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东乡水唱凯段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川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东乡水唱凯段防洪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州市临川区唱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临川区东乡水唱凯段。
2.2 招标规模:438.33万元。
2.3 计划工期:2019年5月16日开工,2020年5月16日竣工。
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但不含外省贰级)注册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按要求完成注册账号。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施工标的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施工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为授权委托人)、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授权委托人在开标会结束前不能离场。未按要求签到或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3在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3、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已履行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4.确定中标人之前,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视为施工单位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各投标单位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均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自决定参加本次投标开始,投标单位不能更换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都必须实行押证上岗;并且拟派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到场组织施工,并在乡(镇)项目部签到,且每月在工地不得少于22个工作日,如有缺席每工作日罚款500元/人。
7.5本次施工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由5名评标专家组成,在开标前24小时内,采用自动语音系统自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产生。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主任委员由技术类评标专家担任。评标委员会分技术商务组和报价组,技术商务组由3名相关技术类评标专家组成,报价组由2名经济类评标专家组成。
7.6中标人在中标后必须依规缴纳中标价的3%农民工保障金。中标公示结束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施工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州市临川区唱凯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临川区唱凯镇
联 系 人:付先生
电 话:1397042486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8279430824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营业部
2、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抚河支行
3、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行
4、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玉茗支行
5、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营业部
6、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支行
7、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营业部
8、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抚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9、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