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标公告】栗子山公墓旧墓改造及刻字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18.6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zcfsdz-(2022)商字第0168号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公司镇江市殡葬管理处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心忠15262925169
中标公司润州区明高建材经营部118.6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镇江洁毅物业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公告】栗子山公墓旧墓改造及刻字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JZCFSDZ-(2022)商字第0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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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栗子山公墓旧墓改造及刻字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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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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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润州区明高建材经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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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地址:
镇江市润州区运河路金星市场33号门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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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
1186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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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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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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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根龙;李正云;胡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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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发改委价格[2011]534号文件所规定的服务类的代理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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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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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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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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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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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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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镇江市殡葬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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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镇江市谏壁街道越河街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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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0511-8336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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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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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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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镇江市健康路6号五环商务大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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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15262925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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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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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吴心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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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1385298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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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子山公墓旧墓改造及刻字服务磋商文件7.18.docx 栗子山公墓旧墓改造及刻字服务磋商文件7.18.docx
磋商文件目录二0二一年七月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镇江市栗子山公墓旧墓改造及刻字等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ZCFS-(2022)商字第**号磋商文件
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0-59第五部分服务要求39第四部分采购要求35-38第三部分合同及条款26-34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8-25第一部分磋商邀请2—7
项目编号:ZJZCFS-(2021)商字第0251号一、项目基本情况镇江市栗子山公墓旧墓改造及刻字等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句容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句容市华阳西路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磋商公告第一部分磋商邀请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采购需求:镇江市栗子山公墓旧墓改造及刻字服务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如有):综合报价合计不得超过65872元。预算金额:1200000.00元(以实际改造数量进行结算)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镇江市栗子山公墓旧墓改造及刻字等服务项目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成立的无需提供;事业单位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格式)。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套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网银、微信或现金直接交纳),售后不退。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资料并通过我公司上述途径获取为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邮箱获取文件:请投标供应商将投标登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656824817@qq.com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磋商文件。