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绥滨县2023年雨污合流管道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绥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姜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先生0451-8409324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8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绥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绥发改发[2023]13号、[2023]14号、[2023]33号、[2023]68号、[2023]69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一般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绥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滨县工程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绥滨县2023年雨污合流管道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 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污水管线3199m,设计管径DN400-DN1000及新建污水管线3500m,设计管径DN400-DN1000。
2.3 服务期限:总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完成。
2.4 建设地点:绥滨县城区内东辉路、东环路、松滨大街及渡口路、振荣街、兴工街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义务,完成项目全过程管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7.1 项目全过程管理:包括项目报批、勘察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其他管理等;
2.7.2 设计:完成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工作;
2.7.3 招标代理:完成本项目施工招标、材料和设备釆购及相关服务等工作;
2.7.4 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5 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等咨询服务;
2.7.6 施工图审查:完成本项目施工图审查及相关技术服务。
2.8 项目总投资额:约2060.92万元
2.9 招标控制价:142.9万元,其中(项目全过程管理:28.73万元;设计:58.62万元;工程监理:44.45万元;招标代理: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造价咨询:8.06万元;施工图审查:3.0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 项目管理 :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3.1.2 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 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 施工图审查: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市政基础设施)二类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2.2 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3.2.3 工程监理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3.2.4 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拟派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
3.2.5 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2.6 招标代理负责人:拟派招标代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
3.3 其他人员
3.3.1 本次招标不对除监理以外工作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投标人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3.3.2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是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并按《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执行。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人各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人各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主体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由以工程监理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须为牵头人单位在职人员。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缴纳保证金等线上交易活动。
3.6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3年07月07日23时00分至2023年07月14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为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8.开标方式
8.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2 开标时间为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
9.其他
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的通知》(黑建建[2019]8号)要求,使用信息化平台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除法定假日外,项目班子成员,每天签到。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绥滨县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468-7862036
招 标 人:绥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绥滨县松滨大街东段渡口路东侧
联 系 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468-7862036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天翔街1055号城市之星写字楼9楼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0451-84093245
电子邮件:guangjianzhaobiao@163.com
公司网址:www.gjgcxm.cn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绥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绥发改发[2023]13号、[2023]14号、[2023]33号、[2023]68号、[2023]69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一般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绥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滨县工程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绥滨县2023年雨污合流管道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 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污水管线3199m,设计管径DN400-DN1000及新建污水管线3500m,设计管径DN400-DN1000。
2.3 服务期限:总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完成。
2.4 建设地点:绥滨县城区内东辉路、东环路、松滨大街及渡口路、振荣街、兴工街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义务,完成项目全过程管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7.1 项目全过程管理:包括项目报批、勘察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其他管理等;
2.7.2 设计:完成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工作;
2.7.3 招标代理:完成本项目施工招标、材料和设备釆购及相关服务等工作;
2.7.4 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5 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等咨询服务;
2.7.6 施工图审查:完成本项目施工图审查及相关技术服务。
2.8 项目总投资额:约2060.92万元
2.9 招标控制价:142.9万元,其中(项目全过程管理:28.73万元;设计:58.62万元;工程监理:44.45万元;招标代理: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造价咨询:8.06万元;施工图审查:3.0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 项目管理 :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3.1.2 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 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 施工图审查: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市政基础设施)二类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2.2 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3.2.3 工程监理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3.2.4 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拟派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
3.2.5 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2.6 招标代理负责人:拟派招标代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
3.3 其他人员
3.3.1 本次招标不对除监理以外工作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投标人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3.3.2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是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并按《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执行。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人各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人各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主体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由以工程监理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须为牵头人单位在职人员。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缴纳保证金等线上交易活动。
3.6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3年07月07日23时00分至2023年07月14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为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8.开标方式
8.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2 开标时间为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
9.其他
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的通知》(黑建建[2019]8号)要求,使用信息化平台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除法定假日外,项目班子成员,每天签到。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绥滨县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468-7862036
招 标 人:绥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绥滨县松滨大街东段渡口路东侧
联 系 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468-7862036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天翔街1055号城市之星写字楼9楼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0451-84093245
电子邮件:guangjianzhaobiao@163.com
公司网址:www.gjgcxm.cn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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