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能编码
备注
1
大型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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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台班
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2900
40
116000
大挖机改装(加炮头)、 此价含机上人工及油耗
2
大挖掘机 (斗容量1m?及1m?以上)
2500
100000
此价含机上人工及油耗
3
大挖机进出场费
元/台次
700
80
56000
此价含机上人工及油耗 (不再另计出场费)
4
小型炮机
1950
30
58500
小挖机改装(加炮头)、 此价含机上人工及油耗
5
小挖掘机 (斗容量1m?以下)
1500
7
10500
6
小挖机进出场费
500
110
55000
机动翻斗车 (自卸汽车12t)
1100
88000
8
手风镐(压缩机)
300
37.5
11250
9
功率10KW汽油发电机
460
100
46000
含油耗及人员护机维护费用等
10
货车(搬家公司常规用车)
600
200
120000
11
小型手扶
拖拉机
400
16000
12
8t汽车式
起重机
1200
12000
13
12t汽车式
1600
15
24000
14
20t汽车式
2300
34500
40t汽车式
3000
50
150000
16
氧割设备
(含工具车)
元/套
320
240
76800
含耗材(氧气、乙炔等)每套租赁费按每天开机作业8小时计取(不含技术工)
17
技术工
(氧割工)
元/工日
260
83200
需按市场价位的对等劳动 强度标准及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18
(电工)
85
22100
19
杂工(技术工种之外的计日工)
220
1000
220000
20
洒水车8t
12600
含取水资源费用
21
洒水车12t
22000
22
50装载机
15000
23
平地机
2600
10400
24
推土机D85
2000
10000
25
160推土机
1800
9000
26
140推土机
1620
6480
27
振动式压路机15吨
28
振动式压路机20吨
2100
29
合计
1404830
备注:1.上限价为市场综合调查价,不含税费,但包含燃油及设备维护与保养费用;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市场价要求及标准进行计量(机械设备必须按8小时/台班进行负荷运行操作施工;计时工需按市场价位的对等劳动强度标准及时间要求进行施工作业,每工日有效作业时间不低于8小时)。3.操作时间少于5小时(不含5小时)按0.5个台班/工日结算,操作时间超过5小时(含5小时)、不超过8小时,按1个台班/工日结算。
由中标人负责全部事宜
1、服务质量要求:
1.1整体目标:保证辖区内违章建筑安全、高效拆除到位
1.2定期对所在地进行巡视,确保区域违章建筑在起步阶段得到控制
1.3发生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维持秩序,确保人员人身安全,防止不法侵害的事件发生;
1.4接到甲方调工信息,迅速赶到现场参与处置并报告有关部门;
2、人员素质要求:
2.1身体条件:男性,年龄18~55岁之间,身体健康。
2.2素质要求: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3、服务基本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拥有一支素质良好的施工队伍。有一套完整的施工运作方法和严格的操作规程,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质量标准。应对突发事件能够调派20人以上处突队员,确保30分钟以内赶赴现场,听从甲方指挥,协助做好相关执法行动。
3.2投标人所提供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着装统一,整洁,举止文明,动作规范,形象良好。
3.3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态度不好,工作能力差的队员。
3.4制定培训方案,不断提高队员的素质,要求经常对队员进行岗位培训,同时对队员的工作进行考核,提高工作质量。
3.5采购人不提供投标人施工人员的办公地点住宿地,一切费用开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投标人须自负所有施工人员财物与人身安全责任,招标人不负任何法律与经济上的责任。
4、人员管理要求:
施工人员应服从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及投标人的双重管理。施工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规章制度,服从根据工作需要做出的统一安排调配,遇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必须积极作为。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理,对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提出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屡教不改者,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有权随时提出更换施工人员。
5、机械设备要求:
为保证能够完成工作需求,要求投标人具有大型炮机或小型炮机、手风镐(压缩机)、发电机(汽油)、吊车(8t、12t、20t、40t)、挖机(1m?以上)、大型拖车、货车(搬家公司常规用车)、小型拖车 、氧割设备、氧割工、电工等与本次项目相关的机械设备。
采购人负责全部事宜
6.1甲方权利
6.1.1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撒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撒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6.1.2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6.1.3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6.1.4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竣工验收。
6.2乙方权利
6.2.1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搬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62.2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6.2.3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恰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3甲方义务
6.3.1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6.3.2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6.3.3组织乙方技术交底工作。
6.3.4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祖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6.3.5协调各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6.3.6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6.4乙方义务
6.4.1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计划。
6.4.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7.1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则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7.2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1)合网已无法履行,(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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