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台州自来水有限公司 委托,现就台州自来水有限公司(包含子公司)2023年度给水用聚乙烯PE100管材、管件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台州自来水有限公司(包含子公司)2023年度给水用聚乙烯PE100管材、管件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单位:台州自来水有限公司。
采购规模及内容概述:台州自来水有限公司(包含子公司)2023年度给水用聚乙烯PE100管材、管件采购项目(第三次),包括项目的供货、运输、装卸、保险、税金、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标段数:1。
本项目预算人民币102.65万元。
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2.65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以传真或电话方式通知;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天内交货;将所供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文件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该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对投标主体的要求,能够满足本次采购项目所有要求和服务,相应的资质证明齐全;
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③PE100管材、管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GB/T13663—2000《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GB/T13663.2—2005《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的各项要求;
④产品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⑤PE管材颜色要求: 符合国标;PPR管及管件要求和PE管同一品牌。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3年05月08日至2023年05月15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区景元路272号3楼)
3、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购买标书时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b.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 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d. 产品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e.投标供应商报名表;
f.如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以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报名的投标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经核验合格的投标商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报名邮箱:2979349121@qq.com。
招标文件答疑: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0日 下午14:00:00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日下午14:00:00
开标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机场路81号三楼(原浙江兴业)。
样品放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机场路81号一楼(原浙江兴业)
五、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台州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 安; 联系电话:0576-8822009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6-88112020
质疑接收联系人:虞梦倩;联系电话:0571-88112020;
地点:台州市椒江区景元路272号3楼
七、 采购(中标)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备注:1.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附件信息:
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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