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金鸡湖街道下属各社区及民众联络所用餐配餐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D2022-Y-G-004-001
项目名称:金鸡湖街道下属各社区及民众联络所用餐配餐服务
采购预算:人民币伍佰肆拾万元整(¥5,4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伍佰肆拾万元整(¥5,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金鸡湖街道下属各社区及民众联络所(景城站、方洲站、湖东站、金鸡湖站、玲珑站、兆佳巷站、新城站、师惠站、贵都站、沁苑站、水坊路站)采购用餐配餐服务,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拒绝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5)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截止时间:截止至2022年11月21日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投标人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首页右侧“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文件的日期。
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人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人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可能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招投标活动。
4.售价: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6.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12月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3.方式:投标文件网上提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需提供纸质标书
线上参加(观看)开标会方式: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点击“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2.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3.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为满足采购人业务需要,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恢复采购。疫情防控期间具体入场要求请关注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提示。
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提交投标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即为未提交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评标结果会在评标结束的同时通过采购系统和手机短信告知投标人。手机号选自采购系统“文件领取信息”模块中投标人填写的联系电话,此号码可修改,以信息发送时该处保存的号码为准,请投标人确保该手机号评审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技术支持
(1)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7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2)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7天
电 话:0512-66605052;手机:17315885859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办事处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九华路65号
联系方式:0512-69995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新华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龙西路256号4楼
联系方式:0512-68557251-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青青、帅菊丽、孙清武
电 话:0512-68557251-631
苏州新华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4日
-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SZCD2022-Y-G-004-001.JSZF
- 评标办法.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