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城乡建设与土地整备中心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120.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4-1173880
预算金额120.2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城乡建设与土地整备中心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城乡建设与土地整备中心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173880 (三)预算金额:1,202,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控制单价(元)计 量 单 位
-第1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 公证服务,主要内容 为根据采购人的要 求,在指定的地点张 贴公示相关资料,对 张贴公示的行为或公 示资料的现状进行公 证;对存在争议的青 苗、房屋等,提供保 全证据、清点公证或 提存公证等服务;对 安置房摇珠分房过程 及结果进行公证;提 供其他公证服务。收 费标准:根据《广州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司法局转发广 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 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公 证服务收费有关问题 的通知》(穗发改 〔2022〕2号),参 照《广东省发展改革 委广东省司法厅关于 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有 关问题的通知》(粤 发改价格函 〔2021〕2508 号),公示类公证:同一套资料公示,公 示期间,采购人选择 其中部分的时间进行 公证,3个地点以下 的(包括3个地点)按3000元/天收取 (包括公证费、上门 服务费),每增加一 个地点的,加收800 元/天,免收复印、打 印费用。非公示类公 证: 1.提存及银行保 函公证,按照《广东 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 司法厅关于调整公证 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 通知》(粤发改价格 页-
函〔2021〕2508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 下浮10%,不足160 元的,按160元收 费。 2.保全证人证 言、书证、当事人陈 述;保全物证、视听 资料;保全电子数 据、行为过程和事 实:按办理公证需要 的实际公证人员数量 累计收费,第一小时 为600元/人,第2及 以后每小时为300元/ 人;不足1小时按1小 时计。录音录像费用 另行收取。 3.清点财 产:按办理公证需要 的实际公证人员数量 累计收费,第1小时 为600元/人,第2及 以后每小时为300元/ 人,不足1小时按1小 人员要求:需指定一名公证员作为本项目负责 时计。录音录像费用 人。另行收取。 4.现场监 1 督公证(抽签、摇珠 1 1,202,000 项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 日 等),按办理公证需 要的实际公证人员数 量累计收费,第1小 时为600元/人,第2 及以后每小时为300 元/人,不足1小时按 1小时计。录音录像 费用另行收取。 5.录 音录像:按800元/小 时,不足1小时按1小 时计;免收刻录光盘 (U盘)费用。 6.需 要外出办理的,另行 收取法律服务费(包 含上门服务费等), 按最低收费3000元/ 次收取。 7.其他公证 事项按《广州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 司法局转发广东省发 展改革委广东省司法 厅关于调整公证服务 收费有关问题的通 知》(穗发改 〔2022〕2号)及在 供应商方处或官网已 公示的收费标准另行 协商收费。特别约 定: 1.公证涉及安置 房分配工作的,另行 按南沙开发区土地开 发中心与供应商协商 的收费标准进行收 费。 2.供应商免费为 采购人提供一年的公 证法律顾问服务,具 体包含:供应商需委 派一名公证人员在采 购人现场驻点办公, 为采购人及被征收人 提供免费公证咨询服 务(被征收人办理具 -第2页-
体公证事项的,由当 事人支付服务费 用),现场办公时间 固定为每个星期五 (如遇法定节假日则 取消该周驻点),具 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协 商;解答采购人公证 咨询、依法提供建 议;应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工作人员进 行征收领域公证宣 传、教育、培训。 3. 根据采购人需求,供 应商组织公证人员到 征收村开展公证下乡 服务,免费为被征收 人提供公证咨询服务(被征收人办理具体 公证事项的,由当事 人支付服务费用)。上述服务费包含完成 公证工作所需的服务 费、交通费、误餐 费、所有税费等各项 费用,供应商不得另行 向采购人收取其他费 用。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5月29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第3页-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李梓晴 020-34905630 采购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城乡建设与土地整备中心 2024年05月29日 -第4页- -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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