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0/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1月18日。
公示内容:见附件
20221020同星科技-公示.pdf20221020同星科技-公示.pdf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
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报告表
建设单位: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张良灿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吕小龙
项目负责人:梁江锋
报告编写人:梁江锋
建设单位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单位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电话,0575-86290208
邮编,312500,邮编,312500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槽路1号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丽江路299号
检验检测机构
资质认定证书
证书编号:221112341678
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丽江路299号2幢
经审查,你机构已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
条件和能力,现子批准,可以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
结果,特发此证。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检验检测能力及授权签字人见证书附表。
你机构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法律
责任由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7
许可使用标志发证日期:2022年06月27日
MA
有效日期:2028年06月26日
221112341678发证机关:
本证书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
目录
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验收监测依据及标准
表二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
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表七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及验收监测结果
表八“三同时”执行情况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表九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附图一: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平面布置图
附件一:营业执照
附件二:环评批复
附件三:危废合同
附件四:验收意见
I
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验收监测依据及标准
建设项目名称 | 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 | 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 | 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 | 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 | 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 | 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 | 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名称 |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 --- | --- | --- | --- | --- | --- | --- |
建设项目性质 | 技改 | 技改 | 技改 | 技改 | 技改 | 技改 | 技改 |
建设地点 |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槽路1号 |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槽路1号 |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槽路1号 |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槽路1号 |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槽路1号 |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槽路1号 |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槽路1号 |
主要产品名称 | / | / | / | / | / | / |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 | 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 | 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 | 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 | 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 | 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 | 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 | 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 | 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 | 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 | 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 | 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 | 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年07月23日 | 2021年07月23日 | 开工建设时间 | 开工建设时间 | 2021年09月15号 | 2021年09月15号 | 2021年09月15号 |
投入试生产时间 | 2022年6月10日 | 2022年6月10日 | 现场监测时间 | 现场监测时间 | 2022年8月6日~7日、8月16日~17日 | 2022年8月6日~7日、8月16日~17日 | 2022年8月6日~7日、8月16日~17日 |
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 |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 浙江爱闻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爱闻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爱闻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总概算 | 16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20万元 | 20万元 | 比例 | 12.5% |
实际总投资 | 150万元 | 环保投资 | 环保投资 | 20万元 | 20万元 | 比例 | 13.3% |
验收监测依据 | 1.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国家环保总局《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3.国家环保总局《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4.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5.国家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6.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规定》;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公告;8.浙江爱闻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9.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环规备(2021)27号《关于浙江同星科 | 1.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国家环保总局《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3.国家环保总局《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4.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5.国家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6.