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1月20日招采预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1/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下 午(水钢 迁钢公司)
第 一 标 招标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水处理总包
时 间:14:08-14:18
数 量:1单
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原名称水系统水处理总包更名为水处理总包。
2、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总包价格。
3、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总包工作。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4、付款日期及方式:供应商需凭买受人确认无异议的外购入库单及出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买受人根据结算证明,并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5、收货单位:中标供应商自办汽车运输或铁路运输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到站:成都局水城站,专用线名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
6、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7、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15-7708931,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858-8142812。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1#机组循环冷却水系统循环水量:1500~1700m3/h(以实际投运日期进行结算)。
2、承包方必须自行招标、运输、储存、配制等水处理药剂(不含易制毒化学药品),确保制氧水质指标达标。
3、1#制氧机组水质控制指标:
4、业主方和承包方双方职责和权益
业主方
(1)负责按照承包方要求,提供能够满足要求的药剂存放场地及化验场所等。
(2)负责做好水处理总包前期方案数据采集及正常运行管理等相应配合工作。
(3)岗位人员负责在承包方的指导下进行补水、排污的操作。
(4)有权对承包方提供的水质稳定方案、应急方案、较长时间停车方案、化验操作规程、加药操作规程进行审核、备案。
(5)有权对承包方处理水质的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每月开展不低于两次水质化验检测,确保过程受控。如对水质化验结果有争议,由承包方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裁定。
(6)有权对承包方的日常化验数据及挂片检验结果进行抽查,并对抽检不符合项提出考核。
(7)有权对水处理总包效果进行检验,并对检验不符合项进行考核。
承包方
(1)负责在入场前对既有的加药设施进行配置齐全或整改完善,要求达到均匀加药、药剂计量设施齐全,现场规范、整洁。在合同结束后,加药设备设施及计量装置均无偿保留,归属首钢水钢方所有。
(2)负责按照第一条中的“总体原则和要求”开展各系统水处理总包工作。
(3)负责对系统发生水质异常或用水设备效果异常等情况的应急处置,及时分析原因,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撑和措施。
(4)积极配合、服从业主方开展水系统优化、改造、工艺调整等,提供技术服务。
(5)负责于每月20日前向业主方提供水质化验分析统计报告。
(6)负责提供水质稳定方案、应急方案、较长时间停车方案、化验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并交首钢水钢方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7)负责药剂的投加和管理。每月20日前将本月药剂投加情况(包括每个系统每日投加药剂名称、数量等)报业主方。
(8)负责加药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9)负责水质指标达到预警值时,及时将信息汇报设备工程部、能源事业部。
(10)在系统进行大修期间,负责派技术员到现场查看主要换热设备结垢、腐蚀及污垢附着等情况,并取样进行分析后向首钢水钢方提供检测报告。
(11)负责加药设备及药剂现场堆放管理,确保整齐、卫生、清洁。
(12)承包方拆(装)挂片时(注:挂片更换周期为3个月)必须通知首钢水钢方管理部门(生产室)到场。
(13)因水质原因造成业主方设备、生产损失时,所有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4)严格遵守国家(行业)法律、法令、规范及首钢水钢、能源事业部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
(15)承包方必须办理相关安全手续。承包方人员进入现场,劳保必须穿戴整齐。
(16)承包方必须确保循环水系统排污水水质达到《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污标准》GB13456-2012排放要求。
(17)提供药剂出厂合格证,如首钢水钢方对有产品质量有异议,由承包方送具有资质的、首钢水钢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检验。
(18)在合同结束后,承包方确保加药设施完好。
三、其它要求与考核
1、抽检及考核
(1)业主方每月对系统水质进行不低于两次的抽检,发现可控指标超标时按附后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2)业主方作业区每天(节假日除外)对水质进行化验分析,发现水质指标超标时按附后考核细则进行考核。若承包方对首钢水钢方抽检数据有异议时,双方共同取水送第三方进行化验分析(费用由承包方出),若第三方化验数据仍超标时,按考核细则执行,若第三方分析数据未超标时,取消考核。
2、对工作场所的清洁、规整参照首钢水钢方现场作业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3、每月20日前所作上月的报表,数据准确完整,并有分析。否则按附后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4、业主方对承包方的考核在当月结算中扣除。
5、由双方共同确认化验水质的取样点。
6、考核细则(详见下表)。
四、其它说明
1、总包期间,因冷却设备大量损坏造成补水量增加而增加药剂投加量时,总包费用不变。
2、在系统严重遭受外界污染或系统工艺严重泄漏(注:由于总包单位加药造成的除外),需大补大排(注:超过最大设计补水量时)期间不予考核。
3、承包方化验人员应具备水质化验资质。
第 二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炉前备件