1、现场获取文件地点:句容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句容市华阳西路3号)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和邮箱获取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部门(分散)采购公告)获取时间:2021年月日至2021年月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帐号:1104030309000057310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句容市支行开户名称:句容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四、响应文件提交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磋商文件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4)供应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采购公告中的附件)。(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采购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六、公告期限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第评标室。(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时间:2021年月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开标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月日北京时间13:30至14:00(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1年月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3、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标准计算。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或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现场或答疑。2、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1、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详见:5.2CA证书办理使用浏览器打开“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网址: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点击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登录入口(采购人/代理/供应商)(网址:http://222.186.125.131:83/TPBidder/login.aspx)网上注册。5.1网上注册5、供应商诚信库入库4、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署前需向采购方缴纳五万元履约保证金。
入库审核联系人:张姣琴联系电话:0511-85026032通过CA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186.125.131:83/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根据网页提示录入基本信息、网上提交,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入库。5.3诚信库入库CA证书办理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3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11-88968012CA证书办理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7楼CA办理窗口。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投标人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6、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仅允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1人至开标现场,须提前准备并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物品。注:由于采购信息必须推送省政府采购网,需要所有供应商办理CA进入交易系统,上报供应商信息,便于今后中标成交公告、合同公告等信息顺利推送,不进行诚信入库的,结果公告等信息将不予发布。详情见供应商入库操作手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操作指南-供应商须知版块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cgzn/013003/)。
地址:句容市华阳西路3号名称:句容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吴先生13852983322地址:镇江谏壁镇长龙山名称:镇江市殡葬管理处
2021年7月6日电话:13952993320项目联系人:魏飞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511-87273707
磋商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定义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镇江市栗子山公墓旧墓改造及刻字等服务项目。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3.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3、本次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2.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供应商必须承担的镇江市栗子山公墓旧墓改造及刻字等服务以及其它的附随服务,服务亦包括招标文件中特别描述的其它形式的服务。2.3“供应商”系指向磋商组织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竞标人。2.2“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单位,即:镇江市殡葬管理处。2.1“磋商组织方”系指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即:句容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指列入财政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以“★”标注),信息安全产品指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5.1本次磋商及由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5、适用法律及约束力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磋商的相关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组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4、磋商费用3.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6.1磋商文件包括:6、磋商文件构成二、磋商文件5.5供应商一旦购买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第一、第二、第三部分的所有条件和规定。5.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磋商组织方联系解决。(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采购要求;(3)合同条款;(2)供应商须知;(1)磋商邀请;
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签订和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标的所在地自然环境、气象条件、7.2磋商组织方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磋商组织方将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磋商组织方将顺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按磋商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电报等)通知磋商组织方。7、磋商文件的澄清6.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8.4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副本的内容和资料应一致),并在文件左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8.3磋商响应文件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副本的签字可以是复印的)。8.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装订成册。凡修改处(书写应清楚工整)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了解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提供服务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以及商务条件后,编制磋商响应文件。8、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0.2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磋商响应文件资料目录。10.1供应商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写。10、磋商响应文件构成9.2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9.1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等均应使用中文。9、磋商响应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2.3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各报价表格式报价。12.2供应商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项目总报价中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2.1价格部分是对所提供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12、磋商报价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磋商函”的格式及要求填写。11、磋商函