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规定》;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公告;8.浙江爱闻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9.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环规备(2021)27号《关于浙江同星科 | 1.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国家环保总局《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3.国家环保总局《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4.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5.国家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6.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规定》;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公告;8.浙江爱闻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9.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环规备(2021)27号《关于浙江同星科 | 1.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国家环保总局《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3.国家环保总局《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4.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5.国家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6.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规定》;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公告;8.浙江爱闻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9.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环规备(2021)27号《关于浙江同星科 | 1.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国家环保总局《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3.国家环保总局《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4.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5.国家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6.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规定》;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公告;8.浙江爱闻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9.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环规备(2021)27号《关于浙江同星科 | 1.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国家环保总局《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3.国家环保总局《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4.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5.国家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6.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规定》;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公告;8.浙江爱闻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9.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环规备(2021)27号《关于浙江同星科 | 1.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国家环保总局《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3.国家环保总局《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4.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5.国家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6.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规定》;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公告;8.浙江爱闻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9.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环规备(2021)27号《关于浙江同星科 |
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备案通知书》”;10.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 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备案通知书》”;10.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 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备案通知书》”;10.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 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备案通知书》”;10.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 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备案通知书》”;10.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 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备案通知书》”;10.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 |
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 | ||||||
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 | 规模 | 小型 | 中型 | 大型 | ||
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 | 基准灶头数 | ≥1,<3 | ≤3,<6 | ≥6 | ||
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 | 对应灶头总功率(108J/h) | <5.00 | ≥5.00,<10 | ≥10 |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点胶废气和污水处理设施恶臭。
⑴点胶废气
点胶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中限值要求,厂区
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
组织排放限值》(GB37822-2019)要求。详见表1-1、1-2。
表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 无组织浓度限值(mg/m3) | 无组织浓度限值(mg/m3) |
污染物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 排气筒 | 二级 | 监测点 | 浓度 |
非甲烷总烃 | 120 | 15m | 10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4.0 |
甲苯 | 40 | 15m | 3.1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2.4 |
二甲苯 | 70 | 15m | 1.0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1.2 |
表1-2
污染物项目 | 特别排放限值 | 限值含义 |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
NMHC | 6 |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
NMHC⑵食堂油烟 | 20 |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
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
001)中的中型标准,详见下表。
表1-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2.0 | ||||||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 60 | 75 | 85 | |||
