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电信50点位人脸识别建设集成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宝应电信50点位人脸识别建设集成项目(项目编号:【ZBZBD0000941ZX0007】,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宝应电信50点位人脸识别建设集成项目,采购宝应电信50点位人脸识别建设集成相关设备及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为18.23万元(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宝应电信50点位人脸识别建设集成项目,详细技术要求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地点:扬州宝应市,比选人指定的地点。
1.3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6年。
1.4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1.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中国电信相关规范要求。
1.6 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选取1名中选人。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集团公司统一制定评估产品品类目录,须准确填写“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以免影响供应商不良行为在采购实施环节的应用。采购内容无对应的“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的,该信息项应该填写“无”。使用其他格式表述采购内容的,应该注意不能遗漏“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信息的表述。
2.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原则上安排不具备MSS系统相关支撑条件的单位暂缓按照该《暂行规定》施行不良行为管理,暂缓施行不良行为管理的单位,应自行删除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涉及的内容。中国电信31省公司(含省公司属专业公司、省公司直属单位,MSS组织架构不在对应省公司之下的情况除外)、云公司和集团总部职能部门以及采购和供应链管理中心已经具备实施不良行为管理的MSS系统支撑条件,应按《暂行规定》实施不良行为管理。中国电信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卫星通信有限公司、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本部)、天翼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本部)、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天翼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共计9家单位定于2021年9月19日具备相关MSS系统支持条件,中国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中国电信研究院(含科技创新中心和中电领航公司)、信元公众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全渠道运营中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事业部(中国电信学院,含天翼人才发展、天翼智慧管理咨询公司和上海信息园区运营部等单位)、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共计6家单位计划于2021年10月具备相关MSS系统支撑条件,上述15家单位在实际具备相关MSS系统支撑条件后,应按《暂行规定》实施不良行为管理。其他尚不具备MSS系统相关支撑条件的单位,除非上级公司特殊安排之外,原则上暂缓按照《暂行规定》施行不良行为管理,必要时可联系上级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确认最新情况。]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本项目报价明细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0.1 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为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0.2 参选人须承诺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承诺书,参选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则无需提供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2.0.3 参选人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类似项目业绩,本次比选范围内容累计金额达到4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框架合同(协议)+订单(订单汇总单)+发票(含网上发票查验明细)复印件,或合同(协议)+发票(含网上发票查验明细)复印件,业绩金额以发票为准。合同能体现采购金额、数量、买方等信息(需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原件备查)。发票网上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未提供发票查验明细截屏,业绩不予认可。
2.0.4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 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8日,每日00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58号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在“工作台-在线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请将以下四项资料发送至联系方式中的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确认邮件收取成功,联系人确认四项资料全部收到无误(缺一不可),报名成功后将通过邮件发送比选文件。
(1) 单位介绍信【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报名单位经办人社保截屏(法人报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
(3) 比选文件购买汇款截图
(4) 新添客商表(可编辑版本)
内容 |
投标人填写 |
填写说明 |
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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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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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三证合一统一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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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账户开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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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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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账户银行账户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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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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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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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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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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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14时30分】。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扬州市运河西路237号院内北楼二楼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注册
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工作台-在线投标”模块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帮助与支持-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成立博、王强、冯小芳
电 话:13770841889
电 子 邮 件:chenglibo.cicdi@chinaccs.cn
账 户 名 称: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 号:【12590209571010300005】
9.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jiangliming.cicdi@chinaccs.cn】,或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 出异议,路径:我的项目-进入本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4日
招标代理监督电话:1891298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