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线网第二综合维修基地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投资项目代码 | 2018-440113-54-01-836973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轨道交通线网第二综合维修基地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轨道交通线网第二综合维修基地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轨道交通线网第二综合维修基地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番禺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市级),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50.00%),国有或集体投资5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广州地铁线网在新造车辆段设置有第一综合维修基地,仅可满足255km线网设备的专业部件深度维修需求。为了满足广州市轨道交通792km线网设备专业部件的深度维修、离线检测需求,故新建第二综合维修基地,第二基地作为第一基地功能的有效补充,共同为广州市轨道交通792km线网发展提供维修支持。广州市轨道交通线网第二综合维修基地工程项目位于广州轨道交通四号线新造车辆段预留用地内,与第一维修基地共址,项目主要为线网电子设备维修、转辙机维修和无损检测需求,新建建筑主要围绕电子设备维修功能展开,能够提高运营检修效率、提升运营作业环境。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主体建筑1栋,包含且不限于建筑、结构、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配电、弱电、供电、工艺设备、室外道路、广场、绿化、地下调蓄水池、市政接驳等。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的施工、完工验收、交付使用及竣工验收阶段等监理工作;工艺设备设计联络、内外部接口协调、接口测试、生产监造(含样机生产、样机试验、出厂测试及试验等)、供货管理、安装调试管理、试运行、验收、质保管理等,直至通过业主最终验收等一系列与供货合同相关的一切设备监造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工程量清单、全套施工图纸、深化设计、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所含内容,完成本项目施工监理工程,项目实施最终以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暂定 24 个月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56.355676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3.1.2 投标人自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与本监理招标项目所需投标人资质一致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指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干线铁路的车辆段(停车场),或国内铁路大型编组站,机务客车整备基地,高速铁路动车段等工程)且合同额170万元及以上。 原则上业绩应取自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完成入库公示的业绩。(1)若投标人提供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有关信息以其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为准。(2)若投标人提供未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监理服务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以上所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承诺项目总监代表与已中标的广州地铁工程项目(子单位工程已验收的项目除外)及前批次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总监代表不重复,须提供监理人员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1.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 铁路或市政公用 工程,具有工程建设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须提供其社保证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清晰扫描件等证明材料,项目总监理工程身份信息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记载为准,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完成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拟担任本工程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的在册人员。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二。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交易系统比对结果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 铁路或市政公用 工程,具有工程建设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须提供其社保证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清晰扫描件等证明材料,项目总监理工程身份信息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记载为准,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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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3.1.2 投标人自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与本监理招标项目所需投标人资质一致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指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干线铁路的车辆段(停车场),或国内铁路大型编组站,机务客车整备基地,高速铁路动车段等工程)且合同额170万元及以上。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2日 12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23日 9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23日 9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7月23日 9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 |
招标人联系人 | 万工 | 联系电话 | 020-83155425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王宇、尹银俊、曾聪 | 联系电话 | 020-83541707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处 | 联系电话 | 020-87593291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