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1.1,<3.3≥3.3,<6.6≥6.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废水本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送嵊新首创污水处理厂处理,由其达标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后,排放至曹娥江。具体排放标准见下表。表1-4企业污水排放标准(单位:mg/L,pH值除外)注:①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3噪声本项目四侧厂界噪声排放限值不得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5。表1-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LAeq(dB)4固废 | (m2) | 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1.1,<3.3≥3.3,<6.6≥6.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废水本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送嵊新首创污水处理厂处理,由其达标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后,排放至曹娥江。具体排放标准见下表。表1-4企业污水排放标准(单位:mg/L,pH值除外)注:①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3噪声本项目四侧厂界噪声排放限值不得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5。表1-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LAeq(dB)4固废 |
项目类别 | 本项目纳管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 |
pH | 6~9 | 6~9 |
CODCr | 500 | 50 |
SS | 400 | 10 |
石油类 | 20 | 1 |
总铜 | 2.0 | 0.5 |
氨氮(以N计) | 35 | 5(8)①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20 | 0.5 |
适用区域 | 标准值 | 标准值 |
适用区域 | 昼间 | 夜间 |
3类 | 65 | 55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来鉴别一般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根据固废的类别,一般固废在厂区内暂存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版)》及《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年修正)》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参照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 |
表二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
一、工程建设内容:
1.项目概况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业生产制冷零部件的企业,产品涉及冰箱冷
柜、冷库冷冻、家用商用空调系列等,主要产品有换热器、管组件、单向阀、节流
阀、干燥过滤器、文丘里分配器等。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新昌设有2个厂
区,分别位于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889号和新槽路1号。
现企业为进一步发展需要,计划投资160万元,购置清洗线、激光打标机、
点胶工作台等生产设备,采用清洗、打标、点胶等工艺,在位于新昌县新槽路1
号(东厂区)的3#厂房2F车间实施汽车空调系统管件的技改项目。
2.工程建设情况
企业于2021年5月委托浙江爱闻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浙江同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21
年07月23日通过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新环规备(2021)27号《关于浙江同
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
备案通知书》”。企业于2021年9月15日开始建设该项目,2022年6月建设完
成,于2022年6月23日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开始调试生产,目前企业已经全部
建设完成,生产设施和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受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
家和省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的有关规定,于2022年07月
15号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踏勘,编制了《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
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根据方案要求,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6日~7日、
8月16日~17日,对本项目“三废”和噪声进行监测,我单位在分析验收监测数
据和调查资料的基础上,编写了验收监测报告。
此次验收范围为环评报告《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系
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所确定的内容,即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
管件技术改造项目。另外还包括配套的各项污染物治理设施。
3.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槽路1号。东侧厂界相邻为荒山;
南侧厂界相邻为新槽路,隔路为新昌县通用机械有限公司;西侧厂界相邻为老江拔
线,隔路为荒山;北侧厂界相邻为新苑路,隔路为荒山和浙江新昌同一汽车部件有
限公司。
(3)建设性质:改建
(4)工程规模:项目实际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通过购置清洗
线、激光打标机、点胶工作台等生产设备,采用清洗、打标、点胶等工艺,在位于
新昌县新槽路1号(东厂区)的3#厂房2F车间实施汽车空调系统管件的技改项目。
本项目实施后,东厂区的汽车空调系统管件产能不变,仍为年产300万套汽车空调
系统管件。
(5)劳动组织:本次技改项目进行内部员工调剂,不新增员工数量,技改项目
实行昼间单班制8小时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
(6)工程情况
表1-1本项目工程概况一览表
类别 | 项目组成 | 主要建设内容 | 实际建设情况 |
主体工程 | 3#厂房2F车间 | 购置清洗、点胶等生产设备,实施汽车空调系统管件的技改项目,产品规模不变,仍为年产300万套汽车空调系统管件。 | 与环评一致 |
辅助工程 | 办公室、会议室等 | 依托现有项目。 | 与环评一致 |
供水系统 | 本项目用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应。 | 与环评一致 | |
公用工程 | 供电系统 | 本项目用电由市政电力设施供应。 | 与环评一致 |
公用工程 | 排水系统 | 排水采用分流制系统,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送嵊新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排入附近河道;雨水经厂内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 与环评一致 |
环保工程 | 废气处理 | 点胶废气收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食堂油烟收集后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 | 与环评一致 |
环保工程 | 废水处理 | 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嵊新首创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 与环评一致 |
工程审批系统
浙江政务服务网
平台2021年7月22日
投资在线工程审批系统
浙江政务服务
线平台
注:备案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办理相应的备案或审批手续。
工程审批系统
浙江政务服务网
投资在线平台
工程审批系统
浙江政务服务网
投资在线平台
工程审批系统
浙江政务服务网
投资在线平台
工程审批系统
浙江政务服务网
女务服务网程审批
成平台
附件三:危废合同
D>0>2002
飞能环保
合同编号:FN-YW-2022年第号
危险废物收集合同
甲方: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飞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有关法律规定,根据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5号)文件,法律明确规定,生产危险废物单位,必须按国家
有关规定收集危险废物,不得擅自随意排放、弃置、或者转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
