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夏医科大学13号、14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9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xzx201-cg/fw241108
预算金额19万元
招标公司宁夏医科大学
招标联系人李基18709688139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明宇1879511921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宁夏医科大学13号、14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ZX201-CG/FW241108
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13号、14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标段:开展完成宁夏医科大学13号、14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建筑材料及构配件见证取样检测、市政工程材料专项检测、道路工程专项检测、建筑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工程专项检测、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专项、防雷检测、建筑智能化服务相关工作,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阶段等有关工作(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二标段:开展完成宁夏医科大学13号、14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常规检测、市政工程材料常规检测服务相关工作,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阶段等有关工作(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三标段:开展完成宁夏医科大学13号、14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建筑沉降观测、基坑监测、隔震支座变形观测服务相关工作,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阶段等有关工作(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四标段:开展完成宁夏医科大学13号、14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阶段等有关工作(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全过程检测,与竣工验收同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优惠、残疾人企业优惠、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一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检测范围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市政工程材料检测、道路工程专项检测、建筑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三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检测范围必须包括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以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3.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3.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3.8一、二、三标段响应供应商不得与采购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3.9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3.4、3.5、3.6、3.7、3.8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5.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将磋商公告附件中项目回执单填写完整后,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命名“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邮件主题与文件命名一致发送至指定邮箱(nxcxzx@126.com)确认领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正德楼620室(雁湖校区)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正德楼620室(雁湖校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一标段最高限价:190000.00元;二标段最高限价:50000.00元;三标段最高限价:280000.00元;四标段最高限价:30000.00元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一标段:见证取样检测及其他专项检测服务;二标段: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常规检测、市政工程材料常规检测服务;三标段:地基基础专项检测、沉将观测、基坑检测、隔震支座变形观测服务;四标段: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3.本项目各潜在响应供应商参与报名和响应的标段数量不做限制,但最终的成交资格将被授予不同的供应商成为成交人,每个响应供应商最终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成交资格。一个响应供应商已经被授予了一标段的成交资格,如在第二标段得分仍然排在第一的情况下,那么将选取二标段得分排名在第二的响应供应商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4.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医科大学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
联系方式:李基、18709688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诚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88号派胜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张明宇、吕淼、杨彩春、王菁、18795119218、184096380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明宇、吕淼、杨彩春、王菁
电 话: 18795119218、18409638052
宁夏医科大学13号、14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ZX201-CG/FW241108
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13号、14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标段:开展完成宁夏医科大学13号、14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建筑材料及构配件见证取样检测、市政工程材料专项检测、道路工程专项检测、建筑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工程专项检测、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专项、防雷检测、建筑智能化服务相关工作,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阶段等有关工作(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二标段:开展完成宁夏医科大学13号、14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常规检测、市政工程材料常规检测服务相关工作,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阶段等有关工作(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三标段:开展完成宁夏医科大学13号、14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建筑沉降观测、基坑监测、隔震支座变形观测服务相关工作,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阶段等有关工作(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四标段:开展完成宁夏医科大学13号、14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阶段等有关工作(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全过程检测,与竣工验收同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优惠、残疾人企业优惠、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一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检测范围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市政工程材料检测、道路工程专项检测、建筑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三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检测范围必须包括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以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3.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3.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3.8一、二、三标段响应供应商不得与采购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3.9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3.4、3.5、3.6、3.7、3.8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5.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将磋商公告附件中项目回执单填写完整后,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命名“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邮件主题与文件命名一致发送至指定邮箱(nxcxzx@126.com)确认领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正德楼620室(雁湖校区)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正德楼620室(雁湖校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一标段最高限价:190000.00元;二标段最高限价:50000.00元;三标段最高限价:280000.00元;四标段最高限价:30000.00元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一标段:见证取样检测及其他专项检测服务;二标段: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常规检测、市政工程材料常规检测服务;三标段:地基基础专项检测、沉将观测、基坑检测、隔震支座变形观测服务;四标段: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3.本项目各潜在响应供应商参与报名和响应的标段数量不做限制,但最终的成交资格将被授予不同的供应商成为成交人,每个响应供应商最终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成交资格。一个响应供应商已经被授予了一标段的成交资格,如在第二标段得分仍然排在第一的情况下,那么将选取二标段得分排名在第二的响应供应商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4.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医科大学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
联系方式:李基、18709688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诚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88号派胜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张明宇、吕淼、杨彩春、王菁、18795119218、184096380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明宇、吕淼、杨彩春、王菁
电 话: 18795119218、18409638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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