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t2023-096-gt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工021-5123552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5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杭高铁、沪宁城际RBC设备更新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T2023-096-GT)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杭高铁、沪宁城际RBC设备更新采购人为上局-(招标代理)上铁物资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RBC设备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包件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 1 无线闭塞中心RBC及其维护终端(含独立安全检查) 套 6 2 临时限速服务器及其维护终端 套 2 3 RBC终端控制室显示大屏 套 1 4 信号安全数据网设备 套 8 5 信号安全数据网管系统 套 2 6 网管终端 套 5 7 无源应答器 台 20 8 轨道电路接收器 台 40 9 列控网络安全设备(含系统边界隔离设备) 套 10 10 通信质量监督设备及其维护终端 套 2 11 通信质量监督服务器 套 1 三 1 信号集中监测车站分机设备 套 1 2 信号集中监测网络安全设备 套 1 四 1 CTC系统中心接口服务器 套 1 2 接口服务器网络安全设备 套 1 (详见附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1营业范围:(包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性质的无线闭塞中心生产制造商;(包件三、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 3.1.2认证许可: (1)包件一:报价人须具有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无线闭塞中心、临时限速服务器、轨道电路设备和无源应答器须具有CRCC认证证书和经国家认证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和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 (2)包件三:信号集中监测设备须具有CRCC认证证书和经国家认证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和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 (3)包件四:报价人须具有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报价产品须具有CRCC认证证书和经国家认证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和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 3.1.3生产能力:供应商具备相应生产能力,具有与采购规模相应配套的生产、检测设备和技术力量; 3.1.4质量保证能力:供应商须取得有效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1.5财务能力:供应商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出具近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6供货业绩: (1)(包件一)报价人须提供投标主要产品(无线闭塞中心、临时限速服务器、轨道电路设备和无源应答器)近五年国内铁路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及对应的最终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 (2)(包件三、四)报价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五年国内铁路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及对应的最终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 3.1.7履约信用: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公布的被限制的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报价期内供应商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网页截图)。 3.1.8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3.1.9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且下载谈判文件 。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报价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4月19日 09:00至2023年4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包件一:100元、包件三:100元、包件四: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线上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 09: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线下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 09:00,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 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新2号楼105a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局-(招标代理)上铁物资公司
地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 021-51224610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 021-51235525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建行公司上海第六支行
账 号: 3100 1519 3000 5003 1067

8.其他
8.1 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者,需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按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并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国铁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 8.2 购买采购文件,表示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 8.3 购买采购文件后,不参加报价的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8.4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指招标文件费用只按项目售卖,不分包件。 8.5 同一项目文件工本费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采购全部被否决等情况重新组织采购时无需重复缴纳,但需要重新购买文件,但文件工本费无需重复缴纳。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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