意本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乙方再转移到有资质处理的单位,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费用
序号 | 废物名称 | 废物代码 | 生产量(吨) | 备注 |
1 | 废矿物油 | 900-249-08 | 3 | |
2 | 油水混合物 | 900-006-09 | 2 | |
3 | 废油漆渣 | 900-251-12 | 3 | |
4 | 废油漆桶 | 900-041-49 | 5 | |
5 | 废活性炭 | 900-041-49 | 2 | |
6 | 实验室废物 | 900-047-49 | 1 | |
7 | 含铜污泥 | 336-064-17 | 10 | |
8 | 废塑料桶 | 900-041-49 | 1 | |
9 | 沾染油的锯木粉 | 900-041-49 | 1 |
二、双方责任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分类、收集并暂时贮存本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和暂时贮存过程中发生的
污染事故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做好无泄漏包装(要求结实)并
做好标识,如因标识不清、包装破损所造成不良后果由甲方负责。
3、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单位生产的危险废物的数量、种类、成分及含量等有效资料,如因成
分、含量不符等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甲方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办理有关废物转移手续
5、甲方要求为乙方运输车辆提供进出厂方便,并负责提供叉车或工人完成危险废物的装车
工作。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具备危险废物收集所需的资质,并保证所持有收集危废的批
复、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合法有效
2、乙方凭甲方办理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及时进行危废转移。
3、乙方进入甲方厂区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4、乙方负责危险废物运输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泄漏、污染等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飞能环保
5、乙方负责危险废物进入仓库后的卸车及分类清理工作。
6、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标准对甲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收集、贮存、再转移,如因
贮存不当所造成的污染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于合同签订日当天内预付乙方预收集费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并开具服
务发票,预收集费收款后合同生效(此费用根据其合同中的危废类别和数量来进行收取,以确保
企业将全部危废运到收集企业进行收集)。预收集费可抵收集费,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非乙方原因
造成甲方废物未接收或者甲方危废转移金额未达到预收集费金额,预收集费用将自动转化为年收
集费用不予以退还,不续用至下一个合同续约年度。
2、收集费按实际接收量计算,如果实际收集费超出预支收集费,超出部分由乙方另行开具
收集服务费发票,甲方于货物到达乙方仓库日应及时支付欠款。货物到达乙方仓库7日内未付
欠款逾期将每日收1%带纳金。
3、如果废物转移审批未获得主管环保部门的批准,甲方可以凭发票,由乙方退还预付款。
4、计量:现场过磅(称),由双方签字确认。若发生争议,以在乙方过磅的重量为准。
5、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浙江飞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121102820920001720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新昌城东支行
四、双方约定及其他事项
1、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法令变更、许可证变更、主管机关要求、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原因
导致乙方无法收集某类废物时,乙方可停止该类废物的收集业务,并且不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责
任。
2、废物包装:由甲方自备提供
3、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合同范围内产生的危险废物交付给第三方收集,违反此条
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万元违约金,乙方的损失大于违约金则按实际损失计算。
4、如有发现甲方私自转移给非法第三方,一经查实举报给环保部门,甲方必须承担相应的
责任(非法收集三吨以上危险废物已触犯刑法)。
5、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壹份
6、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将采取友好协商方式合理解决。
7、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并可于合同终止前15天内由
任一方提出合同续签。
甲方: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飞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道新号大道东路889号
地址:浙江省新昌大道东路666号
电话:0575-86097039
电话:0575-86239388
法人代表:张良火山
法人代表:朱伟荣
组织机构代码:8338624>265987348
组织机构代码:91330624MA2D6L0B2D
联系人:关五子
联系人:
时间:2022、15时间:
飞能环保
补充协议
甲方: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飞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移交给乙方收集处置,乙方必须将甲方委托的危险废物进行合理、合
法的收集,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将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乙方处置:
序号 | 废物名称 | 废物代码 | 生产量(吨) | 包装方式 | 单价(元/吨)(含税) |
1 | 废矿物油 | 900-249-08 | 3 | 200L大铁桶 | 3000 |
2 | 油水混合物 | 900-006-09 | 2 | 200L大铁桶 | 3000 |
3 | 废油漆渣 | 900-251-12 | 3 | 吨袋 | 5500 |
4 | 废油漆桶 | 900-041-49 | 3 | 吨袋 | 4500 |
5 | 废活性炭 | 900-041-49 | 2 | 吨袋 | 5800 |
6 | 实验室废物 | 900-047-49 | 0.5 | 200L大铁桶 | 13000 |
7 | 含铜污泥 | 336-064-17 | 10 | 吨袋 | 1500 |
8 | 废塑料桶 | 900-041-49 | 1 | 吨袋 | 5800 |
9 | 沾染油的锯木粉 | 900-041-49 | Y | 吨袋 | 6000 |
备注:1.本协议委托收集的危险废物装运费为200元/次。(每车限载4.18吨)
2.收集单位因运营成本考虑,以上各类危废不满1吨按1吨计算,如危废产生量在
500kg以内,则在每吨单价的基础价格上浮20%,以半吨计算为准。
二、增值税税率如遇国家政策调整而变动,收集总价保持不变。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浙江飞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人签订人:
联系电话:13758520475
联系电话:
日期:3022.115日期:
附件四:验收意见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10月13日,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召开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
件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环评单位(浙江爱闻格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关专家(名单附后)。
会议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
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情况工作总结,验收监测单位(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与评价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验收小组进行了现场踏勘,
查阅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与评价报告表和相关验收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
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槽路1号。东侧厂界相邻为荒山;南侧厂界
相邻为新槽路,隔路为新昌县通用机械有限公司;西侧厂界相邻为老江拔线,隔路为荒
