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玺御园居民住宅小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5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张家口钢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徐涛涌1863233133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珍华0311-83086937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1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6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玺御园居民住宅小区项目已由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局以宣行审批核字【20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钢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张家口钢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龙玺御园居民住宅小区项目已由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局以宣行审批核字【2024】3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钢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张家口钢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开发地块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河钢宣钢西厂区 , 占地71104.1 ㎡(106.66 亩) ,总建筑面积约
149198 ㎡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104455 ㎡ , 地下建筑面积约 44743 ㎡(地下室人防面积 8516.4 ㎡
,非人防部分面积:36226.6 ㎡; 其中住宅楼座及储藏室 12225 ㎡) 。项目拟建 21 栋住宅(8 栋 5F、2 栋
6F、2 栋 9F、2 栋 12F、1 栋 13F、2 栋 15F、4 栋 17F),1 栋 2F 幼儿园、1 栋 2F
邻里中心、1 栋 2F 售 楼处。容积率不大于 1.5,绿地率大于 35%,地下停车位(含机械车位)1126 个,建筑密 度小于 2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同时具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1.2财务要求: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3 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或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 2024 年 10 月 1 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业绩要求:企业要求: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 最少有一名成员满足要求)。
3.1.4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 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
”单位的, 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3.3 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 ”,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盲评。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在全省范围内随机分配副场。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 项目经理。2)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 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2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3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
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组成联合体的,
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
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 责任; 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5
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27 09:00:00至2025-01-01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招标人:张家口钢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宣化区车站西街
10 号以东 联系人:徐涛涌 电话:18632331336
邮箱:920688514@qq.com招标代理公司: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 号 联系人:陈
珍华/汪博元 电话:0311-83086937/18632196572 邮箱:hbctzbxt@163.com。
8.监督部门名称
张家口市宣化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张家口市宣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9.监督部门电话
张家口市宣化区钟楼大街 104 号宣化区政务服务中心 7 楼 电话: 0313-7561536/张家口市宣化区钟楼大街 132
号院宣化区住建局 2 号楼 电话:0313-3167028。
10.监督部门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xhqztbjg@163.com/电子邮箱: xhzbb126.com。
1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2. 其他公示内容
/。
13.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龙玺御园居民住宅小区项目已由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局以宣行审批核字【20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钢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张家口钢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龙玺御园居民住宅小区项目已由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局以宣行审批核字【2024】3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钢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张家口钢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开发地块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河钢宣钢西厂区 , 占地71104.1 ㎡(106.66 亩) ,总建筑面积约
149198 ㎡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104455 ㎡ , 地下建筑面积约 44743 ㎡(地下室人防面积 8516.4 ㎡
,非人防部分面积:36226.6 ㎡; 其中住宅楼座及储藏室 12225 ㎡) 。项目拟建 21 栋住宅(8 栋 5F、2 栋
6F、2 栋 9F、2 栋 12F、1 栋 13F、2 栋 15F、4 栋 17F),1 栋 2F 幼儿园、1 栋 2F
邻里中心、1 栋 2F 售 楼处。容积率不大于 1.5,绿地率大于 35%,地下停车位(含机械车位)1126 个,建筑密 度小于 2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同时具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1.2财务要求: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3 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或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 2024 年 10 月 1 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业绩要求:企业要求: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 最少有一名成员满足要求)。
3.1.4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 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
”单位的, 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3.3 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 ”,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盲评。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在全省范围内随机分配副场。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 项目经理。2)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 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2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3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
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组成联合体的,
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
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 责任; 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5
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27 09:00:00至2025-01-01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招标人:张家口钢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宣化区车站西街
10 号以东 联系人:徐涛涌 电话:18632331336
邮箱:920688514@qq.com招标代理公司: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 号 联系人:陈
珍华/汪博元 电话:0311-83086937/18632196572 邮箱:hbctzbxt@163.com。
8.监督部门名称
张家口市宣化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张家口市宣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9.监督部门电话
张家口市宣化区钟楼大街 104 号宣化区政务服务中心 7 楼 电话: 0313-7561536/张家口市宣化区钟楼大街 132
号院宣化区住建局 2 号楼 电话:0313-3167028。
10.监督部门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xhqztbjg@163.com/电子邮箱: xhzbb126.com。
1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2. 其他公示内容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张家口钢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张家口市宣化区车站西街 10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
邮编: | 075100 | 邮编: | 050081 |
联系人: | 徐涛涌 | 联系人: | 汪博元 |
电话: | 18632331336 | 电话: | 18632196572 |
传真: | / | 传真: | 0311-83086848 |
电子邮件: | 920688514@qq.com | 电子邮件: | hbctzbxt68@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 |
账号: | 1 | 账号: | 63712010200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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