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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国资国企监管制度体系建设项目遴选编制单位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国资国企监管制度
体系建设项目遴选编制单位的公告
为健全完善昌江黎族自治县国资国企监管制度体系,建立完善《昌江黎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事项权利责任清单》,配套制定各类国资监管制度。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高水平的编制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昌江黎族自治财政局。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了解昌江县县属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分析昌江县现行监管制度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部委以及海南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文件要求,梳理昌江县现行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对现行监管制度进行基础性评价,形成初步诊断,如框架是否完善、管控内容是否完整、制度是否合理、监管流程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文件精神是否与中央精神一致、是否符合中央“管资本”的监管要求,并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对我县现行与中央精神不一致、与管资本要求不相符的国资监管制度文件提出修订或废止建议。
2.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责范围内,明确县国资委监管事项的履职内容、方式及监管层级,健全完善《昌江黎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事项权利责任清单履行出资人职责事项权利责任清单》,明确国资监管履职重点,厘清职责边界。
3.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事项权利责任清单》确定的监管事项履职内容、方式、监管层级等,建立健全相关事项的国资监管制度,使制度与权责清单方向统一、内容相辅相成,明确监管职责,优化监管程序,以补足、优化监管程序。国资监管制度涵盖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改革发展与规划管理、改制改组与产权管理、财务监管、人员及考核、薪酬分配管理、综合监督检查管理等方面。
4.配合我单位完成对上述新拟或修改制度的合法合规性草拟及审核等相关工作。
(二)时限要求:60日内提供相关制度成果。
三、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要求的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研究咨询服务机构等,皆可进行报名。
(一)参与竞标单位有一定的同类项目经验,团队成员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课题项目负责人须在国资国企监督管理等领域具有出色的研究成果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课题项目负责人须是课题研究编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实际编制者,担负课题研究过程中的实质性调研和编制等工作。
(二)承担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提交研究编制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委托单位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三)近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信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承担过国资国企监督管理等相关政策研究及项目咨询的机构。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和以个人名义递交的报名。
四、经费预算
工作控制价预算为肆拾万元(¥400000元),超过控制价则为无效报价。控制价包含但不限于税费、编制费、食宿费、差旅费等。
五、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一)单独密封报价函。(格式自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代码等。
(三)参选机构需提供在职人员花名册及近三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5人以上)。
(四)提供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清单和合同证明材料。
(五)“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六、报名时间和地址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可现场提交或邮寄。报名单位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可结合自身条件,将上述要求报名提交的资料和报价单密封后送至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局国资室(联系地址:昌江黎族自治石碌镇市民广场二路财政局),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报名。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予以拒收。
(三)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0898-26691981。
七、选聘办法
(一)遴选工作由遴选人对报名并提交遴选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二)1.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单位;2.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2家以上(含2家)时,则根据报价单位资质、相关业绩、报价、信誉、服务能力等情况综合评定,择优选定1家中标候选单位。
(三)中选结果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天。
(四)由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局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6日
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国资国企监管制度
体系建设项目遴选编制单位的公告
为健全完善昌江黎族自治县国资国企监管制度体系,建立完善《昌江黎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事项权利责任清单》,配套制定各类国资监管制度。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高水平的编制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昌江黎族自治财政局。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了解昌江县县属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分析昌江县现行监管制度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部委以及海南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文件要求,梳理昌江县现行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对现行监管制度进行基础性评价,形成初步诊断,如框架是否完善、管控内容是否完整、制度是否合理、监管流程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文件精神是否与中央精神一致、是否符合中央“管资本”的监管要求,并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对我县现行与中央精神不一致、与管资本要求不相符的国资监管制度文件提出修订或废止建议。
2.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责范围内,明确县国资委监管事项的履职内容、方式及监管层级,健全完善《昌江黎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事项权利责任清单履行出资人职责事项权利责任清单》,明确国资监管履职重点,厘清职责边界。
3.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事项权利责任清单》确定的监管事项履职内容、方式、监管层级等,建立健全相关事项的国资监管制度,使制度与权责清单方向统一、内容相辅相成,明确监管职责,优化监管程序,以补足、优化监管程序。国资监管制度涵盖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改革发展与规划管理、改制改组与产权管理、财务监管、人员及考核、薪酬分配管理、综合监督检查管理等方面。
4.配合我单位完成对上述新拟或修改制度的合法合规性草拟及审核等相关工作。
(二)时限要求:60日内提供相关制度成果。
三、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要求的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研究咨询服务机构等,皆可进行报名。
(一)参与竞标单位有一定的同类项目经验,团队成员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课题项目负责人须在国资国企监督管理等领域具有出色的研究成果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课题项目负责人须是课题研究编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实际编制者,担负课题研究过程中的实质性调研和编制等工作。
(二)承担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提交研究编制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委托单位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三)近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信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承担过国资国企监督管理等相关政策研究及项目咨询的机构。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和以个人名义递交的报名。
四、经费预算
工作控制价预算为肆拾万元(¥400000元),超过控制价则为无效报价。控制价包含但不限于税费、编制费、食宿费、差旅费等。
五、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一)单独密封报价函。(格式自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代码等。
(三)参选机构需提供在职人员花名册及近三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5人以上)。
(四)提供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清单和合同证明材料。
(五)“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六、报名时间和地址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可现场提交或邮寄。报名单位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可结合自身条件,将上述要求报名提交的资料和报价单密封后送至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局国资室(联系地址:昌江黎族自治石碌镇市民广场二路财政局),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报名。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予以拒收。
(三)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0898-26691981。
七、选聘办法
(一)遴选工作由遴选人对报名并提交遴选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二)1.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单位;2.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2家以上(含2家)时,则根据报价单位资质、相关业绩、报价、信誉、服务能力等情况综合评定,择优选定1家中标候选单位。
(三)中选结果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天。
(四)由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局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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