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桂东县青洞钨矿生态修复工程
金额
9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桂东县青洞钨矿生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3日
桂东县新坊乡人政府 的 桂东县青洞钨矿生态修复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桂东县青洞钨矿生态修复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桂财采计【2023】00009号
3、采购项目预算:¥97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t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t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需求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1);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1);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1);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1);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承诺函和近期由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3) 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含)技术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施工关键人员配置不得少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规定,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职工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上岗位人员必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供的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t其他说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按本邀请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份。
2、时间为2023 年3月 3日至2023 年3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点为湖南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968号大华天都2栋1106室),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
七、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
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2023 年3月 14 日 10 时30 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湖南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968号大华天都2栋1106室)。
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3、身份验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加盖单位公章)。磋商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将被拒绝。
八、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桂东县新坊乡人政府
(2)地 址: 桂东县新坊乡人政府
(3)联系人: 张先生
(4)电 话: 0735-8710227
责任单位信息
(1)名 称:桂东县自然资源局
(2)地 址: 桂东县沤江镇桂郴路16号
(3)联系人: 黄先生
(4)电 话: 0735-86232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968号大华天都2栋1106室
(3)联系人: 郭维刚
(4)电 话:0735-2112118 13762562134
附件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 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3日
桂东县新坊乡人政府 的 桂东县青洞钨矿生态修复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桂东县青洞钨矿生态修复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桂财采计【2023】00009号
3、采购项目预算:¥97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t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t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工期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1 | 桂东县青洞钨矿生态修复工程 | 桂东县青洞钨矿生态修复工程 | 桂东县青洞钨矿生态修复工程,工程包括缓坡复绿工程,陡坡挂网种植爬藤复绿工程、陡坡挂网喷播复绿工程、挡土墙工程、截水沟工程等项目。 | 2个月 | ¥97万元 | ¥97万元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1);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1);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1);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1);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承诺函和近期由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3) 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含)技术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施工关键人员配置不得少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规定,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职工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上岗位人员必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供的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t其他说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按本邀请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份。
2、时间为2023 年3月 3日至2023 年3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点为湖南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968号大华天都2栋1106室),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
七、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
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2023 年3月 14 日 10 时30 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湖南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968号大华天都2栋1106室)。
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3、身份验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加盖单位公章)。磋商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将被拒绝。
八、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桂东县新坊乡人政府
(2)地 址: 桂东县新坊乡人政府
(3)联系人: 张先生
(4)电 话: 0735-8710227
责任单位信息
(1)名 称:桂东县自然资源局
(2)地 址: 桂东县沤江镇桂郴路16号
(3)联系人: 黄先生
(4)电 话: 0735-86232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968号大华天都2栋1106室
(3)联系人: 郭维刚
(4)电 话:0735-2112118 13762562134
附件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 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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