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土规划大厦部分设备及基础设施更新维护(采光顶玻璃维修)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9.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bfffn01667
预算金额29.5万元
招标公司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浩0551-66223922
中标公司安徽朋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土规划大厦部分设备及基础设施更新维护(采光顶玻璃维修)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BFFFN01667
二、项目名称:国土规划大厦部分设备及基础设施更新维护(采光顶玻璃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朋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同大镇红埂路3号工投庐江创新产业园2#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拾玖万伍仟元整(大写)(2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晓鸿,陈建林,梁本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国土规划大厦部分设备及基础设施更新维护(采光顶玻璃维修)项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00号
联系方式:133655143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浩
电话:0551-66223208
一、项目编号:2023BFFFN01667
二、项目名称:国土规划大厦部分设备及基础设施更新维护(采光顶玻璃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朋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同大镇红埂路3号工投庐江创新产业园2#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拾玖万伍仟元整(大写)(2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国土规划大厦部分设备及基础设施更新维护(采光顶玻璃维修)项目 |
服务范围 | 磋商文件及清单全部内容 |
服务要求 | 1、室内安全防护:由 19 楼做安全防护,第一层结构防护,第二层密目防护网;2、室外成品玻璃拆除安全防护:木工板、木方料保护玻璃;3、玻璃拆除:原玻璃胶清除,玻璃拆除;4、附框拆除:玻璃附框拆除;5、玻璃损耗:按照 20%损耗计算,玻璃规格:8YBE(0180+12A+8+1.52PVB+8 三钢化夹胶中空);6、铝型材与玻璃粘接:安装型材附框,打结构胶;7、铝板及屋脊不锈钢拆除与恢复;8、玻璃安装;9、玻璃面层打结构胶;10、施工措施费;11、垂直运输费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 |
服务标准 | 达到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质量合格及以上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晓鸿,陈建林,梁本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国土规划大厦部分设备及基础设施更新维护(采光顶玻璃维修)项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00号
联系方式:133655143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浩
电话:0551-6622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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