时 间:14:18-14:2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付款日期及方式:出卖人供货产品货到并经数量和外观质量验收合格,买受人通过邮箱出具结算通知单(以本合同末出卖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邮箱为准),出卖人按结算通知单向买受人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首钢财务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以及建设银行“e信通”、贵州银行“贵e信”、工商银行“工银e信”等银行开通的电子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承兑汇票贴息等费用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汇票应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买受人以电子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出卖人,买受人在电子票据系统发起支付指令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签发e信视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出卖人在电子汇票系统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未签收,一切责任由出卖人承担;若为现金支付,买受人按在银行取得资金成本计算贴息从款项中扣除,并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3、出卖人未按合同规定开具发票的,买受人有权延迟支付相应合同款项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出卖人已充分知晓和理解本业务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和期限,对相应款项支付风险予以评估和纳入本合同成本、单价测算,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出卖人认可双方基于业务实际和交易习惯确定的本合同付款方式和期限。
5、如因出卖人发票未按期提供或发票不合规等原因,导致买受人增值税无法抵扣的,出卖人承担由此对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票据问题导致买受人无法抵扣的税款,以及由此产生的须由买受人支付的滞纳金、行政罚款等)。
四、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出卖人自办运输)。收货地点:送货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指定库房。
五、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六、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15-7708931,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858-8923392。
第 三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耐磨管
时 间:14:28-14:3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付款日期及方式:出卖人供货产品货到并经数量和外观质量验收合格,买受人通过邮箱出具结算通知单(以本合同末出卖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邮箱为准),出卖人按结算通知单向买受人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首钢财务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以及建设银行“e信通”、贵州银行“贵e信”、工商银行“工银e信”等银行开通的电子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承兑汇票贴息等费用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汇票应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买受人以电子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出卖人,买受人在电子票据系统发起支付指令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签发e信视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出卖人在电子汇票系统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未签收,一切责任由出卖人承担;若为现金支付,买受人按在银行取得资金成本计算贴息从款项中扣除,并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3、出卖人未按合同规定开具发票的,买受人有权延迟支付相应合同款项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出卖人已充分知晓和理解本业务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和期限,对相应款项支付风险予以评估和纳入本合同成本、单价测算,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出卖人认可双方基于业务实际和交易习惯确定的本合同付款方式和期限。
5、如因出卖人发票未按期提供或发票不合规等原因,导致买受人增值税无法抵扣的,出卖人承担由此对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票据问题导致买受人无法抵扣的税款,以及由此产生的须由买受人支付的滞纳金、行政罚款等)。
四、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出卖人自办运输)。收货地点:送货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指定库房。
五、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六 、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15-7708931,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858-8923392。
第 四 标 招标公司:首钢迁钢
项目名称:装修装饰工程
时 间:14:38-14:48
数 量:1单
招标须知:
一、竞价条件及要求:参与竞价的装修公司必须与首钢迁钢无任何法务纠纷。参与竞价前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行业相关资质
(1)有效期限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建筑装修装饰。
(2)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4)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将上述所需资料提报给资质审核人员,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现场交底工作。未按时限要求提报资料的装修公司不可参与竞价。