13.2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3.1技术部分是提供证明供应商的产品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磋商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3、技术规格要求和服务要求的响应12.6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12.5最低磋商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12.4成交价即为合同签约价。
15、磋商保证金14.2供应商除需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能力外,还需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等各方面的能力。14.1按照合格供应商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供应商资格和能力的证明文件13.4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13.3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
17、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6.2在特殊情况下,磋商组织方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16.1磋商有效期为: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45天内有效。供应商一旦领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磋商有效期的约定。16、磋商有效期(本项目无需磋商保证金)
18.2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组织方拒绝接收。18.1供应商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邀请指定的磋商地点。18、磋商截止时间17.3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示居民身份证,并填写签到簿。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出示居民身份证的,磋商组织方拒绝接收其磋商响应文件。17.2未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组织方应当拒收。17.1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密封,包装物上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五、磋商与评定19.3在磋商截止时间至磋商组织方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19.2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作任何补充、修改。19.1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磋商组织方。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签署、盖章、密封,包装物上应注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9、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8.3磋商组织方可以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酌情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推迟磋商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收受人,并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公告。
当众宣读供应商登记顺序号、及供应商名称。20.3磋商时,由句容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20.2按照本项目须知条款第19条规定,同意撤回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磋商会议,并签字报到以证明其出席(须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以确定其身份)。20.1磋商组织方将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活动。供应商20、磋商小组组成及磋商文件确认
21.2在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成交建议等方面向磋商组织方或参加磋商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21.1磋商开始后,至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以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1、磋商过程的保密20.5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确认并出具书面意见。组成。20.4磋商小组由3人或3人以上(单数)的技术专家、经济专家、磋商专家等
22.4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22.3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2.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22.1磋商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22、磋商小组磋商注意事项21.3磋商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磋商资料;(5)在磋商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的;(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3)违反磋商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1)确定参与磋商至磋商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23.1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如下:23、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22.6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磋商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磋商工作,与采购人、磋商组织方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磋商组织方确认后,应当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2.5磋商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磋商组织方将依法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磋商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磋商组织方将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磋商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磋商意见无效。采购人、磋商组织方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磋商小组成员有上述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7)其他不遵守磋商纪律的行为。
序号 | 审查要素 | 审查内容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证书;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成立的无需提供; 事业单位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见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见磋商函 |
6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中小企业声明函》 |
7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无 |
25、无效磋商的情形审查磋商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或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的,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有限制采购方权利和磋商方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方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磋商小组决定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4.1磋商小组应当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定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4、供应商符合性审查23.2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序号 | 审查要素 | 审查内容 |
