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10242142W20236801
二、合同名称:奇台县产业园区喇嘛湖梁工业园临时污水管道工程项目(审计)合同
三、项目编号:XHYJ-QTCG2023-112-01
四、项目名称:奇台县产业园区喇嘛湖梁工业园临时污水管道工程项目(审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奇台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人社局4楼
联系方式:15739602668
供应商(乙方):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梅路恒大御景湾二期F2栋1-3层01号
联系方式:1564361238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奇台县产业园区喇嘛湖梁工业园临时污水管道工程项目(审计)
数量:1.00
单价(元):42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计划从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厂区铺设DN400东西横向排水管道11.2千米、污水检查井229座至县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管线,接入后与城市生活污水混合排放至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工程审计及财务决算。
服务要求:1、本项目涉及工程类项目的需要视具体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或结算审核,最终出具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结算审核报告。
2、本项目涉及补助类的资金项目须有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资金规范性审计,包括采购程序执行情况、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资金来源、到位及使用情况等各环节的审核。出具阶段性成果报告、管理建议书,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后出具最终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3、审计单位:依据国家政策要求对项目提供审计。
4
服务时间: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工期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提交成果文件。
服务标准:1、本项目涉及工程类项目的需要视具体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或结算审核,最终出具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结算审核报告。
2、本项目涉及补助类的资金项目须有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资金规范性审计,包括采购程序执行情况、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资金来源、到位及使用情况等各环节的审核。出具阶段性成果报告、管理建议书,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后出具最终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3、审计单位:依据国家政策要求对项目提供审计。
4
2.合同金额(元):42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污水管道造价合同(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