2、本次竞价项目相关要求
(1)全程参与本次项目现场实际勘查及技术交底,未进行现场勘察的装修公司不允许参与竞价。
(2)乙方收到中标结果后,按要求(7天内)出具详细施工方案、技术协议及效果图,经甲方同意后依据施工方案及效果图施工。施工方案内明确施工进度及节点,技术协议需明确材料材质、品牌、施工技术参数等信息,效果图需满足业主单位主要功能需求。
(3)乙方所供各种施工材料品牌及规格符合要求,并提供相关合格证及质量说明材料等。
二、项目说明
1、项目要求:该项目位于炼铁作业部球团区域维检服务站和球团一系列脱硫脱硝主控室。
(1)占地面积:238㎡,建筑面积:238㎡,层高:8.0m,室内外高差0.2m。
(2)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
(3)根据实验室工艺及设备布置需要,实验室内新增3吨电动葫芦。
(4)将原有卫生间改为气瓶库,采用防火墙与建筑物分隔,气瓶库设独立出口。
(5)凿除原有地面,改造后地面采用防滑地砖地面,墙面采用干挂大理石墙面,顶棚采用轻钢龙骨铝扣板重新吊顶。室内新增操作室,隔断采用不锈钢框玻璃隔断。实验室东侧面对花园处新开2樘窗户,尺寸为:3600x2400mm。拆除实验室局部彩钢夹芯板屋面,改为钢筋混凝土屋面板,屋面做保温、防水。
(6)本项目电气设计主要包括实验室照明、动力插座、动力管线、应急照明、电源等设计;电信设计主要包括操作室及试验台网络、操作室行政电话、实验室视频监控设计;气瓶间煤气报警设计。
(7)实验室设备用电按三级负荷考虑,设配电柜一面,上级电源引自附近配电室电源接点(具体接点业主专业指定)。
(8)本次装修项目不含网络电话监控、火灾报警系统施工。
(9)整体工期60天。
(10)供材方式:五金型材、电气件、电线、电缆、固定式煤气报警器、门窗等甲供;土建基础材料、不锈钢框玻璃隔断、轻钢龙骨铝扣板、地砖、墙砖、干挂大理石(含构件)、彩钢夹芯板、长条LED面板灯等由乙方自供。(详见项目项量表)
2、合同签订:乙方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依据甲方要求签订相关合同。
3、未按时限要求签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扣除全部保证金,做清户处理。
4、付款方式:收到乙方发票后两个月内以银行承兑方式支付。
5、代理服务费收取:乙方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
6、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周先生,电话:0315-7708931,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15-7708532。
三、其它说明
1、以上数据仅供参考,乙方必须现场勘查实际尺寸。对上述项量有疑问现场提出,否则视为了解全部内容无异议,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工种的资格证书,并做到劳动防护用品穿戴齐全。
3、乙方施工过程应采取有效环保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如:涉及电焊作业需使用焊机烟尘采集器等。
4、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办理安全、环保、消防、动火、用电、高空、特种作业等相关施工手续。
5、乙方施工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业主单位要求,经业主单位确认后采购。
6、乙方对施工现场及时清理,符合文明生产相关要求,并保证施工节点及进度。
7、其它方案说明,设计图纸详见标书。详情请下载附件!
第 一 标 招标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水处理总包
时 间:14:08-14:18
数 量:1单
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原名称水系统水处理总包更名为水处理总包。
2、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总包价格。
3、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总包工作。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4、付款日期及方式:供应商需凭买受人确认无异议的外购入库单及出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买受人根据结算证明,并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5、收货单位:中标供应商自办汽车运输或铁路运输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到站:成都局水城站,专用线名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
6、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7、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15-7708931,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858-8142812。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1#机组循环冷却水系统循环水量:1500~1700m3/h(以实际投运日期进行结算)。
2、承包方必须自行招标、运输、储存、配制等水处理药剂(不含易制毒化学药品),确保制氧水质指标达标。
3、1#制氧机组水质控制指标:
4、业主方和承包方双方职责和权益
业主方
(1)负责按照承包方要求,提供能够满足要求的药剂存放场地及化验场所等。
(2)负责做好水处理总包前期方案数据采集及正常运行管理等相应配合工作。
(3)岗位人员负责在承包方的指导下进行补水、排污的操作。
(4)有权对承包方提供的水质稳定方案、应急方案、较长时间停车方案、化验操作规程、加药操作规程进行审核、备案。
(5)有权对承包方处理水质的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每月开展不低于两次水质化验检测,确保过程受控。如对水质化验结果有争议,由承包方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裁定。
(6)有权对承包方的日常化验数据及挂片检验结果进行抽查,并对抽检不符合项提出考核。
(7)有权对水处理总包效果进行检验,并对检验不符合项进行考核。
承包方
(1)负责在入场前对既有的加药设施进行配置齐全或整改完善,要求达到均匀加药、药剂计量设施齐全,现场规范、整洁。在合同结束后,加药设备设施及计量装置均无偿保留,归属首钢水钢方所有。
(2)负责按照第一条中的“总体原则和要求”开展各系统水处理总包工作。
(3)负责对系统发生水质异常或用水设备效果异常等情况的应急处置,及时分析原因,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撑和措施。
(4)积极配合、服从业主方开展水系统优化、改造、工艺调整等,提供技术服务。
(5)负责于每月20日前向业主方提供水质化验分析统计报告。
