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开阳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金额
33.91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省司法厅印发的《贵州省“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实施方案》(黔司通〔2021〕15号)文件要求及贵阳市司法局工作安排,开阳县拟于2024年建成智慧矫正中心。根据建设需求,开阳县司法局需按照司法部建设标准进行办公场地装修,购买一批智慧矫正中心专用设备(设备符合智慧矫正中心信息化装备标准要求)现就开阳县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开阳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39128(元)
最高限价:339128(元)
二、所需设备及装修情况
按照司法部验收标准对办公场地进行装修,所采购设备详见附件。
中标企业提供的上述设备及建设标准必须确保能与司法厅智慧社矫相关系统和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并符合智慧矫正中心信息化装备标准要求,此项要求将作为此次竞谈报名企业是否符合要求的核心要件。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谈判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5、诚信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公章为证明材料);6只具有设备或装修单一资质要求的,可联合进行招标。
以上资料请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竞谈文件提交时间及要求
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段。
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交或邮寄至贵州省开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联系电话:0851-87222334。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
2、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清单加盖鲜章
4、相关承诺
5、类似业绩
五、其他事项
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后,由开阳县司法局组织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与贵阳市司法局、开阳县司法局签订三方联建协议,由开阳县司法局组织实施建设。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中标企业按要求提供发票及相应资料报账,开阳县司法局协助办理,项目款项由贵阳市司法局进行支付。
附件:开阳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阵地建设
开阳县司法局
2024年10月11日
开阳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阵地建设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开阳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39128(元)
最高限价:339128(元)
二、所需设备及装修情况
按照司法部验收标准对办公场地进行装修,所采购设备详见附件。
中标企业提供的上述设备及建设标准必须确保能与司法厅智慧社矫相关系统和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并符合智慧矫正中心信息化装备标准要求,此项要求将作为此次竞谈报名企业是否符合要求的核心要件。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谈判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5、诚信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公章为证明材料);6只具有设备或装修单一资质要求的,可联合进行招标。
以上资料请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竞谈文件提交时间及要求
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段。
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交或邮寄至贵州省开阳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联系电话:0851-87222334。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
2、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清单加盖鲜章
4、相关承诺
5、类似业绩
五、其他事项
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后,由开阳县司法局组织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与贵阳市司法局、开阳县司法局签订三方联建协议,由开阳县司法局组织实施建设。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中标企业按要求提供发票及相应资料报账,开阳县司法局协助办理,项目款项由贵阳市司法局进行支付。