1 |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性 | 磋商响应文件签署、盖章(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
磋商报价 | ||
方案的唯一性 | ||
无效磋商情形的判定和处理 | ||
2 | 磋商响应文件完整性 | 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完整性、齐全性 |
3 | 对磋商文件响应程度 | 审查磋商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4)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的;(3)供应商存在串通磋商情形的;(2)未按规定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签字;或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无效: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10)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了磋商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9)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或失实资料的;(8)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首轮报价或最终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磋商组织方将退还其磋商保证金。26.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由于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后进行。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6.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26、竞争性磋商特殊情况处理(12)经评委会认定采购要求负偏离程度过大影响采购人实际使用的;
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26.4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
(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磋商无效:27、串通磋商的情形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8.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1对于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8、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表(报价表)为准;29.1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9、报价前后不一致的处理原则
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综合评价和比较将主要考虑下列因素:30.2磋商小组按照第22、23条的规定,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评分法(百分制)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0.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30、磋商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较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 准 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30分) | 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定的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2 | 企业能力(37分) | 16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政府批准经营性公墓旧墓改造服务项目的业绩,且单项旧墓改造服务合同满一年得8分,两年得16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够反应该项评审要素否则不得分。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提供该项目政府批复文件的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5分 | 投标供应商加入镇江市殡葬协会成为会员者,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提供协会出具的有效期的会员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 ||
10分 | 供应商设备投入:1、每具有空压机及喷砂机一套得2分,最多得6分;2、每具有电动工具(切割机、磨砂机)一台得0.5分,最多得4分;提供购买发票或收据复印件,原件备查。 | ||
6分 | 项目人员投入:能承诺为本项目投入3人及以上并能驻点服务的,得3分;能承诺为本项目投入5人及以上并能驻点服务的,得6分;提供本项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 ||
3 | 服务方案(28分) | 7分 | 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的工作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优得7分,良得5分,中得3分;差得1分。 |
7分 | 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的质量控制措施,评委根据措施的完整性、可控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优得7分,良得5分,中得3分;差得1分。 | ||
7分 | 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评委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优得7分,良得5分,中得3分;差得1分。 | ||
7分 | 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评委根据措施中的重点、难点分析是否准确,应对策略是否合理、操作性是否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优得7分,良得5分,中得3分;差得1分。 | ||
4 | 质保承诺(5分) | 5分 | 承诺本项目工作成果免费质保期一年的得1分;承诺本项目工作成果免费质保期二年的得3分;承诺本项目工作成果免费质保期三年的得5分;提供本项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填写要求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注:(1)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对其价格给予10%的调减,以调减后的价格计算价格分。《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1.1磋商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磋商结果:31、允许修改磋商结果的情形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推荐。30.3各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各项评分因素分数之和,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苏财购〔2019〕38号)的要求,各投标人如提供的投标人注册地(应属于注册地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达到30%(含服务外包用工)的证明材料则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扶贫企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以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推荐和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磋商结果,并在磋商报告中记载;磋商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磋商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3)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3.1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磋商组织方保留在授标(即签订合同)之前33、磋商组织方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响应的权利六、授予合同32.3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推荐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32.2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结果向采购人推荐出本项目的成交候选人。
34.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34.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4.1在磋商响应有效期期满之前,磋商组织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磋商组织方,确认成交通知书已收,并同意接受。34、成交通知书应商签订合同的权利。33.2因不可抗力或成交供应商不能履约等情形,磋商组织方保留与其他候选供