(6)负责提供水质稳定方案、应急方案、较长时间停车方案、化验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并交首钢水钢方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7)负责药剂的投加和管理。每月20日前将本月药剂投加情况(包括每个系统每日投加药剂名称、数量等)报业主方。
(8)负责加药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9)负责水质指标达到预警值时,及时将信息汇报设备工程部、能源事业部。
(10)在系统进行大修期间,负责派技术员到现场查看主要换热设备结垢、腐蚀及污垢附着等情况,并取样进行分析后向首钢水钢方提供检测报告。
(11)负责加药设备及药剂现场堆放管理,确保整齐、卫生、清洁。
(12)承包方拆(装)挂片时(注:挂片更换周期为3个月)必须通知首钢水钢方管理部门(生产室)到场。
(13)因水质原因造成业主方设备、生产损失时,所有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4)严格遵守国家(行业)法律、法令、规范及首钢水钢、能源事业部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
(15)承包方必须办理相关安全手续。承包方人员进入现场,劳保必须穿戴整齐。
(16)承包方必须确保循环水系统排污水水质达到《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污标准》GB13456-2012排放要求。
(17)提供药剂出厂合格证,如首钢水钢方对有产品质量有异议,由承包方送具有资质的、首钢水钢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检验。
(18)在合同结束后,承包方确保加药设施完好。
三、其它要求与考核
1、抽检及考核
(1)业主方每月对系统水质进行不低于两次的抽检,发现可控指标超标时按附后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2)业主方作业区每天(节假日除外)对水质进行化验分析,发现水质指标超标时按附后考核细则进行考核。若承包方对首钢水钢方抽检数据有异议时,双方共同取水送第三方进行化验分析(费用由承包方出),若第三方化验数据仍超标时,按考核细则执行,若第三方分析数据未超标时,取消考核。
2、对工作场所的清洁、规整参照首钢水钢方现场作业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3、每月20日前所作上月的报表,数据准确完整,并有分析。否则按附后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4、业主方对承包方的考核在当月结算中扣除。
5、由双方共同确认化验水质的取样点。
6、考核细则(详见下表)。
四、其它说明
1、总包期间,因冷却设备大量损坏造成补水量增加而增加药剂投加量时,总包费用不变。
2、在系统严重遭受外界污染或系统工艺严重泄漏(注:由于总包单位加药造成的除外),需大补大排(注:超过最大设计补水量时)期间不予考核。
3、承包方化验人员应具备水质化验资质。
第 二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炉前备件
时 间:14:18-14:2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付款日期及方式:出卖人供货产品货到并经数量和外观质量验收合格,买受人通过邮箱出具结算通知单(以本合同末出卖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邮箱为准),出卖人按结算通知单向买受人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首钢财务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以及建设银行“e信通”、贵州银行“贵e信”、工商银行“工银e信”等银行开通的电子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承兑汇票贴息等费用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汇票应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买受人以电子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出卖人,买受人在电子票据系统发起支付指令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签发e信视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出卖人在电子汇票系统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未签收,一切责任由出卖人承担;若为现金支付,买受人按在银行取得资金成本计算贴息从款项中扣除,并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3、出卖人未按合同规定开具发票的,买受人有权延迟支付相应合同款项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出卖人已充分知晓和理解本业务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和期限,对相应款项支付风险予以评估和纳入本合同成本、单价测算,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出卖人认可双方基于业务实际和交易习惯确定的本合同付款方式和期限。
5、如因出卖人发票未按期提供或发票不合规等原因,导致买受人增值税无法抵扣的,出卖人承担由此对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票据问题导致买受人无法抵扣的税款,以及由此产生的须由买受人支付的滞纳金、行政罚款等)。
四、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出卖人自办运输)。收货地点:送货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指定库房。
五、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六、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15-7708931,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858-8923392。
第 三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耐磨管
