和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项目文档;
7)监理单位应编写各时段项目验收的监理工作报告,整理监理单位应提交和提供的验收资料;负责整理记录归档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来往的文件、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等各种文档,出具监理文件;
8)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和被委托单位完成项目移交工作,将项目移交建设单位管理,并进入工程质量保修期。
9)根据国家网络安全法要求,项目网络安全需要满足公安机关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为了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确保系统建成后通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监理单位应该在项目验收阶段,按照《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GBT 22239-2019),为业主提供包括安全策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管理要求的咨询服务。
3.
总体服务方案的制作
投标人应编制详细的监理方案,内容应有:项目概况、监理工作内容(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项目监理目标、监理技术保障措施、监理工作流程、工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检测设备的配备。
4.
人员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现场全过程服务人员不得少于4人,至少包括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文档管理员1名,并均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及相应的服务能力。
5.
现场保障
1)每名监理工作人员都需配备通讯设施,保证 24 小时随时沟通。
2)配备监理现场测试工具。
3)有文明监理工作及安全施工保障制度。
4)其它有关本项目现场保障设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6.
验收要求
1)向沈阳市医疗保障局提供《监理文件》。
2)验收依据:主要以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响应文件和合同确认建设内容为依据。
3)投标人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
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投标书中的人员全部同时参与现场工作,如因特殊原因更换现场实施人员,需征得采购人同意,所更换人员工作资历及技术能力不能低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要求。
2)投标人对有关采购人和最终用户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料和信息保密。
3)投标人不得与承担项目的建设承包人及软件开发商、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不得利用所处地位通过上述单位直接或间接获益处。
一、
服务范围
对本项目所包含的“一码通城”数据交互平台(医保“一码通城”数据共享平台、全国税务医保统一征缴模式平台改造)、门诊共济支撑管理平台(门诊改革配套支撑平台系统、住院医保支付方式审核、清算与分析系统)、医保数字赋能平台(医保“一码通办”应用平台、移动行政执法系统、医保“掌上直通车”移动终端系统、“医保大练兵”答题系统、企业微信服务平台、沈阳医保小程序)进行第三方测试或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功能测试、性能测试、验收测试等。交付时间为系统上线后1个月成完成。
二、
服务需求
1.
软件测试过程要求
软件测试工作应在系统上线后1个月成完成。验收测试的测试项以开发方提交的测试需求为准,发现问题之后的回归测试所需的时间视情况另行约定。测试执行过程中,至少包括如下关键过程:
1)测试计划制订;
2)测试设计;
3)测试环境准备;
4)测试执行;
5)测试结果分析总结。
2.
软件测试技术要求
在应用软件开发完成最终上线运行前,通过公立、专业、全面的第三方测试,及时发现软件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系统改进意见,帮助系统开发单位完善系统功能和性能。软件第三方测试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功能测试、效率(性能)测试、用户文档集等验收测试:
1)功能性:对系统功能的适合性、准确性、互操作性、保密安全性等进行全面的测试,利用专业的测试模型,设计合理的测试用例,测试发现系统存在的功能问题和安全漏洞,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
2)效率(性能):利用专业测试工具对系统的时间特性(系统操作响应时间)和资源利用性(系统并发数、资源占用率等)进行测试,并从技术开发角度对系统优化提出建议。
3)用户文档集要求:对用户文档集的完备性、正确性、一致性、易理解性、易学性、可操作性等进行测试检查,提高用户文档集的质量。
3.
软件测试过程管理要求
1)组织机构。为保证测试全过程的顺利实施,需要开发方和供应商的全力配合,展开多层面的组织管理、技术合作,有效的解决组织协调和计划管理的衔接等多方面的问题。供应商应设有以下基本组织形式,以确保测试工作的顺利实施:
项目管理组:负责控制整个项目的过程进度、质量,协调安排内外部人员和软硬件资源,并直接向采购人总负责人按阶段汇报项目整体评测情况和阶段性结果。
测试执行组:制定完善的测试计划,组织执行各阶段相应的功能测试、性能测试等测试和文档生成,直接向项目管理组按阶段汇报测试情况和测试结果。
2)人员及分工。供应商应为该项目准备一支专门的项目团队,并明确分工和职责,以确保该项目顺利完成。
3)测试工作过程要求
①在实施测试类项目之前,应提交详细的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提示可能出现的破坏性结果。
②将该项目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其他工作成果妥善保管,并保证严格遵守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不发表或提供给第三方。
③应确保项目测评人员严格按照测评流程的要求实施操作,以避免在测试过程中对采购人系统造成损害。
④应随时汇报项目情况,并根据要求及本项目建设进度情况,调整下一步工作计划和要求。
⑤应保证提供服务的团队人员的数量和素质满足履行该项目合同的要求。保证团队的稳定性,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团队成员。
⑥需在测试过程中对测试相关的文档进行有效管理,包括各种文档提交、评审、版本控制等,并将测试文档及时向采购人提供。
⑦需对整个测试过程进行标准化、流程化管理,逐步完成软件验收测试的各个步骤,最终形成并上交测试报告。
⑧必要时,协助相关单位从功能性、可靠性、易用性、效率(性能)、维护性、维护性、可移植性等方面对软件造价进行评估。
4.
