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2021年至2023年福建高速莆田管理分公司所辖路段机电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本项目业主为:莆田莆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莆田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莆田湄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莆田莆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中标人须分别与各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1年至2023年福建高速莆田管理分公司所辖路段机电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项目投资控制费率最高限价为3%(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监理费用估算为118万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按实结算。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设置1个标段:2021年至2023年福建高速莆田管理分公司所辖路段机电工程监理服务。
2.3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每个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工程开工至缺陷责任期满,所有资料归档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3.2投标人的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应成功独立地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投标人业绩应为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中登记的已建总包业绩。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在由福建省发改委、省重点办最近发布的福建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情况通报中被评为C、D级的企业,在有效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具有管辖关系的施工、监理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为同一法人或隶属同一法人或具有投资控股或参股或互相隶属关系的,按照评审的先后顺序以及先施工、后监理的顺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中标候选人资格取消。
3.8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资质证书编号、业绩及总监的姓名和相关证书编号及业绩,应与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实质性内容一致,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9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至少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历,年龄不大于60周岁且身体健康。以上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费时间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7 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无记名方式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
4.2 如采用邮寄方式报名,可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户名: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117010100100285251)。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之日确定为购买日期。潜在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163.com),邮寄费用自理。
4.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9 月 26 日09时 30 分,递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
5.3 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表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信用分”方法评标。
(本项目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不参与福建省高指年度信用考核,监理单位及其总监理工程师中标不占用工程投标信用考核加分指标。信用分以最新公布的最新的高速公路机电监理单位及主要人员考核结果为准。)
7.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www.fjgsgl.com)、福建省国资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ygcg.fjcqjy.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莆田莆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山牌村(莆田西高速收费站)莆田管理分公司
联 系 人: 沈先生
电 话: 13850269975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号楼五层
邮 箱: fzgsglzbdl@163.com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13107682178
监督单位: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莆田管理分公司纪检
监督电话: 0594-7966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