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NCZ000153自治区煤炭地质局2024年度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项目自治区煤炭地质局2024年度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
金额
123.9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2/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000153 | 项目名称: | 自治区煤炭地质局2024年度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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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自治区煤炭地质局2024年度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项目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报价方式: | 折扣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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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交通运输部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保险
除国家规定的必保险种以外,成交供应商所有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必须≥200万元;车上人员(乘客)责任险必须≥50万元。
涉及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计量等要求
1.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临时租车市内30分钟以内到达租车单位; 2.提供出租的所有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 3.具备科学先进的车辆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及自动化管理平台,能通过北斗或gps定位及时查询出车位置,可通过平台记录服务车辆行车轨迹,行车公里数等数据,且能通过平台导出相关数据;可提供网上订单受理、车辆使用管理平台、监督管理等功能。并且各承租单位在结算时须提供通过自动化管理平台打印出车辆行车轨迹图及行车公里数并且必须有出行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进行结算。 4.车辆维护保养管理规范,有专业固定的维修保养定点场所。 5.车辆在使用期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能及时调换其它车辆确保公务出行正常运行。 6.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和管理措施健全。
其他商务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相关地区汽车租赁、公务出行服务及包车客运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 2.包车服务的驾驶人员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经公安部门审核无犯罪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文明上岗,诚信守时,作风正派,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等。 3.除国家规定的必保险种以外,成交供应商所有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必须≥200万元;车上人员(乘客)责任险必须≥50万元。 4.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若成交供应商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或服务态度恶劣等不良情况,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5.供应商须积极接受采购服约监督及现场检查,配合采购方组织的日常考核、监督检查。 6.采购人有权根据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的车况进行调换,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7.采购人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工作需求提前结束车辆使用的,以采购人交还车辆时间为合同结束时间。 8.供应商派遣司机须具备安全驾驶能力,驾驶车辆过程中不激烈驾驶、不开斗气车、不接打电话,不分散注意力与乘客聊天。 9.供应商派遣给采购人的车辆状况须满足出行需求,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的,供应商无条件免费为采购人派遣其他车辆以供使用。 10.供应商派遣的车辆司机,须按季节为乘客准备水、纸巾,尤其是冬季,须为乘客准备热水,以满足采购人长途出行需求。 11.供应商派遣车辆须具备良好卫生条件,保证车内无垃圾、无异味,为采购人提供舒适乘车环境。 12.供应商派遣车辆司机须具备基本服务意识,早于出行时间20分钟到约定地点等候。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承运费用按每2月结算一次,结算期前,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用车明细,经采购人确认实际结算金额。次月10日前成交供应商按结算金额开具发票,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费用结算凭证包括:正规发票、用车服务单、用车明细单、车辆行程图。
交付标准和方法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相关地区汽车租赁、公务出行服务及包车客运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 2.包车服务的驾驶人员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经公安部门审核无犯罪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文明上岗,诚信守时,作风正派,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等。 3.除国家规定的必保险种以外,成交供应商所有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必须≥200万元;车上人员(乘客)责任险必须≥50万元。 4.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若成交供应商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或服务态度恶劣等不良情况,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5.供应商须积极接受采购服约监督及现场检查,配合采购方组织的日常考核、监督检查。 6.采购人有权根据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的车况进行调换,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7.采购人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工作需求提前结束车辆使用的,以采购人交还车辆时间为合同结束时间。 8.供应商派遣司机须具备安全驾驶能力,驾驶车辆过程中不激烈驾驶、不开斗气车、不接打电话,不分散注意力与乘客聊天。 9.供应商派遣给采购人的车辆状况须满足出行需求,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的,供应商无条件免费为采购人派遣其他车辆以供使用。 10.供应商派遣的车辆司机,须按季节为乘客准备水、纸巾,尤其是冬季,须为乘客准备热水,以满足采购人长途出行需求。 11.供应商派遣车辆须具备良好卫生条件,保证车内无垃圾、无异味,为采购人提供舒适乘车环境。 12.供应商派遣车辆司机须具备基本服务意识,早于出行时间20分钟到约定地点等候。
