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和施工图审查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224.60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4-440103-04-01-935979
预算金额224.60元
招标公司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鲍工020-8138812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1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和施工图审查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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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和施工图审查服务 | ||
性质 | 正常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4-440103-04-01-935979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1935产业园(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和施工图审查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和施工图审查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荔湾区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自筹资金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聚焦新质生产力培育和发展,重点引入“新能源、新科技、新体验”等业态,构建“科技创新+绿色低碳+时尚体验”融合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现代化都市产业标杆园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40,305平方米(约210亩),用地性质M1,原有建筑面积85,391平方米,拆除建筑面积22,057㎡,项目改造后总建筑面积为280,74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240,3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40,420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237,746平方米,包括原有建筑改造建筑面积91,286平方米,新建产业大楼(A-D四栋)建筑面积146,46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42,999平方米,包括新建地下室40,420平方米及连廊2,579平方米。(最终以规划行政部门和报批报建批复为准)。 本项目分两阶段开发建设,一阶段总用地面积约1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54万平方米,其地块内包含主厂房组团(用地面积约5.9万平方米,改造后建筑面积约5.9万平方米)、滨江组团(用地面积约1.6万平方米,改造后建筑面积约1692平方米)、煤棚组团(用地面积约2.2万平方米,改造后建筑面积约3.32万平方米)、产业大楼AB栋组团(用地面积约2.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22万平方米)、办公楼组团(用地面积约0.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739平方米);二阶段(产业大楼CD栋组团)总用地面积约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53万平方米。(最终以规划行政部门和报批报建批复为准)。 | ||
招标内容 | 一、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承包人作为发包人的技术顾问和指导,在本项目建设全过程为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 按照《广州市设计咨询技术质量深度试行规定》(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穗建技[1999]31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规定、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及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技术文件及有关项目的评估报告、评审报告及其它审批意见等其它依据,以及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进度可控、保证深度的要求,对建设过程中全过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过程阶段、竣工图编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各阶段)所有专业的设计工作进行设计咨询审查服务,审查技术经济指标,与设计单位共同优化设计,提高项目投资效益,全面主导开展设计管理工作,对建设过程中所遇技术问题给出专业意见。 二、施工图审查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红线内,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成果;本项目红线内,主体建筑、附属建筑、附属设施的全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管线综合(含总平面、软基处理、土石方平衡和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外立面(含幕墙及铝合金门窗等)、室内设计(含软装及艺术品、照明等)、绿化景观(含防护绿地(如有))、电梯、配套道路(含园区内道路、规划道路、代建市政道路工程)、人防、围墙、消防、建筑景观照明(含泛光照明)、路灯照明、建筑智能化和弱电(含综合布线、广播音响等信息发布系统、通讯和网络系统、电视系统、监控和对讲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等)、燃气、交通、市政管网接驳(包括燃气、通讯、永久用电用水及市政给排水等)、室内外综合管线、防雷设计、导视标识系统设计、交通标识及停车划线设计、钢结构、建筑节能、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声学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关专项审查。 (具体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项目取得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之日止。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224.596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根据本项目的工程建设规模及招标内容,投标人应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单位提供)具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业务范围含房屋建筑工程]。 注:(1)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2)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4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兼全过程设计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1个月(须包含2024年9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类的设计咨询或设计优化类业绩。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全过程设计咨询工作的单位提供,业绩按单个合同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3.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即承担全过程设计咨询工作任务仅限1家,承担施工图审查工作任务仅限1家),应以承担全过程设计咨询工作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按附件二内容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①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并为联合体主办方的正式员工。 ③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9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投标人申请公函》。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类的设计咨询或设计优化类业绩。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10-01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0-21 10:3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0-21 10: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方式 | 电子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10-21 10:30:00 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26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鲍工 | 联系电话 | 020-81388125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8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18707548233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81388125 |
发布责任人 |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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