山;北侧厂界相邻为新苑路,隔路为荒山和浙江新昌同一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建
工程规模及主要工艺:项目实际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通过购置清洗
线、激光打标机、点胶工作台等生产设备,采用清洗、打标、点胶等工艺,在位于新昌
县新槽路1号(东厂区)的3#厂房2F车间实施汽车空调系统管件的技改项目。本项目
实施后,东厂区的汽车空调系统管件产能不变,仍为年产300万套汽车空调系统管件。
劳动组织:本次技改项目进行内部员工调剂,不新增员工数量,技改项目实行昼间
单班制8小时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21年5月委托浙江爱闻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21年07月23
日通过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新环规备(2021)27号《关于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备案通知书》”。企业于
2021年9月15日开始建设该项目,2022年6月建设完成,于2022年6月23日取得
排污许可证,并开始调试生产,目前企业已经全部建设完成,生产设施和配套的环保设
施运行正常。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额为2400万元,环保投资为15万元。
4、验收范围
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下料机减少1台,数控弯管机减少1台,扣压机减少1台,试漏台减少2台,减少
的设备以后不在增加,其余设备与环评一致,减少的设备主要为辅助设备,即实际配备
的设备产能和审批规模相符。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按照
环保“三同时”要求,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和配套建设了环保处理设施。
1.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无生活污水产生。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
主要产生于各水洗槽中排放的废水。项目实施中已做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本项目废
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经嵊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
2.废气
根据项目实地勘察,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点胶废气和污水处理设施
恶臭。
(1)点胶废气
由于点胶废气产生量较少,废气经上吸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DA001排气筒引至屋顶
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
(2)食堂油烟废气
食堂油烟收集后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排气
筒高度为20m。
(3)污水站废气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产生的恶臭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企业对污水处理设
施进行加盖处理,并及时处理污泥。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运行设备产生的噪声,为保证项目噪声达标排放,本项目采用
了以下措施:
①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设备选购时应选用了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
②通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厂区中部而不是沿厂界一侧。
③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了或基础。
④日常加强了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在最
佳工作状态。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槽液、槽渣、污泥、废包装桶和生活垃圾。企业建立了
危废暂存间,危废仓库都设有标识标牌,暂存间由专人负责管理。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
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验收监测资料显示的环境保护设施调
试效果如下:
1.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检测期间,废水总排口pH值、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总铜、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悬浮物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排放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表1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本次监测时段,连续2天点胶废气排放口,甲苯、二甲苯、非甲烷
总烃(以C计)的排放浓度和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表2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中限值要求。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检测期间,3个灶头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出口油烟的基准风量排
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限值要求。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检测期间,无组织废气厂界监控点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
烃(以C计)的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
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检测期间,车间门口无组织废气监控点的非甲烷总烃的浓度
均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监控点处1h平均浓
度值要求。
3.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在本次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检测点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槽液、槽渣、污泥、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总量
本项目实施后,本项目污水排放量为9544吨/年,则本项目纳管量为废水9544吨/
年、CODcr为0.477吨/年、氨氮为0.048吨/年、VOCs为0.042吨/年。环评中本项目
总量为:废水10970吨/年、CODcr为0.549吨/年、氨氮为0.055吨/年、VOCs为0.058
吨/年。符合总量控制指标。
五、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达到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件技术改造项
目的生产能力,项目建设内容基本与环评一致,并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
项环保措施和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批复要求。运营期间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
噪声、固废符合法律法规和“三同时”制度相关要求,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建议落实以下整改措施:
1.做好厂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工作。
2.加强企业环保管理工作,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环保设施的运
行与维护,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3日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系统管
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竣工验收会议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名单会议时间:0023年10月13日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单位有限七 | 职务、职称 | 电话 | ||
组长 | 剂总经理 | 空135675-89 | |||||
副组长 | 同道科数 | 科长 | 13758Jx52- | ||||
5306pep18o | |||||||
18285973639 | |||||||
1心56755078 | |||||||
浙江爱图格 | 13456161683 | ||||||
中302==m | 139895693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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