培训
负责所属服务车辆的安全管理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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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C23990000-其他商务服务 | 自治区煤炭地质局2024年度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项目 | 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 | 1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标的1-其他商务服务:项目一年估算金额¥1,239,900.00元,具体以成交折扣及预算单价,据实结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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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采购需求.doc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1.采购确定1个公务车辆出行服务单位。 2.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单独成立社会化公务出行服务公司。制定科学有效的运营方案及配套管理规章制度,配备车辆规模应当满足县直部门乡镇日常公务用车量,车辆运营资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章要求。 3.企业提供服务。提供社会化公务出行服务,用于集中出行或个人出行、会议用车、考察调研、野外项目用车、公务接待、应急公务用车临时租赁等。
涉及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计量等要求
1.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临时租车市内30分钟以内到达租车单位; 2.提供出租的所有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 3.具备科学先进的车辆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及自动化管理平台,能通过北斗或gps定位及时查询出车位置,可通过平台记录服务车辆行车轨迹,行车公里数等数据,且能通过平台导出相关数据;可提供网上订单受理、车辆使用管理平台、监督管理等功能。并且各承租单位在结算时须提供通过自动化管理平台打印出车辆行车轨迹图及行车公里数并且必须有出行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进行结算。 4.车辆维护保养管理规范,有专业固定的维修保养定点场所。 5.车辆在使用期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能及时调换其它车辆确保公务出行正常运行。 6.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和管理措施健全。
履约保证金
/
甲方责任
(1)合同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优质安全的交通运输服务,并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2)在乙方车辆服务期间,甲方有权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有权向乙方提出检修、整改意见,若发现乙方有威胁交通安全的问题时,有权要求乙方停车整改,或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进行赔偿。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运输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在违规行为未得到整改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开始行程前,有权确认车辆起始里程数,并在结束行程是,有权确认结束里程数。 (5)甲方乘车人员必须文明乘车,遵守乘车规定,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乘车。 (6)雨、雪、大雾等不能保证行车安全的异常气候条件下,甲方不得强令乙方出车,因紧急情况和工作需要出车时,双方应共同制定安全措施。 (7)按协议约定及时支付运输服务费用。
乙方责任
(1)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运输服务车辆的安全管理规定,为甲方提供车辆应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的约定标准,车辆驾驶员应是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在册的并有丰富驾驶经验及技能的人员,足额办理交强险、第三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200万元,司乘险每座位不低于100万元。 (2)乙方应在车辆出发前由该车驾驶员带齐所有手续,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安全措施到位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车内异味、烟味。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3)乙方驾驶员应根据甲方用车计划要求和时间安排,提前将空车停至甲方指定停车地点。服务车辆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搭载非甲方安排的其他人员。 (4)乙方驾驶员到达接乘点后,应及时整备服务物品,包括:纸巾、热水(冬季)、瓶装水(夏季),为甲方乘车人员提供舒适乘坐体验。 (5)在不影响甲方行程的前提下,乙方驾驶员午餐自理;晚餐按照附件约定,乙方驾驶员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自行寻找停车点并解决个人食宿问题,行程结束后由甲方支付乙方食宿费。 (6)因甲方用车需求的特殊性,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车辆租赁(不带司机),且由乙方负责车辆保养及维修事宜,单车租赁协议应在本合同公务用车服务价格表相应车型及价格范围内友好协商确定。 (7)负责所属服务车辆的安全管理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8)承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应立即报警,并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按照本合同约定,如实报告甲方。 (9)乙方需在驾驶员出车期间严格要求其遵守安全规程;若驾驶员不遵守安全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引发事故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0)乙方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损害因第三方造成,乙方应向甲方先行赔偿后再向第三方追偿,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赔偿责任、费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额应在赔偿金额确定之日起5日内支付。 (11)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以保障甲方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 (12)乙方每月为甲方提供三次免费银川市内接送服务。 (13)乙方有权纠正乘客的不安全乘车行为,有权拒绝甲方车辆管理人员的违规指令和要求。 (14)要求甲方按约定支付租车费用。
