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完毕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好。
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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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制造厂商名称
中小企业
单价
数量
合计
政策功能编码
备注
粘合约束带
鑫威
XW-YSD04型
江苏鑫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小型
348
5套
1740
装备架
XW-ZBQCJ05型
375
6个
2250
防弹头盔
FDK 02-11 XW型FAST战术防弹头盔
1390
40顶
55600
智能电击控制器
沃捷
PRX-6
沃尔吉国际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27980
12把
335760
多功能夜视仪
蓝烽科技
BF-TD200
深圳蓝烽科技有限公司
28000
1顶
手持式危险品液体检测仪
广东安盾
XW-WXYT
广东安盾安检排爆装备集团
6200
2把
12400
临检牌
信安
YDBZ-1-A
浙江信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800
2套
5600
手提式催泪驱散器
C600-XW型
155
40个
护目镜
XW-HMJ
260
35副
9100
声波驱散盾牌
SBD-LS-XW
3800
4个
15200
防针刺手套
XW--zfst
580
15副
8700
12
多功能警示棒
XW-ZHB01
115
10个
1150
13
机械棍
新标
235
40根
9400
14
电警棍
XW-X8
140
15根
2100
15
战训服
99式
380
4套
16
体能服
丝绵
40套
4600
17
训练鞋
君洛克
295
40双
11800
18
组合盾牌
ZHP-XW
1275
12组
15300
19
止血王
华乐医洁
止血王35克
北京华乐医洁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
2140
5个
10700
20
反恐便携遥控智能路障
LZ-JJ-XW
4380
21900
21
内穿式防刺背心
高甲
HA-C07
苏州高甲防护科技有限公司
648
5件
3240
22
高速催泪器
野潍
JPX2
广州野潍安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950
15900
23
快拆式战术靴
东方人
470
35双
16450
24
脉冲光镇暴器
中盾
ZDQ-ZD-AAA
山东中盾警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2000
4000
25
战术抓捕绳
浦喆
XW-ZZP
河南浦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600
10套
16000
26
应急电源
群峰
QF-P9
长沙群峰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840
15个
12600
27
手持式灭火器
及安盾
MQB/S100
湖北及安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330
3300
28
战术臂盾
FBP-J-XW01
550
5500
中邦执勤靴
中邦
东莞紫翼鞋业
11双
4125
30
多能包
阻击者
斜挎式
广州阻击者
24个
5640
31
防毒面具
新华化工
MF14
山西新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340
20个
6800
32
盾牌支架
XW--ZJ
440
4400
33
单警装备柜
定做
2900
29000
34
92 导轨系统
前卫
QW-1
江门市前卫匹特搏供应有限公司
24500
49000
35
手提式强光搜索灯
海洋王
RJW7103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2170
8个
17360
36
电抓捕手套
新鸿通
XHT-DZZBST
广西新鸿通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2770
6副
16620
第二部分
警用夏季骑行靴
人本
2193SH005
深圳人本国际科技服饰有限公司
820
4双
3280
骑行手套
2183GL010
1360
警察大衣
蓝色
835
4件
3340
反恐装备包
XW---FKB
780
3120
急救旅行袋
XW---JD03
1580
6320
水壶包
XW--SHB
40
160
骑行头盔行车记录仪
节点科技
JD-RDHD-QJTK-1080PW
台州节点科技有限公司
2280
18240
夏季特警骑行服套装
2182JA001
2182PA001
3480
17400
包合计
/
835855
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8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进行,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
(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
(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
(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合同的变更
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合同转让和分包
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