人员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现场全过程服务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并且团队人员需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5.
现场保障要求
1)每名测试工作人员都需配备通讯设施,保证 24 小时随时沟通。
2)配备现场测试工具。
3)其它有关本项目现场保障设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6.
验收要求
1)向沈阳市医疗保障局提供《软件测试报告》。
2)验收依据:主要以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响应文件和合同确认建设内容为依据。
3)投标人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
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投标书中的人员全部同时参与现场工作,如因特殊原因更换现场实施人员,需征得采购人同意,所更换人员工作资历及技术能力不能低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要求。
2)投标人对有关采购人和最终用户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料和信息保密。
3)投标人不得与承担项目的建设承包人及软件开发商、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不得利用所处地位通过上述单位直接或间接获益处。
一、
服务范围
对本项目定级为三级的“一码通城”数据交互平台(医保“一码通城”数据共享平台、全国税务医保统一征缴模式平台改造)、门诊共济支撑管理平台(门诊改革配套支撑平台系统、住院医保支付方式审核、清算与分析系统)、医保数字赋能平台(医保“一码通办”应用平台、移动行政执法系统、医保“掌上直通车”移动终端系统、“医保大练兵”答题系统、企业微信服务平台、沈阳医保小程序)进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二、
服务需求
1.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要求
(1)
总体要求
依据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8448-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等国家相关信息系统安全规范标准,对上述系统进行信息安全等级测评,测评内容为:(1)安全物理环境、(2)安全通信网络、(3)安全区域边界、(4)安全计算环境、(5)安全管理中心、(6)安全管理制度、(7)安全管理机构、(8)安全管理人员、(9)安全建设管理、(10)安全运维管理等以及符合被测系统对象特点的安全拓展要求。出具《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2)
测评详细指标要求
1)
单元测评
单元测评分为技术测评和管理测评两大类。技术测评包括: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等五个层面上的单元测评;管理测评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和安全运维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单元测评。
①
安全物理环境测评内容:
物理位置的选择、物理访问控制、防盗窃和防破坏、防雷击、防火、防水和防潮、防静电、温湿度控制、电力供应、电磁防护。
②
安全通信网络测评内容:
网络架构、通信传输、可信验证。
③
安全区域边界测评内容:
边界防护、访问控制、入侵防范、恶意代码和垃圾邮件防范、安全审计、可信验证。
④
安全计算环境测评内容:
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可信验证、数据完整性、数据保密性、数据备份恢复、剩余信息保护、个人信息保护。
⑤
安全管理中心测评内容:
系统管理、审计管理、安全管理、集中管控。
⑥
安全管理制度测评内容:
安全策略、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评审和修订。
⑦
安全管理机构测评内容:
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授权和审批、沟通和合作、审核和检查。
⑧
安全管理人员测评内容:
人员录用、人员离岗、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外部人员访问管理。
⑨
安全建设管理测评内容:
定级和备案、安全方案设计、产品采购和使用、自行软件开发、外包软件开发、工程实施、测试验收、系统交付、等级测评、服务供应商选择。
⑩
安全运维管理测评内容:
环境管理、资产管理、介质管理、设备维护管理、漏洞和风险管理、网络和系统安全管理、恶意代码防范管理、配置管理、密码管理、变更管理、备份与恢复管理、安全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管理、外包运维管理。
2)
整体测评
系统整体测评涉及到信息系统的整体拓扑、局部结构,也关系到信息系统的具体安全功能实现和安全控制配置,与特定信息系统的实际情况紧密相关,内容复杂且充满系统个性。