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提供租车服务的,每发生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2、车辆使用途中发生故障无法完成租车任务的,乙方应在故障发生后一小时内指派备用车辆继续完成任务。 3、如乙方出现拒载情形,每发生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全额赔偿。 4、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的,每逾期1日,承担未付金额10%的违约金。 5、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租车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本合同所约定的违约金和损失,甲方有权于任何支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7、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继续追偿。
不可抗力
/
保密
本合同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内容及本合同谈判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国家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依法应向有关国家机关提供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和接触而失效。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严格按照验收方案执行 (验收方案附件):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方案.docx
服务地点(范围)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承运费用按每2月结算一次,结算期前,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用车明细,经采购人确认实际结算金额。次月10日前成交供应商按结算金额开具发票,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费用结算凭证包括:正规发票、用车服务单、用车明细单、车辆行程图。
交付标准和方法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相关地区汽车租赁、公务出行服务及包车客运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 2.包车服务的驾驶人员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经公安部门审核无犯罪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文明上岗,诚信守时,作风正派,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等。 3.除国家规定的必保险种以外,成交供应商所有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必须≥200万元;车上人员(乘客)责任险必须≥50万元。 4.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若成交供应商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或服务态度恶劣等不良情况,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5.供应商须积极接受采购服约监督及现场检查,配合采购方组织的日常考核、监督检查。 6.采购人有权根据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的车况进行调换,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7.采购人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工作需求提前结束车辆使用的,以采购人交还车辆时间为合同结束时间。 8.供应商派遣司机须具备安全驾驶能力,驾驶车辆过程中不激烈驾驶、不开斗气车、不接打电话,不分散注意力与乘客聊天。 9.供应商派遣给采购人的车辆状况须满足出行需求,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的,供应商无条件免费为采购人派遣其他车辆以供使用。 10.供应商派遣的车辆司机,须按季节为乘客准备水、纸巾,尤其是冬季,须为乘客准备热水,以满足采购人长途出行需求。 11.供应商派遣车辆须具备良好卫生条件,保证车内无垃圾、无异味,为采购人提供舒适乘车环境。 12.供应商派遣车辆司机须具备基本服务意识,早于出行时间20分钟到约定地点等候。
保险
除国家规定的必保险种以外,成交供应商所有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必须≥200万元;车上人员(乘客)责任险必须≥50万元。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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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10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
2 | 技术标响应情况 | 20 | 不能满足磋商文件带●项重要条款要求的为无效响应。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服务技术指标条款的得20分,以此为基础,响应文件一般服务技术指标条款低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对应服务技术指标条款的,每有一项减2分,减完为止。 |
3 | 服务团队 | 18 | 供应商应自行根据项目情况拟定项目服务团队,项目服务团队应包括但不限于团队人员组成、职责分工、工作制度及效率保障措施等方面。供应商可提供服务团队的得12分,以此为基础,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团队中针对上述模块进行了模块拓展或深化、细化或提供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可的可行性合理化建议的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供应商服务团队包含上述模块,每有一项模块描述不清晰或有内容缺失的减2分;供应商服务团队每有一项模块丢失的减3分,减完为止。 |
4 | 类似业绩 | 4 | 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至开标前的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个得2分,满分4分。 注:须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计分。 |
5 | 服务方案 | 30 | 供应商应自行根据项目情况拟定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响应及派车方案、司机及车辆管理方案、拟派车辆状况、突发事件处理及服务质量保障等方面。供应商可提供服务方案的得20分,以此为基础,供应商所提供服务方案中针对上述模块进行了模块拓展或深化、细化或提供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可的可行性合理化建议的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供应商服务方案包含上述模块,每有一项模块描述不清晰或有内容缺失的减1分;供应商服务方案每有一项模块丢失的减4分,减完为止。 |
6 | 服务承诺 | 18 | 供应商应自行拟定项目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承诺、人员调换承诺、响应时间承诺、未发生交通事故承诺、派车风险承诺等方面。供应商可提供服务承诺的得12分,以此为基础,供应商所提供服务承诺中针对上述模块进行了模块拓展或深化、细化或提供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可的可行性合理化建议的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供应商服务承诺包含上述模块,每有一项模块描述不清晰或有内容缺失的减1分;供应商服务承诺每有一项模块丢失的减2分,减完为止。 |
合计: | 100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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