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徽相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相源锂离子电池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7/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徽相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相源锂离子电池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淮北市高新区管委会内)
电话:0561-3197807
地址:淮北市杜集区梧桐中路20号
邮编:235000
项目名称:相源锂离子电池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项目单位:安徽相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区尚河路南唐山路东
一、建设项目概况
安徽相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对现有项目进行升级改造,淘汰部分设备,并根据市场需求,正极原料采用以镍钴锰酸锂为主要原料。改造完成后,项目不新增产能,仅新增和更新部分自动化生产设备,改造后全厂产能仍为年产4500万支锂离子动力电池。
本技改项目的主要内容为:
①全厂不增加生产车间,仅升级改造车间内的部分生产设备;
②新增正极原料镍钴锰酸锂,大部分替代现有的磷酸铁锂;
③注液、涂油工序废气排放由现有的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
④正极配料车间产生的粉尘由现有的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以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需在厂房内部安装设备,施工影响随施工活动结束而消失。
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噪声、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影响,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主要产噪设备有电钻等。此类设备噪声级一般在70~85dB(A)之间。
项目在施工期间需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规定,禁止在夜间施工。同时采取以下防治对策:
①应选用声功率级较低的设备;
②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最大限度的减少声源迭加影响,降低噪声影响程度和范围。
2、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设备的外包装等,应派人收集分类存放,后由物资回收部门统一回收。
3、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租赁厂区的化粪池处理后,入淮北蓝海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①正极涂布烘干废气:密闭生产设备、密闭车间;NMP废气经NMP冷凝回收系统+水喷淋吸收+干燥过滤+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②注液涂油产生的废气:密闭生产设备、密闭车间;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③正极配料产生废气:配料车间加装气帘门,进一步密闭车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入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④负极配料产生废气:配料车间加装气帘门,进一步密闭车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入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本技改项目不新增排水。生产废水为保洁废水与洗罐废水,经絮凝沉淀+陶瓷膜过滤处理后回用于车间保洁,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不增加,依托现有厂区化粪池处理。
三、噪声
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搅拌机、涂布机、空压机等,经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并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不会对建设项目周围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NMP废液、废包装材料、废隔膜、不合格电芯、不合格电池、废铜箔、铝箔等,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后交由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水处理产生的滤渣、配料、搅拌车间除尘器及地面吸尘保洁产生的废粉尘等,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经以上处理措施后均得到合理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科室: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淮北市高新区管委会内)
电话:0561-3197807
地址:淮北市杜集区梧桐中路20号
邮编:235000
项目名称:相源锂离子电池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项目单位:安徽相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区尚河路南唐山路东
一、建设项目概况
安徽相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对现有项目进行升级改造,淘汰部分设备,并根据市场需求,正极原料采用以镍钴锰酸锂为主要原料。改造完成后,项目不新增产能,仅新增和更新部分自动化生产设备,改造后全厂产能仍为年产4500万支锂离子动力电池。
本技改项目的主要内容为:
①全厂不增加生产车间,仅升级改造车间内的部分生产设备;
②新增正极原料镍钴锰酸锂,大部分替代现有的磷酸铁锂;
③注液、涂油工序废气排放由现有的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
④正极配料车间产生的粉尘由现有的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以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需在厂房内部安装设备,施工影响随施工活动结束而消失。
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噪声、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影响,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主要产噪设备有电钻等。此类设备噪声级一般在70~85dB(A)之间。
项目在施工期间需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规定,禁止在夜间施工。同时采取以下防治对策:
①应选用声功率级较低的设备;
②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最大限度的减少声源迭加影响,降低噪声影响程度和范围。
2、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设备的外包装等,应派人收集分类存放,后由物资回收部门统一回收。
3、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租赁厂区的化粪池处理后,入淮北蓝海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①正极涂布烘干废气:密闭生产设备、密闭车间;NMP废气经NMP冷凝回收系统+水喷淋吸收+干燥过滤+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②注液涂油产生的废气:密闭生产设备、密闭车间;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③正极配料产生废气:配料车间加装气帘门,进一步密闭车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入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④负极配料产生废气:配料车间加装气帘门,进一步密闭车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入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本技改项目不新增排水。生产废水为保洁废水与洗罐废水,经絮凝沉淀+陶瓷膜过滤处理后回用于车间保洁,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不增加,依托现有厂区化粪池处理。
三、噪声
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搅拌机、涂布机、空压机等,经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并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不会对建设项目周围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NMP废液、废包装材料、废隔膜、不合格电芯、不合格电池、废铜箔、铝箔等,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后交由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水处理产生的滤渣、配料、搅拌车间除尘器及地面吸尘保洁产生的废粉尘等,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经以上处理措施后均得到合理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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