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5静宁至成县高速公路陇南段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HXNTSL2024-009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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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广河县农田水利改造提升服务中心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7)水利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11-28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12-04 17:3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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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河县2022年三甲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项目工程结算及竣工决算审计服务001 | GHXNTSL2024-009 | 服务-设计 | 31000.0(元) |
公告内容
S25静宁至成县高速公路陇南段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有关规定,S25静宁至成县高速公路陇南段特许经营项目已由陇南市人民政府批准以特许经营模式实施,现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陇南市)”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对S25静宁至成县高速公路陇南段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择优选定服务机构。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服务时限要求
1.1 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
S25静宁至成县高速公路陇南段工程已纳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道网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19号)与《甘肃省“十四五”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规划》(甘交发〔2021〕66号)。本项目起点位于陇南市徽县麻沿河镇(天水陇南交界处),与S25静宁至成县高速公路天水段顺接,经徽县江洛镇、泥阳镇,终点位于成县店村镇,与G7011十天高速以枢纽立交相接。主线长约53公里,其中徽县46公里,成县7公里,连接线约6公里。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5亿元。
(2)技术标准
主线推荐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全线设置完善的防排水设施、交通安全设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一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执行。
1.2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主要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2.1 主要对S25静宁至成县高速公路陇南段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的编制、修编、评审、报批、取得批复等相关手续办理及全过程服务,提供的成果文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满足行业主管部门报批要求。
1.2.2 协助建设单位取得甘肃省自然资源厅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制期间因国家或行业政策调整的及时调整相关技术文件和审查工作。
1.3 项目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S25静宁至成县高速公路陇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提供后45天内完成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的编制工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财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同时完成过1项类似高速公路工程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或用地预审报告编制服务业绩。
2.4 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1项类似高速公路工程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或用地预审报告编制服务个人业绩,其他人员、设备等满足项目需求并自行配备。
2.5 信誉:
2.5.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5.2 投标人凡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定在甘肃省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2.5.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自行提供承诺函)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邀请中匠民大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策资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燕赵营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90万元(大写:玖拾万元整),超过此价视为废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11月28日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4日17时30分通过登陆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陇南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根据系统程序提示上传相应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6.投标资料的上传资质审核资料及竞价资料扫描件,在2023年12月4日17时30分前上传至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陇南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lnygcg.lnsggzyjy.cn:1050/a/login)。
7.招标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所有投标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1份(正本)和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光盘,1份U盘,均干净无毒),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处。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再提交纸质文件5份(1正4副)至招标人。
8.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9.招标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单位名称:陇南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赵蕊军
联系电话:0939-8251039 1810808251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嘉信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尚金燕
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金博大新苑小区四单元6楼452号
联系电话:1808939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