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顺平县福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天然饮用水(矿泉水)设备采购及厂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17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19/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2019088110020002
预算金额117万元
招标公司顺平县神南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斯宇0312-5386381
标书截止时间2019/08/20
投标截止时间2019/08/28
公告正文
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8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顺平县福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天然饮用水(矿泉水)设备采购及厂房建设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88110020002
项目联系人:王斯宇
项目联系电话:0312-5386381
采购人:顺平县神南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顺平县神南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13903367885
代理机构: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东金庄乡东金庄村金繁路9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5386381
预算金额:117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8月28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8-1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8-2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保定市顺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第一包 厂房建设项目:3.2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该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4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二)第二包 自动罐装天然饮用水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3.2 供应商需具有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3.3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3.4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3.5 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3.6 供应商须具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证明文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7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第一包 厂房建设项目:严格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第二包 自动罐装天然饮用水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严格达到国家相关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备注:
项目名称:顺平县福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天然饮用水(矿泉水)设备采购及厂房建设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88110020002
项目联系人:王斯宇
项目联系电话:0312-5386381
采购人:顺平县神南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顺平县神南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13903367885
代理机构: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东金庄乡东金庄村金繁路9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5386381
预算金额:117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8月28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8-1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8-2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保定市顺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第一包 厂房建设项目:3.2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该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4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二)第二包 自动罐装天然饮用水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3.2 供应商需具有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3.3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3.4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3.5 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3.6 供应商须具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证明文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7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第一包 厂房建设项目:严格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第二包 自动罐装天然饮用水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严格达到国家相关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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