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山县古夫城区交通信号灯迁移及美化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3.2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6/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兴山县古夫城区交通信号灯迁移及美化建设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兴山县古夫城区交通信号机箱迁移及美化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兴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gsh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SGA202406001
2、项目名称:兴山县古夫城区交通信号机箱迁移及美化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预算金额:32680.00元
5、最高限价:32680.00元
6、采购需求:
对兴山县古夫城区两处机箱机柜进行迁移,并按要求对7处机箱横柜箱体进行美化。机箱机柜迁移位置:丰邑大道永安路交叉口信号机及电警机柜、高阳大道香溪大道交叉口信号机及电警机柜,共二处。箱体美化位置:丰邑大道永安路交叉口信号机及电警机柜、高阳大道香溪大道交叉口信号机及电警机柜、丰邑大道湖南路交叉口信号机及电警机柜、高阳大道湖南路交叉口信号机及电警机柜、香溪大道大连路交叉口信号机及电警机柜、丰邑大道昭君路交叉口信号机及电警机柜、香溪大道古夫民居附近雪亮两个小供电箱,共七处。(具体详见清单)
7、支付方式:所采货物的报价包含安装、调试、保修、售后服务及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等货物伴随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经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支付所有货款。
8、其他要求:本项目质保三年,按要求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工。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在本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方为有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上述资料竞标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委进行资格后审。评标小组在进行资格后审时,应以报价人提交的相应原件进行核查,如发现未按要求提交相关原件、提供的证照不在有效期内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询价文件正本中的相关资质复印件未加盖公章的。其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有在投标时需提供样品,样品质量达不到参数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四、 报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报价文件,供应商登录兴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shan.gov.cn/)采购公告专区下载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
六、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4日15时00分(注:14时30分开始接受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
2、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兴山县公安业务技术中心(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1号)317室。
注: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时必须另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出席开标会议。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标书,不予受理。
六、询价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14日15时00分在兴山县公安业务技术中心(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1号)317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shan.gov.cn/)。采购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4年6月7日。
八、项目实施地点:兴山县公安局。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兴山县公安局
联系人:胡睿
联系电话:18871594886
2024年6月7日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兴山县古夫城区交通信号机箱迁移及美化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兴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gsh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SGA202406001
2、项目名称:兴山县古夫城区交通信号机箱迁移及美化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预算金额:32680.00元
5、最高限价:32680.00元
6、采购需求:
对兴山县古夫城区两处机箱机柜进行迁移,并按要求对7处机箱横柜箱体进行美化。机箱机柜迁移位置:丰邑大道永安路交叉口信号机及电警机柜、高阳大道香溪大道交叉口信号机及电警机柜,共二处。箱体美化位置:丰邑大道永安路交叉口信号机及电警机柜、高阳大道香溪大道交叉口信号机及电警机柜、丰邑大道湖南路交叉口信号机及电警机柜、高阳大道湖南路交叉口信号机及电警机柜、香溪大道大连路交叉口信号机及电警机柜、丰邑大道昭君路交叉口信号机及电警机柜、香溪大道古夫民居附近雪亮两个小供电箱,共七处。(具体详见清单)
7、支付方式:所采货物的报价包含安装、调试、保修、售后服务及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等货物伴随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经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支付所有货款。
8、其他要求:本项目质保三年,按要求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工。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在本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方为有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上述资料竞标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委进行资格后审。评标小组在进行资格后审时,应以报价人提交的相应原件进行核查,如发现未按要求提交相关原件、提供的证照不在有效期内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询价文件正本中的相关资质复印件未加盖公章的。其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有在投标时需提供样品,样品质量达不到参数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四、 报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报价文件,供应商登录兴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shan.gov.cn/)采购公告专区下载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
六、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4日15时00分(注:14时30分开始接受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
2、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兴山县公安业务技术中心(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1号)317室。
注: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时必须另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出席开标会议。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标书,不予受理。
六、询价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14日15时00分在兴山县公安业务技术中心(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1号)317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shan.gov.cn/)。采购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4年6月7日。
八、项目实施地点:兴山县公安局。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兴山县公安局
联系人:胡睿
联系电话:18871594886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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