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0839-7603000
招标代理机构鸿泰融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0
公告正文

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青发改发【202032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其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青发改发【2020324)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鸿泰融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二标段 

2.2 建设地点: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庄子产业园 

2.3 建设规模:新建标准化厂房、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道路及管网等基础设施

2.4 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服务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本标段以甲方指定实施工程范围进行结算)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9  19 00002024 10 101030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元 市(州))(网址:http://www.gyggzyjy.cn—“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10 1010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青川县竹园镇

   编:628100

人:周先生(异议受理)

   话:0839-7603000

派驻纪检组联系人:周先生

   话:16608399512

招标行政监督部门: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话:0839-7201131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招标代理机构:鸿泰融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址:610000

   编:王先生

人:028-87589215

   话:    /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2024 9    14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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