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渡口区医保事务中心窗口经办服务(第三次)网上竞采公告
金额
22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07/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72762840770609153
预算金额22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市大渡口区医疗保障局
招标联系人况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普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静萍023-6887160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19
公告正文
大渡口区医保事务中心窗口经办服务(第三次)网上竞采公告
竞采编号:72762840770609153
重庆普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大渡口区医疗保障局(采购人)委托对大渡口区医保事务中心窗口经办服务(第三次)(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220,000.00 元)
-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220,00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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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就业服务
需求描述:
大渡口区医保事务中心窗口经办服务(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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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0.00 | 1(件) | ¥220,000.0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 “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的有效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 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报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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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2022-07-19 14: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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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2022-07-19 17: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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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报名并按时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五、商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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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期限及要求:
服务期为2年,采购预算为5.5万元/人/年,共需要2人,合计11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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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为总价包干价,为劳务外包所涉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劳务(工资)费、加班费、社会保险费、培训费、服装费、餐费以及管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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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
详见采购文件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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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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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供应商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4900.00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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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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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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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普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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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周静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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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3-62482276
采购需求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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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大渡口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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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况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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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3-68871609
采购人:重庆市大渡口区医疗保障局(综合评分法)采购文件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大渡口区医保事务中心窗口经办服务(第三次)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4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3第一篇采购公告1目录二〇二二年七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普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技术部分19一、经济部分18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17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14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0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5
采购项目内容重庆普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重庆市大渡口区医疗保障局的委托,对大渡口区医保事务中心窗口经办服务(第三次)进行采购。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加采购。第一篇采购公告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29四、资格条件及其他23三、商务部分21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1 | 大渡口区医保事务中心窗口经办服务(第三次) | 220000.00元 | 1 | 服务期为2年,采购预算为5.5万元/人/年,共需要2人,合计11万元/年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和采购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资格要求专项工作资金。二、资金来源
(二)特定资格条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三)线上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7月19日17:00。(二)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报名并按时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一)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补遗等采购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实质性要求内容。四、采购有关说明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五、采购有关规定(六)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五)本项目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采购人将以投标人在线上平台上传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评审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松青路88号重庆市大渡口区医疗保障局会议室。评审时间:2022年7月20日14:30六、评审信息(六)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五)投标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视为弃权。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普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松青路88号电话:023-68871609联系人:况女士(一)采购人:重庆市大渡口区医疗保障局七、联系方式
服务内容一、项目内容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电话:023-62482276联系人:赵女士
其他要求按照高效精干、保障有力的原则,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供应商须配置2名服务人员进行窗口服务工作,服务人员须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办公能力,无不良行为和嗜好,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工具软件。(三)服务要求以采购人作息时间为准。(二)服务时间主要负责窗口医保业务办理、解答群众咨询、医保政策宣传解释等。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三)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中心要求完成每月既定工作内容,确保服务质量,并根据考核工作的需要积极提供相关资料。对连续两月考核不合格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生效后,不得以人员离职、岗位变动等原因暂停、中断服务。(一)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的相关工作制度,依据服务内容和范围提供服务。工作要求成交供应商首次配置的服务人员或调整服务人员前,均需提供岗位人员的基本信息表、身份证、体检表,并征求采购人意见。
本项目报价为总价包干价,为劳务外包所涉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劳务(工资)费、加班费、社会保险费、培训费、服装费、餐费以及管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二、报价要求(三)服务地点:大渡口区医保事务中心经办窗口(大渡口区政务服务大厅G区)。(二)服务期:两年。(一)实施时间: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供服务。一、服务期、服务地点
1、工作服务达到采购人考核指标。(二)考核合格条件如下:(一)考核时间:每年度周期末一周内考核服务完成情况。四、考核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30日内支付年度周期费用总价款的80%;在年度周期末符合考核标准且无纠纷后30日内支付剩余20%。(注:所有支付均为无息支付。)三、付款方式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五、其他4、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3、每年度周期采购人不满意投诉次数:小于3次;2、以采购人签字认可的服务回执作为服务质量考评依据.
