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柏士七区公建房二楼地面装修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海宁市马桥街道柏士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0573-8923628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女士0573-872970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柏士七区公建房二楼地面装修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柏士七区公建房二楼地面装修工程,招标人为海宁市马桥街道柏士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柏士七区公建房二楼地面装修工程,建设地点为:海宁市马桥街道柏士社区;建设规模:本工程装修面积约1750㎡;建设造价:约23.3万元;工期:30日历天;招标范围为柏士七区公建房二楼地面装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03月08日至2023年03月22日10时3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办理)。
4.2招标文件、施工图纸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hnztb.com/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人:海宁市马桥街道柏士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 地 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9楼
邮 编: 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 0573-89236281 电 话:0573-87297011
传 真: 传 真:0573-87297011
2023 年 3 月 8 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人员证书提供新版的(未采用电子版证书的除外),可提供政务网上带二维码的网页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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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士七区公建房二楼地面装修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柏士七区公建房二楼地面装修工程,招标人为海宁市马桥街道柏士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柏士七区公建房二楼地面装修工程,建设地点为:海宁市马桥街道柏士社区;建设规模:本工程装修面积约1750㎡;建设造价:约23.3万元;工期:30日历天;招标范围为柏士七区公建房二楼地面装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03月08日至2023年03月22日10时3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办理)。
4.2招标文件、施工图纸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hnztb.com/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人:海宁市马桥街道柏士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 地 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9楼
邮 编: 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 0573-89236281 电 话:0573-87297011
传 真: 传 真:0573-87297011
2023 年 3 月 8 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扫描件) |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 A类证书 |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提供证书扫描件 |
5 | 项目经理 资格 |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提交项目经理B类证书扫描件,) |
6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
7 | 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 |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https://jzsc.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company_ICP)在线备案公示网页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
8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是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的(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投标人不需要填写) |
9 | 信用评价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失信惩戒”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10 | 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人员证书提供新版的(未采用电子版证书的除外),可提供政务网上带二维码的网页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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