36.2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36.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6、签订合同35.2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5.1采购人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5、签订合同时不得对磋商响应做实质性更改
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履约完成后,成交人提供相关资料向招采购方申请,十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38.1成交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向采购方提交金额为五万元的履38、履约保证金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磋商组织方负责代理的采购项目成交企业,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成交通知书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相关事宜请查阅“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37、政府采购贷款扶持政策36.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9.1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提出询问,39.询问七、询问、质疑和投诉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8.2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单或者金融机构、担保
40.5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40.4质疑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下载中心。40.3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提出质疑,除向磋商组织方递交质疑文件外,还应当向采购人递交质疑文件,采购人负责处理和答复涉及采购需求的质疑内容。40.2供应商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质疑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如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磋商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磋商组织方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40.1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计算。40.质疑
42.2供应商不得以向磋商组织方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公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42.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42.诚实信用八、诚实信用和解释权4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41.投诉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43.1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句容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有。43.解释权42.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息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等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6〕50号)等文件精神,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在项目评审时对参加本项目的各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或网页截图。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2.4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42.3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1.4“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镇江市栗子山公墓旧墓改造及刻字服务等相关工作。1.3“见证方”系指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句容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2“乙方”系指招标文件中所述提供服务的供应商。1.1“甲方”系指招标文件中所述购买服务的镇江市殡葬管理处。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定义:
2.2项目编号:ZJZCFS-(2021)商字第0251号2.1项目名称:镇江市栗子山公墓旧墓改造及刻字等服务项目2、项目介绍1.7“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1.6“合同”系指甲方、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甲方、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5“涉密内容”指甲、乙方各自所拥有的涉及国家和商业的秘密,或由甲、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涉密内容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3.2具体工作内容3.1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行业规范顺利完成各项服务工作,每项工作成果都应顺利通过甲方验收。3、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2.4项目履行期限:一年2.3项目地点:镇江市栗子山公墓
序号 | 名称 |
一 | 旧墓改造 |
1 | 旧改1平方四川红式样 |
2 | 旧改1平方山西黑式样 |
3 | 旧改1.5平方山西黑式样带围栏 |
4 | 旧改1.5平方山西黑式样不带围栏 |
5 | 旧改1.5平方山西黑式样不带围栏 |
6 | 旧改3平方大理石式样 |
7 | 换件1平方山西黑碑及黑碑座 |
8 | 换件1.5平方山西黑碑及花岗岩碑座 |
9 | 换件3平方山西黑碑及黑碑座 |
10 | 换件1.8平方山西黑材料 |
11 | 换件3平方山西黑材料 |
12 | 换件3平方江西白碑及白碑座 |
13 | 换件6平方山西黑碑及花岗岩碑座 |
14 | 换件1平方江西白碑 |
15 | 换件1.5平方江西白碑及白碑座 |
16 | 换江西白盖板及四周贴片 |
二 | 刻碑复印 |
1 | 1平方花岗岩打喷刻复印 |
2 | 1平方大理石打喷刻复印 |
3 | 1.5平方花岗岩打喷刻复印 |
4 | 1.5平方大理石打喷刻复印 |
5 | 1.8平方花岗岩喷刻复印 |
6 | 3平方花岗岩喷刻复印 |
7 | 3平方大理石喷刻复印 |
8 | 白碑刻相框4寸 |
9 | 黑碑刻相配4寸 |
10 | 刻相框6寸 |
11 | 刻相框8寸 |
12 | 扫描 |
13 | 花边 |
14 | 磨碑 |
三 | 贴金、描红 |
1 | 单贴金(1、1.5平方) |
2 | 双贴金(1、1.5平方) |
3 | 树葬打喷、贴金 |
4 | 6平方打喷、贴金 |
5 | 侨区3平方贴金 |
6 | 侨区3平方打喷 |
7 | 打喷刻复印 |
8 | 现场单贴金 |
9 | 现场双贴金 |
10 | 相框 |
11 | 补刻日期、贴金 |
12 | 补刻日期、描黑 |
四 | 瓷 像 |
1 | 3寸标准彩/黑白 |
2 | 4寸黑白 |
3 | 4寸黑白凹凸 |
4 | 4寸国产彩色 |
5 | 4寸国产彩色凹凸 |
6 | 4寸标准黑白/彩色 |
7 | 6寸黑白 |
8 | 6寸国产彩 |
9 | 6寸标准黑白/彩色 |
10 | 玫瑰园A区墓牌号 |
11 | 3寸寿字瓷像 |
12 | 4寸寿字瓷像 |
4.1.4甲方有权纠正和制止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未按执行标准及本合同要求开展工作的情形,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承担项目的资格;4.1.3甲方负责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服务成果验收等工作安排,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4.1.2甲方有权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与服务考核标准,对乙方的服务场所及服务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与监督。发现问题,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达标。4.1.1甲方审查乙方项目方案,按合同约定足额将工作经费拨付给乙方。保证项目款及时到位,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4.1甲方的权利义务4、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2.4为履行好本合同,乙方有权自主招聘员工,但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招聘员工,一律以乙方的名义进行招聘和签订劳动合同,所有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应将其所聘用的员工信息向甲方进行书面备案。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概由乙方负责处理和承担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4.2.3乙方逾期提交服务成果或因乙方提交服务成果存在重大缺陷或错误导致甲方被追究责任的,乙方均应就甲方因此发生的损失向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4.2.2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经审查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部分,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立即进行返工修改、补充和完善,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费用。4.2.1乙方按照相关管理行业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工作。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计划开展镇江市栗子山公墓旧墓改造及刻字的服务工作。4.2乙方的权利义务4.1.5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进度、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补充修改并延迟付款期限。
