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海淀区四季青镇双新村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北京香山双新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海淀区四季青镇双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核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关于海淀区四季青镇双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综合会商意见的函》(京规自[海]综审函〔2019〕0007号)、《关于<关于商请确认海淀区四季青镇双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工程有效规划用地意见的函>的复函》(京规自海函〔2024〕469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香山双新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海淀区四季青镇双新村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海淀区四季青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88202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约124839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约62088平方米,代征绿地约1275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约39624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规模约188568平方米,地下建筑规模约207676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250124万元,全部由北京香山双新房地产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该项目用于双新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不得对外销售,剩余房源由区政府统筹。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 海淀区四季青镇双新村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北京香山双新房地产有限公司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737658456F
采购细项 |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安置房工程勘察 | 240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已完成 | |
设计 | 安置房工程设计 | 1898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已完成 | |
施工 | 安置房建筑工程 | 191873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已完成 | |
监理 | 安置房工程监理 | 2154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已完成 | |
设备 | 电梯等 | 57947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已完成) | |
重要材料 | 钢材 | 18960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已完成) | |
水泥混凝土等 | 3804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已完成) | ||
其他 | 征地费 | 11400 | 核准 | |||
其他费用 | 42559 | 核准 | ||||
核准意见说明: 该项目招标工作已全部完成,具体以招投标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文件为准。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