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沥青麻筋、塑料模具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沥青麻筋、塑料模具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15G-2023-WZCG-0503
新建包头至银川铁路银川至巴彦浩特1标二分部,建设单位是内蒙古高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是中铁十五局集团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项目资金来自国铁集团和内蒙古自治区共同出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就本项目沥青麻筋、塑料模具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工程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境内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境内
工程概况:新建包头至银川铁路银川至巴彦浩特1标二分部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境内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境内。线路自银西高铁区间路基段引出,经银川市,穿越贺兰山至阿拉善盟境内,经巴润别立站向北至终点巴彦浩特站。线路里程 DIK36+050-DIK98+000,正线长度61.95 km,单线Ⅰ级铁路,设计速度 200km/h。本工程主要内容由47.782km路基、特大桥 2.52km/2 座,大桥 2.731km/11 座,中桥 1.54 9km/19 座,涵洞 2919.55横延米/165 座,道路涵 8.04 横延米/1 座,箱形桥 1811.8m2/11 座组成。该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境内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境内,建设单位是内蒙古高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内容及方式
2.1 招标内容:
2.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SLMJ包件
a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b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c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产品生产商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d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且取得符合上述条件生产厂家的授权书(需提供生产厂家相应资质文件),代理商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垫资能力),流动资金金额不低于70万元;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e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1月至今)有类似规模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f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g特殊要求
(1)代理商只允许代理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产品参与投标,并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的授权函,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投标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受过县市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5)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及中铁十五局集团合作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参与投标;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不接受地方政府质量监管部门黑名单内的投标人。
3.2 LQMJ包件
a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b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c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产品生产商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d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且取得符合上述条件生产厂家的授权书(需提供生产厂家相应资质文件),代理商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垫资能力),流动资金金额不低于60万元;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e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1月至今)有类似规模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f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g特殊要求
(1)代理商只允许代理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产品参与投标,并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的授权函,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投标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受过县市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5)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及中铁十五局集团合作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参与投标;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不接受地方政府质量监管部门黑名单内的投标人。
3.2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发布公告的媒介
4.1 本次竞争性谈判为竞争性谈判,铁建汇采工程物资设备电商平台(http://www.crcchc.com/)。
4.2 本次采购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需在2023年5月8日9时00分至2023年5月12日18时00分期间填写投标报名表,盖公章发扫描件至邮箱1874128746@qq.com,并于上述日期内将投标费(投标费与谈判保证金必须分开打入)打入本次招投标资金账户(标书费售出恕不退还),我们会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所需资料发送给投标人。
5.2报名成功后请于2023年5月12日18点前将标书费打入本次招投标资金账户(必须为报名表投标单位账户汇入,个人账户及其他单位账户汇入不予受理),过期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包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按规定退还。
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河津项目部
账 号:99610150101501142639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6、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18:00时。
7、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时(北京时间)
8、谈判文件递交地点: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9、谈判时间:2023年5月15日9:30时(北京时间)
10、谈判地点: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11、采购人及招标组织者信息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采购联系人: 刘部长 电话:13991105665
技术联系人: 陈部长 电话:15688329267
谈判保证金交付情况联系人:康部长 电话:13474125055
附件:投标报名表
2023年5月7日
附件1:投标报名表
采购编号:CR15G-2023-WZCG-0503
新建包头至银川铁路银川至巴彦浩特1标二分部,建设单位是内蒙古高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是中铁十五局集团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项目资金来自国铁集团和内蒙古自治区共同出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就本项目沥青麻筋、塑料模具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工程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境内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境内