5.1.2.2如合同继续履行,甲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仍应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付款,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日期相应顺延。5.1.2.1甲方延期付款时(有正当拒付理由者除外),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具体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二的标准计算。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5.1.2付款违约5.1.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项目停止而终止合同的,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甲方无权请求返还预付款;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项目价款。5.1甲方违约责任5、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5.2.5如乙方逾期提交服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应向甲方就逾期部分支付违约金,具体每日按逾期部分总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乙方逾期超过15天以上的视为乙方不履行合同。5.2.4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_10_%的违约金。5.2.3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损失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2.2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等影响作业的客观原因造成的项目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5.2.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并归还甲方已付的全部项目款。5.2乙方违约责任
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6.2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单或者金融机构、担保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履约完成后,成交人提供相关资料向招采购方申请,十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6.1成交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向采购方提交金额为五万元的履6、履约保证金5.2.6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果甲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则乙方的赔偿额应以甲方的实际损失为准。
8.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8、税费7.3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所有服务工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需填写政府采购验收回执。7.2甲方验收应按照采购标的行业、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及甲方规范进行。7.1每项服务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甲方提请验收,如未达到甲方验收要求应及时进行整改补救,直至验收合格,并做好验收记录。7、履约验收
10、纠纷解决办法9.3本条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克服及不能避免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地震等。9.2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续30日以上时,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9.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出现上述情况不受合同有关逾期责任制约;9、不可抗力8.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
12.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2、破产终止合同11.1本合同不得转让和分包。11、转让和分包10.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10.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则通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13.5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因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发生调整时,甲乙双方应相互协商,达成一致。13.4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指非主要合同条款)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且修改及补充内容不得对本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并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提交见证方一份备案。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3.3本合同服务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甲方与乙方进行处理。13.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两份,乙方、见证方各持一份。13.1合同应在甲方、乙方、见证方签字后生效。13、合同生效及其它
(1)磋商承诺函;下列关于句容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ZJZCFS-(2021)商字第0251号的磋商文件、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文件镇江市殡葬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在句容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见证方”)见证下,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13.6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7)成交通知书;(6)合同条款;(5)服务承诺;(4)服务方案;(3)报价明细表;(2)报价一览表;
数量以甲方认可的实际工作量为准。本合同所提供的技术服务详见磋商响应文件相应响应及承诺(乙方必须完全实现磋商文件中的采购要求,如有不足或缺陷,由乙方自行负责弥补,甲方不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3.技术服务及数量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2.合同范围和条件(8)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合同服务期限:一年。6.服务时间和地点每个月服务工作成果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工作量及成交单价与甲方结算。5.付款条件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总金额(大写)为人民币,¥元。(项目增加费用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同时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合同),分项价格在乙方提交的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4.合同金额
电话:地址:镇江谏壁镇长龙山甲方(单位盖章):镇江市殡葬管理处本合同经甲方、乙方、见证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两份,乙方、见证方各持一份。7.合同生效及其它项目履行地点:镇江市栗子山公墓,具体地点甲方指定。
见证方(单位盖章):句容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代表签字:电话:地址:乙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
项目名称:镇江市栗子山公墓旧墓改造及刻字等服务项目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代表签字:电话:0511-87273707地址:句容市华阳西路3号