供应商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注:(一)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一、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2.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②) |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人的资格。2、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技术、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1、在投标过程中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二)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数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3 | 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采购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内容作出响应。 |
3 | 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投标有效期 | 满足采购文件规定。 |
(二)成交标准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中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一)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10%) | 10分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2 | 服务部分(70%) | 服务方案(30分) | 有服务方案且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服务项目人员管理、日常管理制度、工作保密制度的得15分,无服务方案或方案未包含上述方面之一的不得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全面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加分。优加12-15分,良加8-11分,一般加4-7分,差不加分。 | 根据采购服务要求,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横向比较独立评分。 |
2 | 服务部分(70%) | 考核办法(20分) | 有项目服务人员工作考核办法且包含但不限于评分标准、考核结果运用的得10分,无考核办法或无评分标准及结果运用的不得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考核办法全面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进行加分,优加8-10分,良加5-7分,一般加2-4分,差不加分。 | 根据采购服务要求,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横向比较独立评分。 |
2 | 服务部分(70%) | 应急处置办法(20分) | 有应急处置办法且包含但不限于劳务矛盾纠纷处置、人员病患及工伤工亡处理的得10分,无劳务矛盾纠纷处置、人员病患及工伤工亡处理的不得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处置措施的全面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进行加分,优加8-10分,良加5-7分,一般加2-4分,差不加分。 | 根据采购服务要求,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横向比较独立评分。 |
3 | 商务部分(20%) | 20分 |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提供过类似窗口办理服务的,每提供1份合同得2分;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提供过医保窗口服务的,每提供1份合同得4分;本项最高得20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上无公章视为无效业绩) |
供应商人或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四、无效投标条款评审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委员会判断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三、评审依据2、采取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五)供应商串通投标的;(四)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三)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二)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一)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二)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五、废标条款(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六、成交通知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二)质疑答复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质疑内容、时限七、关于质疑和投诉(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四)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三)成交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二)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八、签订合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参照《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
二、采购文件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一、采购费用第五篇供应商须知(六)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采购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一)响应文件三、采购要求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采购文件。一经进入采购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采购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三)采购文件的解释(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采购文件由采购公告、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要求、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供应商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联合体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1、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投标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平台的响应文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若响应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三)修正错误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劳务、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设备、材料、管理、保险、税费、安全、利润、咨询成果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供应商应将本项目的相关费用充分考虑进入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一切任何费用。填报时不能超过最高限价。(二)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响应文件的签署和递交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供应商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若供应商所上传的响应文件中报价函价格与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所填报的价格不一致,以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为准。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函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签字、盖章的;1、供应商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六)无效响应(五)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供应商须在线上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采购人将以投标人在线上平台上传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七)废标条款7、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6、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投标的;5、供应商串通投标的;4、供应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若有采购预算单价,则含采购预算单价)的;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49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八)采购代理服务费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采购人将以投标人在线上平台上传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四、开标账号:500500143013000362859开户行:交通银行重庆南城支行户名:重庆普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
(二)定标程序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一)定标原则六、定标见“第四篇资格评审及评标办法”内容。五、评标
七、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成交供应商变更3.采购人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网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1、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一、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磋商项目名称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服务要求 | |||||||
二、考核方式 | |||||||
三、付款方式: | |||||||
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或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好处费。一、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以下简称“廉洁规定”)。为保证甲乙双方全面、合法、正常地开展业务合作,防止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决定,双方签订本廉洁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在履行签订的采购类经济合同过程中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本协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以资共同遵守。采购廉洁协议二、合同附件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八、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考察、参观、洽谈业务、签订合同等的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对合同履行有影响的宴请、外出旅游和各种娱乐消费活动。七、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或者亲友,下同)行贿。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其家属或者亲友(包括家属或者亲友开办的公司企业)从事与甲乙双方签订的采购等经济合同相关的事项。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在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亲属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方面提供的各种方便。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参加任何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收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礼物,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准借用供应商的钱物。
十四、若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解除双方之间签订的尚未履行完毕的采购等经济合同,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十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供应关系的各项相关事项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十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的婚丧嫁娶、家属或亲友的工作安排,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十一、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挂名工资、红包、佣金报酬、回扣和有价证券等。十、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买、建造、装修、维修私人住房。九、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任何私人消费的费用。
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十六、本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十五、乙方因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而获得的非法所得,应返还甲方。因乙方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发现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致使甲方工作人员构成违纪或违法、犯罪的,甲方有权根据情节和所造成的后果采取以下相应措施:面谈或书面通知乙方整改、暂停业务往来、终止一切业务关系或将乙方列为不受欢迎单位。
(二)技术响应偏离表(一)服务方案二、技术部分(一)报价函一、经济部分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三)其它优惠承诺(二)商务部分相关证明材料(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六)书面声明(格式)(五)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九)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说明:供应商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八)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愿意按照采购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名称)的采购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采购人名称):报价函(一)报价函一、经济部分
7.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在整个投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采购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3.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有效期为90天。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份。
年月日联系人:邮编:电话:地址:供应商(公章):
项目名称:(二)技术响应偏离表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中服务部分的评审标准编制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一)服务方案二、技术部分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2.该表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对于采购文件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商务响应偏离表(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序号 | 项目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2.该表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注: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三)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的评审标准编制,格式自拟。(二)商务部分相关证明材料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致:(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年月日(供应商公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项目名称:(六)书面声明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代替(见格式文件。)(五)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年月日(供应商公章)
1.1“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须将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附后。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致:(采购人名称)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年月日(供应商公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九)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说明:供应商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八)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二)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结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投标人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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