工程概况:新建包头至银川铁路银川至巴彦浩特1标二分部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境内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境内。线路自银西高铁区间路基段引出,经银川市,穿越贺兰山至阿拉善盟境内,经巴润别立站向北至终点巴彦浩特站。线路里程 DIK36+050-DIK98+000,正线长度61.95 km,单线Ⅰ级铁路,设计速度 200km/h。本工程主要内容由47.782km路基、特大桥 2.52km/2 座,大桥 2.731km/11 座,中桥 1.54 9km/19 座,涵洞 2919.55横延米/165 座,道路涵 8.04 横延米/1 座,箱形桥 1811.8m2/11 座组成。该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境内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境内,建设单位是内蒙古高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内容及方式
2.1 招标内容: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招标数量 | 采购文件 售价(元)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SLMJ | 塑料模具 | 导流堤六棱块 | 套 | 3000 | 500 |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工地 | 实际供货数量以甲方现场签认量为准 |
无砂混凝土排水槽 | 套 | 280 | ||||||
墩布步板 | 套 | 25 | ||||||
用地界桩 | 套 | 35 | ||||||
水沟盖板 | 套 | 80 | ||||||
电缆线槽盖板 | 套 | 1350 | ||||||
电缆槽 | 套 | 1090 | ||||||
栅栏,长1.5米,高2.2米 | 套 | 55 | ||||||
栅栏,长1.15米,高2.2米 | 套 | 10 | ||||||
栅栏,长1.59米,高2.2米 | 套 | 105 | ||||||
栅栏,长3米,高2.2米 | 套 | 325 | ||||||
锥坡六棱块 | 套 | 260 | ||||||
空心六棱块 | 套 | 15800 | ||||||
2 | LQMJ | 沥青麻筋 | φ2cm | 米 | 900000.00 | 500 |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工地 | 实际供货数量以甲方现场签认量为准 |
2.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SLMJ包件
a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b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c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产品生产商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d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且取得符合上述条件生产厂家的授权书(需提供生产厂家相应资质文件),代理商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垫资能力),流动资金金额不低于70万元;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e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1月至今)有类似规模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f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g特殊要求
(1)代理商只允许代理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产品参与投标,并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的授权函,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投标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受过县市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5)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及中铁十五局集团合作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参与投标;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不接受地方政府质量监管部门黑名单内的投标人。
3.2 LQMJ包件
a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b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c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产品生产商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d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且取得符合上述条件生产厂家的授权书(需提供生产厂家相应资质文件),代理商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垫资能力),流动资金金额不低于60万元;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e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1月至今)有类似规模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f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g特殊要求
(1)代理商只允许代理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产品参与投标,并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的授权函,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投标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受过县市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5)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及中铁十五局集团合作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参与投标;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不接受地方政府质量监管部门黑名单内的投标人。
3.2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发布公告的媒介
4.1 本次竞争性谈判为竞争性谈判,铁建汇采工程物资设备电商平台(http://www.crcchc.com/)。
4.2 本次采购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需在2023年5月8日9时00分至2023年5月12日18时00分期间填写投标报名表,盖公章发扫描件至邮箱1874128746@qq.com,并于上述日期内将投标费(投标费与谈判保证金必须分开打入)打入本次招投标资金账户(标书费售出恕不退还),我们会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所需资料发送给投标人。
5.2报名成功后请于2023年5月12日18点前将标书费打入本次招投标资金账户(必须为报名表投标单位账户汇入,个人账户及其他单位账户汇入不予受理),过期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包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按规定退还。
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河津项目部
账 号:99610150101501142639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6、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18:00时。
7、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时(北京时间)
8、谈判文件递交地点: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9、谈判时间:2023年5月15日9:30时(北京时间)
10、谈判地点: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11、采购人及招标组织者信息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高铁银巴支线内蒙古段1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采购联系人: 刘部长 电话:13991105665
技术联系人: 陈部长 电话:15688329267
谈判保证金交付情况联系人:康部长 电话:13474125055
附件:投标报名表
2023年5月7日
附件1:投标报名表
投标报名表 | |||
采购项目名称 | | 采购文件物资名称 | |
采购文件采购编号 | | 采购文件包件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 ||
联系人 | | 手 机 | |
办公电话 |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 邮 编 | |
标书选择 | □ 电子版 □ 纸质版 | (请在选择前打√) | |
邮寄地址 | | ||
声明 | 采购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采购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购买人签字 | | ||
| | 年 月 日 | |
如个人汇款,此栏请填写汇款人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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