投标人测评人员应根据特定信息系统的具体情况,确定系统整体测评的具体内容,在安全控制测评的基础上,重点考虑安全控制间、层面间以及区域间的相互关联关系,测评安全控制间、层面间和区域间是否存在安全功能上的增强、补充和削弱作用以及信息系统整体结构安全性、不同信息系统之间整体安全性等。
系统整体测评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分别为安全控制间安全测评、层面间安全测评、区域间安全测评、验证测试。
①
安全控制间安全测评
安全控制间的安全测评主要考虑同一区域内、同一层面上的不同安全控制间存在的功能增强、补充或削弱等关联作用。安全功能上的增强和补充可以使两个不同强度、不同等级的安全控制发挥更强的综合效能,可以使单个低等级安全控制在特定环境中达到高等级信息系统的安全要求。例如,可以通过物理层面上的物理访问控制来增强其安全防盗窃功能等。安全功能上的削弱会使一个安全控制的引入影响另一个安全控制的功能发挥或者给其带来新的脆弱性。例如,应用安全层面的代码安全与访问控制,如果代码安全没有做好,很可能会使应用系统的访问控制被旁路。
②
层面间安全测评
层面间的安全测评主要考虑同一区域内的不同层面之间存在的功能增强、补充和削弱等关联作用。安全功能上的增强和补充可以使两个不同层面上的安全控制发挥更强的综合效能,可以使单个低等级安全控制在特定环境中达到高等级信息系统的安全要求。安全功能上的削弱会使一个层面上的安全控制影响另一个层面安全控制的功能发挥或者给其带来新的脆弱性。
③
区域间安全测评
区域间的安全测评主要考虑互连互通(包括物理上和逻辑上的互连互通等)的不同区域之间存在的安全功能增强、补充和削弱等关联作用,特别是有数据交换的两个不同区域。例如,流入某个区域的所有网络数据都已经在另一个区域上做过网络安全审计,则可以认为该区域通过区域互连后具备网络安全审计功能。安全功能上的增强和补充可以使两个不同区域上的安全控制发挥更强的综合效能,可以使单个低等级安全控制在特定环境中达到高等级信息系统的安全要求。安全功能上的削弱会使一个区域上的安全功能影响另一个区域安全功能的发挥或者给其带来新的脆弱性。
④
验证测试
验证测试包括对主机、网络、数据、应用(含移动应用)的漏洞扫描和渗透测试等,验证测试发现的安全问题将结合单元测评取得的证据共同分析信息系统整体结构的安全性。
2.
项目进度要求
在被测系统取得备案证明后的90天内完成,并出具《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3.
人员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现场全过程服务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并且团队人员需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
验收要求
1)向沈阳市医疗保障局提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2)验收依据:主要以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响应文件和合同确认建设内容为依据。
3)投标人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
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投标书中的人员全部同时参与现场工作,如因特殊原因更换现场实施人员,需征得采购人同意,所更换人员工作资历及技术能力不能低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要求。
2)投标人对有关采购人和最终用户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料和信息保密。
3)投标人不得与承担项目的建设承包人及软件开发商、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不得利用所处地位通过上述单位直接或间接获益处。
一、
服务范围
为沈阳市医疗保障“两结合三赋能”项目提供密码方案评估服务以及对本项目定级为三级的“一码通城”数据交互平台(医保“一码通城”数据共享平台、全国税务医保统一征缴模式平台改造)、门诊共济支撑管理平台(门诊改革配套支撑平台系统、住院医保支付方式审核、清算与分析系统)、医保数字赋能平台(医保“一码通办”应用平台、移动行政执法系统、医保“掌上直通车”移动终端系统、“医保大练兵”答题系统、企业微信服务平台、沈阳医保小程序)进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具体包括:商用密码总体要求测评、密码技术应用测评、密钥管理测评、安全管理测评。测评后,出具加盖检测机构印章的《密码应用安全评估报告》纸质一式三份。
二、
服务需求
1.
密码方案评估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及《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中关于政务信息系统在系统规划阶段的密码应用要求,综合考虑本项目物理和环境、网络和通信、设备和计算、应用和数据、安全管理等层面的密码应用需求,依据《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39786-2021)(以下简称“基本要求”)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密码方案进行合规合理性评估。
2.
