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校组-磋商-2022-024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应用技术实训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2年07月0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校组-磋商-2022-024 |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应用技术实训室项目 |
河南汉仁恒教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郑州市二七区长江中路128号院16号楼1单元7号 |
9978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祝静思、张新成、陈培军(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03】857号招标代理收费规定,由中标人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5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纸质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龙子湖高校园区平安大道210号
联 系 人:韩老师
联系方式:0371-69309268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建业路交叉口永恒名座大厦15楼1503室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方式:0371-559867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笑月
电 话:0371-55986707
发布人: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2日
- 分项报价表.doc分项报价表.doc
- (定稿)磋商文件-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应用技术实训室项目.pdf(定稿)磋商文件-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应用技术实训室项目.pdf
2 | 9 | 5 | TV | I | |||
全站仪 | 经纬仪 | DS3电子普通水准仪 | DS3光学普通水准仪 | 精密水准仪 | 储物柜 | 仪器存放架 | 项目内容 |
苏州一光 | 苏州一光 | 苏州一光 | |||||
NTS342R10A | DT402L | NAL132 | NAL124 | ZDL700 | 规格型号 | ||
吕 | → | → | |||||
8 | 数量 | ||||||
18000 | 5000 | 0 | 1000 | 29000 | 1000 | 1000 | |
180000 | 150000 | 40000 | 30000 | 58000 | 2000 | 10000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校组-磋商-2022-024 |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应用技术实训室项目 | 1000000.00 | 1000000.00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1 | 采购人 | 采购人:河南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0371-69309268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龙子湖高校园区平安大道210号 |
1.1.2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马女士联系电话:0371-55986707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建业路与郑汴路交叉口永恒名座大厦1503室Email:zjxahnfgs@163.com |
1.1.4 | 项目名称 |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应用技术实训室项目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1.2.2 | 投资金额 | 1000000元 |
1.2.3 | 出资比例 | 100% |
1.2.4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采购内容 |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应用技术实训室项目 |
1.3.2 | 供货期 | 30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3.4 | 质保期 | 3年(系统软件类产品在质保期内免费升级维护) |
1.4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 |
证明);(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文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潜在供应商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1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
2.1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 除磋商文件外,采购人在磋商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 |
2.2.2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
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
3.3 | 磋商有效期 | 60日历天(磋商截止之日起) |
3.4 | 磋商保证金 | 不缴纳 |
3.5.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见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
3.5.4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壹份 |
3.5.5 | 装订要求 | 装订要求 |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装订均应采用A4大小的纸张胶装方式,每册采用左侧胶订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接收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及连续页码,响应文件书脊位置需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 |
3.6.1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6.2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近三年(指2019年01月01日起至今) |
4.1 | 封套上写明 | 封套上写明 |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XXXXXX(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
4.2.1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7月7日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
4.2.2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与建业路交叉口东南角永恒名座1504室) |
4.2.4 | 是否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 是否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 否 |
5.1 | 竞争性磋商时间和地点 | 竞争性磋商时间和地点 | 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5.3.1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采购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专家2人共3人组成磋商小组。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在磋商前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
5.3.6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 |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1~3名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解释权 | 解释权 |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 |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磋商会议,并在采购人按磋商程序进行点名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
响应文件电子版 | 要求提交电子版;①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必须与正本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②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及份数:U盘一份③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密封,并在封套上写明供应商的地址,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
质疑函接收 |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收。 |
代理服务费 |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现行有关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磋商控制价 | 1.磋商控制价为:1000000.00元;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出磋商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
付款方式 | 以合同约定为准 |
关于评审价格扣除的说明 | 1.对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具体评审价格扣除,均按财库[2020]46号文件中最低比例6%扣除。对中型企业产品不予以扣除。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作为投标人所提供的本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3.对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产品以扣除优惠比率后的价格作为最后报价参与评审,不作为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投标最终报价为准。 |
信用记录 |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要求,代理机构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由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截止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信用信息记录。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页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如供应商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代理机构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 |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可以查询联系。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设备参数 | 偏差描述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总价 | 总价 |
序号价格扣除货物(服务、工程)名称 | 价格扣除货物(服务、工程)制造企业(承担企业) | 单位数量 | 单价 | 小计 | 价格扣除金额(小计×6%) | 备注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
申报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总金额: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 | 申报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总金额: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 | 申报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总金额: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 | 申报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总金额: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 | 申报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总金额: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 | 申报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总金额: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 | 申报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总金额: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 | 申报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总金额: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 |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 | |
最终报价(元) | 大写:小写: |
投标内容 | |
供货期 | |
质保期 | |
质量要求 | |
备注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