时 间:14:28-14:3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付款日期及方式:出卖人供货产品货到并经数量和外观质量验收合格,买受人通过邮箱出具结算通知单(以本合同末出卖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邮箱为准),出卖人按结算通知单向买受人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首钢财务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以及建设银行“e信通”、贵州银行“贵e信”、工商银行“工银e信”等银行开通的电子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承兑汇票贴息等费用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汇票应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买受人以电子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出卖人,买受人在电子票据系统发起支付指令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签发e信视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出卖人在电子汇票系统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未签收,一切责任由出卖人承担;若为现金支付,买受人按在银行取得资金成本计算贴息从款项中扣除,并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3、出卖人未按合同规定开具发票的,买受人有权延迟支付相应合同款项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出卖人已充分知晓和理解本业务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和期限,对相应款项支付风险予以评估和纳入本合同成本、单价测算,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出卖人认可双方基于业务实际和交易习惯确定的本合同付款方式和期限。
5、如因出卖人发票未按期提供或发票不合规等原因,导致买受人增值税无法抵扣的,出卖人承担由此对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票据问题导致买受人无法抵扣的税款,以及由此产生的须由买受人支付的滞纳金、行政罚款等)。
四、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出卖人自办运输)。收货地点:送货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指定库房。
五、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六 、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15-7708931,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858-8923392。
第 四 标 招标公司:首钢迁钢
项目名称:装修装饰工程
时 间:14:38-14:48
数 量:1单
招标须知:
一、竞价条件及要求:参与竞价的装修公司必须与首钢迁钢无任何法务纠纷。参与竞价前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行业相关资质
(1)有效期限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建筑装修装饰。
(2)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4)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将上述所需资料提报给资质审核人员,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现场交底工作。未按时限要求提报资料的装修公司不可参与竞价。
2、本次竞价项目相关要求
(1)全程参与本次项目现场实际勘查及技术交底,未进行现场勘察的装修公司不允许参与竞价。
(2)乙方收到中标结果后,按要求(7天内)出具详细施工方案、技术协议及效果图,经甲方同意后依据施工方案及效果图施工。施工方案内明确施工进度及节点,技术协议需明确材料材质、品牌、施工技术参数等信息,效果图需满足业主单位主要功能需求。
(3)乙方所供各种施工材料品牌及规格符合要求,并提供相关合格证及质量说明材料等。
二、项目说明
1、项目要求:该项目位于炼铁作业部球团区域维检服务站和球团一系列脱硫脱硝主控室。
(1)占地面积:238㎡,建筑面积:238㎡,层高:8.0m,室内外高差0.2m。
(2)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
(3)根据实验室工艺及设备布置需要,实验室内新增3吨电动葫芦。
(4)将原有卫生间改为气瓶库,采用防火墙与建筑物分隔,气瓶库设独立出口。
(5)凿除原有地面,改造后地面采用防滑地砖地面,墙面采用干挂大理石墙面,顶棚采用轻钢龙骨铝扣板重新吊顶。室内新增操作室,隔断采用不锈钢框玻璃隔断。实验室东侧面对花园处新开2樘窗户,尺寸为:3600x2400mm。拆除实验室局部彩钢夹芯板屋面,改为钢筋混凝土屋面板,屋面做保温、防水。
(6)本项目电气设计主要包括实验室照明、动力插座、动力管线、应急照明、电源等设计;电信设计主要包括操作室及试验台网络、操作室行政电话、实验室视频监控设计;气瓶间煤气报警设计。
(7)实验室设备用电按三级负荷考虑,设配电柜一面,上级电源引自附近配电室电源接点(具体接点业主专业指定)。
(8)本次装修项目不含网络电话监控、火灾报警系统施工。
(9)整体工期60天。
(10)供材方式:五金型材、电气件、电线、电缆、固定式煤气报警器、门窗等甲供;土建基础材料、不锈钢框玻璃隔断、轻钢龙骨铝扣板、地砖、墙砖、干挂大理石(含构件)、彩钢夹芯板、长条LED面板灯等由乙方自供。(详见项目项量表)
2、合同签订:乙方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依据甲方要求签订相关合同。
3、未按时限要求签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扣除全部保证金,做清户处理。
4、付款方式:收到乙方发票后两个月内以银行承兑方式支付。
5、代理服务费收取:乙方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
6、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周先生,电话:0315-7708931,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15-7708532。
三、其它说明
1、以上数据仅供参考,乙方必须现场勘查实际尺寸。对上述项量有疑问现场提出,否则视为了解全部内容无异议,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工种的资格证书,并做到劳动防护用品穿戴齐全。
3、乙方施工过程应采取有效环保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如:涉及电焊作业需使用焊机烟尘采集器等。
4、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办理安全、环保、消防、动火、用电、高空、特种作业等相关施工手续。
5、乙方施工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业主单位要求,经业主单位确认后采购。
6、乙方对施工现场及时清理,符合文明生产相关要求,并保证施工节点及进度。
7、其它方案说明,设计图纸详见标书。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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