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二期IV线汽提装置优化改造项目溢流堰汽提塔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89.15万元
招标联系人罗女士0831-598077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l 二期IV线汽提装置优化改造项目溢流堰汽提塔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二期IV线汽提装置优化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1089.15万元,招标人为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本项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是将聚合二期IV线现有的穿流板式汽提塔更换为溢流堰式筛板塔(产能 不发生改变),提升汽提装置脱除聚氯乙烯浆料中的氯乙烯单体的效率,减少氯乙烯单体在 后续物料干燥和均化流失,同时降低聚氯乙烯浆料汽提装置的蒸汽消耗。本项目属于改建工 程项目,按天原集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及流程实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溢流堰汽提塔;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溢流堰汽提塔)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违规记录; 2.资质要求: (1)企业财务状况要求: / (2)企业业绩要求 ( 2008 年宀投标截止时间)提供2008 年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 ? 台/套,聚氯乙烯树脂产能≥12万吨/年的配套溢流堰汽提塔装置供货业缋。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运行验收证明或货款支付证明等相关能够佐证以上业绩要求的资料复印 件,并加盖公司鲜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3)囗允许 团不允许代理商参与,代理商参与要求: ① (4)本项目囗接受 团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其他要求 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业主方签订技术协议,否则投 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木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9日17时00分到2024年10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可通过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 (https://ybty.tfygcgfw.com/)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20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可通过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 (https://ybty.tfygcgfw.com/)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200.00元,售后不退。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宜宾市临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天原集团办公大楼106 室 七、其他 1.招标内容:溢流堰汽提塔1套 2.招标范围:溢流堰汽提塔的选型和供货及工艺设计文件:负责界区范围内设备、仪表、电 2 气、阀门、管道及管件的选型等(详见技术协议模板)。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现场到货。 4.交货地点: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工业园区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库房车板交付。 5.付款方式及支付方式: 5.1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预付合同总额30%,厂家出具提货函支付合同总额30%,货到安 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开具13%增值税全额发票支付合同总额30%,余合同总额的10%为质保 金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5.2支付条件:买方以最长期限为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 付款方式 口允许 团不允许 偏离 支付方式 囗允许 团不允许 偏离 6.缴费注意事项 电子标书费缴纳: 为保证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已与银行实现系统对接,从 缴费账号生成、缴费确认、标书下载和投标功能开放,全部实现自动化、线上化,请投标人 务必按照下述要求缴纳标书费,避免影响投标。 (1)投标人一旦决定投标,请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上点击“缴电子标书 费”,银行系统会随机自动为该次缴费生成一次性的唯一银行账号。 (2)请投标人务必把标书费转入上述银行账户。投标人缴费后,银行系统会同步自动将缴 费信息推送至“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和投标人,平台系统亦同步开放权限,投 标人即可在平台浏览和下载标书。 (3)请投标人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若投标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宜宾市国 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无法开放投标功能,由此无法购买标书、无法投标、退回款项延迟等 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也只能在开标后才能退款。 系统每次生成的账号,均为一次性账号和唯一性账号,标书费账号与投标保证金账号不同, 项目与项目间账号不同。 投标保证金缴纳: (1)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 7.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指定地 点。逾期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文件邮寄递交须知: 8.1本次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达。 8.2邮寄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集团办公楼308室。 收件人: 罗女士 联系电话: 0831-5980776 9.公告发布媒介: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ybty.tfygcgfw.com/)和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10.投标人必须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ybty.tfygcgfw.com/)注册投标, 欲了解注册及投标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服务中心”查看供应商操作手册,联系宜宾市国有 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的客服热线:400-000-2772。 11.如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存在异议,请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送至(tyzbjd@ybty.com) 邮箱。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工业功能园区 联系人:罗女士 电 话:0831-5980776 电子邮件:ybtyZTB@ybty.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zl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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