附件:开阳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阵地建设
开阳县司法局
2024年10月11日
开阳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阵地建设
开阳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阵地建设设备材料参数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一、司法形象背景墙制作 | ||||
1 | 门楣制作 | 1、木工板打底找平 2、铝塑板贴面(司法蓝) | ㎡ | 6 |
2 | 社区矫正报到登记室背景墙制作 | 1、木工板打底找平 2、铝塑板贴面(司法蓝) | ㎡ | 13.5 |
3 | 信息采集室背景墙制作 | 1、木工板打底找平 2、铝塑板贴面(司法蓝) | ㎡ | 13.5 |
4 | 社区矫正指挥中心背景墙制作 | 1、木工板打底找平 2、铝塑板贴面(司法蓝) | ㎡ | 26.24 |
5 | 社区矫正宣告室背景墙制作 | 1、木工板打底找平 2、铝塑板贴面(司法蓝) | ㎡ | 13.5 |
6 | 社矫中心背景墙 | 1、木工板打底找平 2、铝塑板贴面(司法蓝) | ㎡ | 15 |
7 | 自助矫正室制作 | 自助矫正岗亭2*1.8M,含门禁控制一套、摄像机一只 | 个 | 1 |
二、装饰装修类制作 | ||||
1 | 报到登记室接待台 | 1.规格:700cm*60cm*105cm2.铝塑板粘贴。 3.大理石台面。 | m | 7 |
2 | 宣告室地台 | 1.木工板基层,2.强化地板贴面3、高度20cm | ㎡ | 10.5 |
3 | 教育培训室地台 | 1.木工板基层,2.强化地板贴面 | ㎡ | 10.5 |
4 | 隔墙 | 加气砖隔墙,厚度20公分 | ㎡ | 65 |
5 | 档案室防盗门 | 定制 | 件 | 1 |
6 | 刮瓷 | 1.楼梯间及过道墙面修补刮瓷 2.房间墙面修补刮瓷 3、腻子种类:满刮二遍4、乳胶漆1遍 | ㎡ | 500 |
7 | 综合布线 | 网线、电源线、4芯线、管材、HDMI线、辅材等满足本项目综合布线需求及实施安装调试等 | 项 | 1 |
8 | 图书柜制作 | 定制。11米长,高度2.6 | 米 | 11 |
9 | 拆除及卫生 | 建筑物拆除 | 套 | 1 |
10 | 运输 | 垃圾转运 | 套 | 1 |
11 | 墙裙调色上漆 | 1.原有广告物料拆除、重新刮瓷粉刷乳胶漆、底部刷蓝色腰线高度110cm2.墙裙应从地面起向上.由下部色带.中部色带和上部色带组成.具体如下.a.下部色带为司法蓝.带宽为800mm~900mmb.中部色带为银白色.带宽为50mmc.上部色带为司法蓝.带宽为150mm3.如外墙地面低于室内地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加宽外墙墙裙下部色带的带宽.保持上部色带和中部色带的带宽不变 | 米 | 100 |
12 | 施工管理费 | 项 | 1 | |
13 | 架料费 | 脚手架施工 | 项 | 1 |
三、标识标牌制作 | ||||
1 | 制度牌 | 1.制度牌由司法行政徽章、“中国司法”字样的中文和英文以及中文标2.颜色应为司法蓝和银白;3.正文标题字体应为方正大黑简体,正文为白底黑字;4.规格应为800mm X 1200mm;5.应按相关规定悬挂在醒目位置;6.使用40mm磨砂拉丝银开启式镜框、7mmPVC板和户外写真背胶哑膜制作,以银灰色金属材料包边,边框可拆卸。 | 个 | 26 |
2 | 门楣标识牌 | 1.颜色为司法蓝和银白2.规格为300mm×150mm3.由中文标志和英文标志组成 | 个 | 11 |
3 | 座牌 | 1.颜色为司法蓝和银白2.规格为260mm×120mm | 个 | 10 |
4 | 标识PVC字 | 1.司法标志、“中国司法”、“司法英文”、大字、英文、标志由PVC版表面2mm透明亚克力UV背喷贴膜保护2.其它字体由白色PVC板表面贴2mm瓷白色亚克力板、制作及安装 | 套 | 1 |
5 | 司法行政徽章 | a) 司法行政徽章符合司发通[2006]79 号《司法部关于启用司法行政徽章的通知》和司发通[2006]80 号《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徽章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b) 司法行政徽章组合“中国司法”字样的中文和英文一起使用。 | ㎡ | 6 |
过道、楼梯间/图书室文化墙 | 形象制作 | 套 | 1 | |
6 | 宣传栏 | 1.由司法行政徽章、“中国司法”字样的中文和英文以及中文标志组成除司法行政徽章外,颜色应为司法蓝和银白;2.宣传栏长度为宽度的 1.7 倍,具体尺寸可等比例放大或者缩小。 | 个 | 1 |
四、公共区域标识制作 | ||||
1 | 路边指示牌 | a) 由司法行政徽章、“中国司法”字样的中文和英文、文字标志、方向标志以及电话号码组成;b) 指引牌式样应统一,仅以文字进行区分;c) 除司法行政徽章外,颜色应为司法蓝和银白;d) 规格应为 2650mm×750mm;e) 应设置在社区矫正中心外的醒目位置;f) 宜使用灯箱制作。 | 个 | 1 |
2 | 指引灯箱 | a) 由司法行政徽章、“中国司法”字样的中文和英文、文字标志、方向标志以及电话号码组成;b) 指引牌式样应统一,仅以文字进行区分;c) 除司法行政徽章外,颜色应为司法蓝和银白;d) 规格应为 800mm×750mm;e) 应设置在社区矫正中心外的醒目位置;f) 宜使用灯箱制作。 | 个 | 1 |
3 | 中心标牌 | a) 标牌为竖式,式样统一,仅以文字进行区分;b) 颜色为白底黑字;c) 字体为方正大黑简体;d) 规格为 2000mm×400mm×40mm;e) 悬挂在社区矫正中心门外醒目位置。 | 个 | 2 |
五 | 总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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