镇江市殡葬管理处为进一步满足群众的服务需求,提升服务水平,对镇江市栗子山公墓旧墓改造及刻字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通过公平竞争择优选定供应商。1、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最高限价:综合报价合计不得超过65872元采购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工作内容: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服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这些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地区、行业现行规范。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中小企业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序号 | 名称 | 单项最高限价 |
一 | 旧墓改造 | |
1 | 旧改1平方四川红式样 | 2413 |
2 | 旧改1平方山西黑式样 | 2722 |
3 | 旧改1.5平方山西黑式样带围栏 | 6697 |
4 | 旧改1.5平方山西黑式样不带围栏 | 5125 |
5 | 旧改1.5平方山西黑式样不带围栏 | 9300 |
6 | 旧改3平方大理石式样 | 9300 |
7 | 换件1平方山西黑碑及黑碑座 | 1860 |
8 | 换件1.5平方山西黑碑及花岗岩碑座 | 2260 |
9 | 换件3平方山西黑碑及黑碑座 | 5000 |
10 | 换件1.8平方山西黑材料 | 1200 |
11 | 换件3平方山西黑材料 | 400 |
12 | 换件3平方江西白碑及白碑座 | 1080 |
13 | 换件6平方山西黑碑及花岗岩碑座 | 12000 |
14 | 换件1平方江西白碑 | 160 |
15 | 换件1.5平方江西白碑及白碑座 | 560 |
16 | 换江西白盖板及四周贴片 | 250 |
二 | 刻碑复印 | |
1 | 1平方花岗岩打喷刻复印 | 150 |
2 | 1平方大理石打喷刻复印 | 50 |
3 | 1.5平方花岗岩打喷刻复印 | 150 |
4 | 1.5平方大理石打喷刻复印 | 70 |
5 | 1.8平方花岗岩喷刻复印 | 150 |
6 | 3平方花岗岩喷刻复印 | 200 |
7 | 3平方大理石喷刻复印 | 100 |
8 | 白碑刻相框4寸 | 10 |
9 | 黑碑刻相配4寸 | 15 |
10 | 刻相框6寸 | 30 |
11 | 刻相框8寸 | 60 |
12 | 扫描 | 160 |
13 | 花边 | 35 |
14 | 磨碑 | 20 |
三 | 贴金、描红 | |
1 | 单贴金(1、1.5平方) | 150 |
2 | 双贴金(1、1.5平方) | 180 |
3 | 树葬打喷、贴金 | 580 |
4 | 6平方打喷、贴金 | 580 |
5 | 侨区3平方贴金 | 200 |
6 | 侨区3平方打喷 | 200 |
7 | 打喷刻复印 | 300 |
8 | 现场单贴金 | 220 |
9 | 现场双贴金 | 320 |
10 | 相框 | 50 |
11 | 补刻日期、贴金 | 120 |
12 | 补刻日期、描黑 | 35 |
四 | 瓷 像 | |
1 | 3寸标准彩/黑白 | 150 |
2 | 4寸黑白 | 50 |
3 | 4寸黑白凹凸 | 60 |
4 | 4寸国产彩色 | 100 |
5 | 4寸国产彩色凹凸 | 120 |
6 | 4寸标准黑白/彩色 | 220 |
7 | 6寸黑白 | 100 |
8 | 6寸国产彩 | 150 |
9 | 6寸标准黑白/彩色 | 330 |
10 | 玫瑰园A区墓牌号 | 30 |
11 | 3寸寿字瓷像 | 50 |
12 | 4寸寿字瓷像 | 50 |
1、每项工作的服务质量应符合行业要求及甲方规定要求(供应商如对每项工作细节有疑问,可联系甲方进行现场勘察)。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2、项目履行地点:镇江市栗子山公墓,具体地点甲方指定。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注:报价每个分项数量按1个计算,合计不得超过65872元,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1、磋商报价包含提供本项目服务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采购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七、采购标的的其他要求;2、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需填写政府采购验收回执。1、按照采购标的行业、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或甲方规范予以验收。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2、每项工作在甲方发出需求后7天内完成。
四川红盖板1块。尺寸:长70cm、宽50cm、厚度6cm山西黑方碑1块。尺寸:长68cm、宽50cm、厚度5cm5、本项目投标现场需提供碑材样品2块4、供应商能提供驻点服务。3、供应商应具备履约本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工具。2、供应商应熟悉本项目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有与本项目类似的相关业绩。
第五部分服务要求如供应商对照片效果有疑问,可自行联系采购方现场勘察。参考图:注: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齐全视为无效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为确保栗子山墓区墓碑的一致性,投标现场评委将根据墓区现场照片对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材质、规格尺寸、加工工艺等方面进行审核,并需通过评委及采购人评委的认可。
6、承诺响应采购需求中的所有要求(如有偏离请详细说明)。5、能提供不少于3名技术人员驻点镇江栗子山公墓开展服务工作。4、每项工作成果的质保期不低于一年(人为损坏除外)。3、承诺严格按照采购需求中的各项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工作。所提供的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或行业最新颁布的标准和有关规定。2、付款方式:每个月服务工作成果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工作量及成交单价与甲方结算。1、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
项目名称:镇江市栗子山公墓旧墓改造及刻字等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ZCFS-(2021)商字第0251号磋商响应书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对以上“服务要求”的内容须在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中逐条进行响应和表述;7、合同履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履约行为所引起的一切责任。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评分索引表二0二一年月日供应商(加盖公章):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证明材料位置 |
2、服务、设备清单及明细报价表1、磋商报价表;根据贵方关于镇江市栗子山公墓旧墓改造及刻字等服务项目的磋商邀请书【ZJZCFS-(2021)商字第0251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磋商供应商的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致:句容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一、磋商承诺函日期:年月日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7、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6、企业情况简介5、技术方案4、本项目组织架构及主要人员情况介绍3、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
(1)按磋商文件规定所提供的唯一报价见最终报价表。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0、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所能提交的其他文件9、中小企业申明函
(5)我方同意从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规定的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我方保证向磋商组织方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所有材料的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负责。(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通知(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2)我方承诺: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如有偏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另作说明)。
(11)本公司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0)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与磋商文件内容偏离(技术和商务)见偏离说明(如果有)。(9)我方知道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向贵方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承诺:我方如果有上述行为,将无条件承担贵方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响应或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7)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本项目的各项工作。
邮政编码:传真:电话:地址:(13)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12)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首轮报价表二、磋商(报价)一览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
磋商保证金 | 无磋商保证金 |
项目单项总报价 | 金额(大写): ¥: |
服务周期 | 一年 |
