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 转移膜采购(招标编号:闽联审厦招[2024]093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主要内容:本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含税,人民币):3405万元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年预计采购量 | 暂定厚度及宽幅 | 采购单位 |
1 | 转移膜A | 1-1 | 普通光银转移膜-1 | ㎡ | 5000 | 16μ*60mm | 福建省石狮市富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1-2 | 普通光银转移膜-2 | ㎡ | 4000 | 16μ*464mm以上 | |||
1-3 | 软红窄幅专版镭射转移膜 | ㎡ | 1250000 | 22μ*(36-42)mm | |||
1-4 | 软灰窄幅专版斜纹镭射光柱转移膜 | ㎡ | 600000 | 22μ*(36-42)mm | |||
1-5 | 软灰斜纹转移膜 | ㎡ | 4600000 | 22μ*464mm | |||
2 | 转移膜B | 2-1 | 光柱镭射转移膜 | ㎡ | 90000 | 15μ*776mm | 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2-2 | 镭射云纹转移膜 | ㎡ | 1000 | 15μ*760mm | |||
2-3 | 云纹镭射转移膜(上色) | ㎡ | 200000 | 15μ*760mm | |||
2-4 | 金色素面无缝转移膜 | ㎡ | 1250000 | 15μ*464mm | |||
2-5 | 拉丝镭射转移膜(上色) | ㎡ | 200000 | 15μ*918mm | |||
2-6 | 亮银转移膜 | ㎡ | 90000 | 15μ*760mm | |||
注:1、本项目分为2个合同包进行招标,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可选择对一个或两个合同包进行投标响应,但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上表所列年预计采购量为一年的暂定数量,在授予合同和执行合同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货物需求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 3、转移膜的宽幅为暂定参数,相应所需长度由转移膜采购单位确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生产需要进行调整,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4、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中标人须满足招标人打样要求规定且在2025年4月1日后才可获取供货资格。 5、合同签订说明: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招标,合同包1采购单位为福建省石狮市富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合同包2采购单位为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各合同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6、交货要求:分批次供货,每批次货物的交货时间按招标人发出的采购订单的要求执行。交货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景路99号、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祥芝镇双永路12号。 7、结算以不含税中标单价(各中标人的中标单价分别按其投标单价执行)为准,根据实际交货数量按实结算。 8、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可从市场上自行了解产品信息。 9、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则视为其理解和同意前款所述,并放弃提出异议和索赔的权利。 |
2、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有效投标人,凡是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投标人应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自202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4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任何一方,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3.5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任何一方,未因行贿被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3.6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实际采购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加招标采购活动,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3.7至投标截止日,招标人或实际采购人发现投标人存在向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干部职工行贿的行为,因司法程序尚在进行等原因暂未被列入福建卷烟工业系统供应商黑名单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下列主体的行贿行为,视同投标人存在行贿行为:
①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
②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③执行相关业务的其他人员。
针对3.4-3.7条款,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最终结合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相关文件或档案为准。
3.8划分合同包的项目,投标人对每个合同包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区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投标人提供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信息内容要清晰、完整,否则将影响投标人资格审查)。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基本资格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 2024年11月06日18 时00分00秒通过 福建联审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受理其投标。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的海易招电子投标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投标保证金:合同包1: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55,000.00);合同包2: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参加多个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分别提交。
6、本项目评标方法采取 综合评分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20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联审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11月20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在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902单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公开开标。
9、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结果公示同时在福建联审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上发布。
10、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情况:
10.1招标人: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海沧区新景路99号
10.2招标代理: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902单元(公交大厦1号楼)
联 系 人:张煌辉、陈璐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