商用密码总体要求测评
1)密码算法合规性测评:信息系统中使用的密码算法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密码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
2)密码技术合规性测评:信息系统中使用的密码技术是否遵循密码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密码产品合规性测评:信息系统中使用的密码产品与密码模块是否通过国家密码管理部门核准。
4)密码服务合规性测评:信息系统中使用的密码服务是否通过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许可。
3.
密码技术应用测评
(1)
密码技术应用测评
从物理和环境、网络和通信、设备和计算、应用和数据4个层面对信息系统中应用的密码技术进行分析与评估。
物理和环境层面测评:分析评估信息系统是否合理、合规的利用商用密码完整性、真实性功能,对影响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效能的物理和环境层面因素进行保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典型因素:重要场所的物理访问控制,监控设备的物理访问控制,以及物理访问记录、监控信息等敏感信息数据完整性。
网络和通信层面测评:分析评估信息系统是否合理、合规的利用商用密码机密性、完整性、真实性功能,对影响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效能的网络和通信层面因素进行保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典型因素:安全认证连接到内部网络的设备,通信双方的身份认证过程,通信数据完整性,敏感信息数据字段机密性,网络边界访问控制信息完整性,系统资源访问控制信息完整性,安全设备、安全组件的集中管理方式和信息传输通道。
设备和计算层面测评:分析评估信息系统是否合理、合规的利用商用密码机密性、完整性、真实性功能,对影响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效能的设备和计算层面因素进行保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典型因素:登录信息系统设备和计算环境的用户身份鉴别过程,系统设备和计算环境资源访问控制信息完整性,重要信息资源敏感标记完整性,重要程序或文件完整性,信息系统设备和计算环境的日志记录完整性。
应用和数据层面测评:分析评估信息系统是否合理、合规的利用商用密码机密性、完整性、真实性以及不可否认性功能,对影响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效能的应用和数据层面因素进行保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典型因素:登录信息系统应用和数据操作环境的用户身份鉴别过程,系统应用和数据操作环境资源访问控制信息完整性,重要信息资源敏感标记完整性,重要数据传输过程的机密性、完整性,重要信息存储过程的机密性、完整性,重要程序的加载和卸载过程,信息系统应用相关实体行为不不可否认性,信息系统应用和数据操作环境的日志记录完整性。
(2)
密钥管理测评
对影响商用密码防护效能的密钥生命周期相关环节,以及相关环节管理和策略制定的全过程进行分析与评估。密钥生命周期相关环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典型环节:密钥生成,密钥存储,密钥分发,密钥导入,密钥导出,密钥使用,密钥备份,密钥恢复,密钥归档,密钥销毁。
(3)
安全管理测评
对影响商用密码防护效能的管理制度与措施进行分析与评估。管理制度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典型维度: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控,信息系统实施,应急预案。
1)安全管理制度维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与措施:密码建设、运维、人员、设备、密钥管理内容,密码相关操作规范、安全操作规范,安全管理制度的合理性和适用性论证与审定,安全管理制度的改进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的发布,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2)人员管控维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与措施:了解并遵守密码相关法律法规密码产品使用,关键岗位划分,相关人员职责与权限划分,岗位责任制与人员制约、监督机制,管理和使用账号,人员培训、人员选拔,人员考核、奖惩与调离,人员保密措施。
3)信息系统实施维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与措施:信息系统规划,信息系统建设方案,信息系统密码产品、服务选用,信息系统运行前与定期评估,信息系统整改。
4)应急预案维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与措施:应急预案,应急资源准备,应急情况与处置,上级主管部门应急报告,同级密码主管部门应急报告。
4.
项目进度要求
在被测系统取得备案证明后的90天内完成,并出具《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和《密码方案评估报告》。
5.
人员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现场全过程服务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并且团队人员需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6.
验收要求
1)向沈阳市医疗保障局提供《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和《密码方案评估报告》。
2)验收依据:主要以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响应文件和合同确认建设内容为依据。
3)投标人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
7.
其他要求
投标人必须承诺:
1)中标后,投标书中的人员全部同时参与现场工作,如因特殊原因更换现场实施人员,需征得采购人同意,所更换人员工作资历及技术能力不能低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要求。
2)投标人对有关采购人和最终用户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料和信息保密。
3)投标人不得与承担项目的建设承包人及软件开发商、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不得利用所处地位通过上述单位直接或间接获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