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博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14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长城汽车2023年私有云服务器设备维保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数量:126台服务器设备进行维保采购。
三、技术要求
1.提供全天候维保服务(即7×24维保服务)、故障申报30分钟内响应、工程师4小时内到达现场、判定硬件故障点后备件48小时内送达故障现场,更换故障件解决硬件问题。 
2.维保期内,厂家免费提供远程、现场上门、问题诊断分析定位、零配件供应、零件更换、维修、设备配套软件更新升级及关键活动保障等维保服务。 
3.根据招标方需要,为招标方提供驻场备件服务,最小化恢复时间。 
4.项目范围内实施厂家遇到无法解决技术问题时,实施厂家负责协调设备生产厂家及原厂工程师进行解决,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维保实施厂家承担。 
5.维保厂家提供的备件必须为正规渠道的原厂真品备件;若提供的备件在原厂有备案信息,中标方负责将原厂登记的最终用户名称变更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若维保合同履行期间,维保厂家进行的维保活动(服务、维修、提供的备件等),产生有损招标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或事件,维保厂家应承担招标方实际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6.若维保合同生效后,已经处于出保状态的设备,则该设备的维保周期是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若维保合同生效后,还在其他厂家(生产原厂或第三方厂家)质保期内的,则该设备在本项目中的维保周期是自设备出保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实现维保无缝对接。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有CS4(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优秀级)认证或已取得过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五、业绩要求(报名业绩作为报名审核,投标书中应包含且不限于报名业绩)
提供近两年内2个已实施完毕或正在实施与本项目同等以上规模的企业案例,需提供合同首尾页或者中标通知书。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①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注册报名:地址为: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供应商注册指南》可在平台网站首页“用户登录选择”栏附近查看,并根据手册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根据项目名称,按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②如无法在招标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0312-2198849/2197904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4日 23:00
七、联系方式
1.项目所在地:河北保定
2.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博:18633299669/0312-2197725
3.如对本项目有技术疑问或想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可将问题分条描述清晰,发送至(zbgys@gwm.cn)。邮件中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邮件主题须注明项目名称、报名联系人,如XX项目疑问XX收,将统一进行答疑回复。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投标意向金为:1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元整)。
投标意向金缴纳后不予退还;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任意环节因招标方原因取消的,可办理投标意向金退款(若供应商已办理开票将不予退款);
2.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交款凭证,若为免费标书则上传空白页即可。
3. ①缴费时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 ,如为个人代缴,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参标公司简称” (注:项目简称填写标的物名称即可)
②开票要求: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首页(不用登录)(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左下方查找开票信息模板,按照要求填写后将EXCEL版发至gfzbb@gwm.cn,开具后“51发票”直接将发票链接回复至邮箱中,若有疑问,请电话联系王薇,电话0312-2197731
注:a. 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如需开具发票抬头为公司的发票,需出具加盖该企业公章的委托个人代付的说明文件,否则无法开具发票;b.发票开具完成后,意向金不再退还。c.贵司提供发票信息后,大约25个工作日左右开具电子发票并发至邮箱,请耐心等待,若超过25个工作日未收到发票,请及时联系王薇,电话0312-2197731,逾期未查收导致发票无法报销的,不再重开。
九、交款账户信息(请避开月底最后两天打款)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行号:302134024517)
开户户名: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 8111 8010 1230 0947 716
注意:①原则上以公司交款为准,即公对公账户;注册成功后汇款至以上账户;
②交款行为仅在此账户有效力,我司不存在其他任何代收账户;
③请不要相信任何个人或公司的交款要求,以防上当受骗!
十、发布的媒介
本次信息发布只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网页、长城汽车官网-商务合作-招标公告及微信公众号“长城控股招标中心”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遇信息调整最终以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公示报名内容为准。
十一、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集团举报渠道:
邮箱:gwlianjie@163.com(集团纪检组) gwco@163.com(董事长办)
QQ:1545941100(集团纪检组) 微信:gwlianjie(集团纪检组)
手机/短信:13731210088(秘密特工组)
电话:0312-2197836(集团纪检组) 0312-2192999(董事长办)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董事长办公室/监察审计部
邮编:0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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