备注 |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3、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此表,报价所含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一致;2、投标报价是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但不仅限于)从基础资料及文件的收集、方案汇报、组织专家论证、相关部门审查、报批、验收及其相关服务的总费用,包括人工费、管理费、各类方案评审费(含专家劳务费、会议组织费)、利润、税金等本项目相关费用的价格体现;注:1、“项目总报价”包括本次招标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及所有相关费用;
4、拟做第二次报价的,要随身携带此报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以备磋商时填写,作二次报价的以二次报价为准;3、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此表,报价所含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一致;2、投标报价是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但不仅限于)从基础资料及文件的收集、方案汇报、组织专家论证、相关部门审查、报批、验收及其相关服务的总费用,包括人工费、管理费、各类方案评审费(含专家劳务费、会议组织费)、利润、税金等本项目相关费用的价格体现;注:1、“项目总报价”包括本次招标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及所有相关费用;最终(二轮)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 ||
磋商保证金 | 无磋商保证金 | |
项目单项总报价 | 金额(大写): ¥: | |
服务周期 | 一年 | |
备注 |
三、首轮明细报价分析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5、磋商过程中未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修改的情况下,如二轮报价超过首轮报价,则二轮报价无效,仅以其首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如被评定为成交供应商,其首轮报价即为成交价格,拒绝接受“授标”或签订合同的将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序号 | 工作内容 | 报价(元) | 其他 |
1 | |||
2 | |||
3 | |||
合计 |
最终(二轮)明细报价分析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2、本明细报价表中的项目总计与磋商(报价)一览表中的首轮总报价应保持一致。注:1、本表中其他费用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及自身经验进行补充填写。供应商应在报价明细表中按软件清单分别报价,有优惠或收费项请单列说明。若供应商认为上述明细报价不足以说明本项目报价特殊,可同时提供其他形式的明细报价。
序号 | 工作内容 | 报价(元) | 其他 |
1 | |||
2 | |||
3 | |||
合计 |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3、本明细报价表中的项目总计与磋商(报价)一览表中的最终(二轮)总报价应保持一致。2、拟做第二次报价的,要随身携带此明细报价分析表一式两份,以备磋商时填写,作二次报价的以二次报价为准。注:1、本表中其他费用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及自身经验进行补充填写。供应商应在报价明细表中按软件清单分别报价,有优惠或收费项请单列说明。若供应商认为上述明细报价不足以说明本项目报价特殊,可同时提供其他形式的明细报价。
日期:2021年月日注:1、成功案例除需填报本表外,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详见评分细则)。2、如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日期:年月日
一 | 公司基本信息 | ||||||||
1 | 公司名称 | ||||||||
2 | 注册资金 | 3 | 公司地址 | ||||||
4 | 从业人数 | 5 | 法定代表人 | ||||||
6 | 开户银行 | 7 | 帐号 | ||||||
8 | 项目联系人 | 9 | 联系电话 | ||||||
二 | 公司财务状况 | ||||||||
(一) | 2020年度财务状况 | ||||||||
1 | 营业收入 | 2 | 利润总额 | ||||||
3 | 年末“固定资产合计 | 4 | 年末“流动资产”余额 | ||||||
5 | 年末“短期负债”余额 | 6 | 年末“长期负债”余额 | ||||||
7 | 年末“资产总计”余额 | 8 |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 | ||||||
三 | 投标人其他信息 | ||||||||
(一) | 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及等级: | ||||||||
(二) | 公司近三年获得的荣誉及表彰情况 | ||||||||
四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必填) | ||||||||
序号 | 品牌、型号及主要参数配置简述 | 购置年份 | 价格 | 数量 | 用途 | ||||
1 | |||||||||
2 | |||||||||
… |
五 | 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 ||||
(必填) | |||||
五 | 本项目所提供的成功案例的清单 | ||||
采购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 | 联系人电话 | 验收情况 | 实施年份 |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情况简介日期:2021年月日注:1、本表可横向设置,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五、本项目拟投入人员配备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专业 | 相关证书 | 职称 | 在本项目中拟任职务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姓名 | 近3年承担的主要工作 | |
性别 | ||
年龄 | ||
职称 | ||
毕业时间 | ||
所学专业 | ||
学历 | ||
*****师证书编号 | ||
其他专业资质 | ||
联系电话 | ||
曾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 |
七、服务承诺详见评分细则格式自拟1、针对本项目制订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各项措施等力求完善,便于实际参照执行。六、实施、技术方案日期:2021年月日注:1、项目负责人具有职称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提交相关证书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证书;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成立的不提供;事业单位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函第11条【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九、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2)其他根据项目状况自行阐述。(1)请供应商自行介绍本公司情况,应包括具有提供本项目建设和服务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八、企业情况简介及技术资料供应商需对第五部分服务要求及内容逐条进行响应和表述;格式自拟。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句容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ZJZCFS-(2021)商字第0251号项目的磋商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磋商有关的事务(含合同签订)。十、法人授权委托书8、项目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职务: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职务: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兹证明(姓名)同志,性别,居民身份证号,在我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磋商响应的,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委托书。被授权人个人居民身份证携带备查。法定代表人法人章与其签字效力等同。附: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年月日单位盖章:单位全称:电话:单位地址: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句容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十二、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响应活动的仅需填写本身份证明,个人居民身份证携带备查。法定代表人法人章与其签字效力等同。
十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年月日单位盖章:单位全称: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单位全称:身份证号码:项目负责人姓名:特此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句容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理的镇江市栗子山公墓旧墓改造及刻字等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ZCFS-(2021)商字第0251号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条件。声明
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年月日单位盖章: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十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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