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部水鼓布设、撑杆更换及码头清淤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金额
146.93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hdssy-g1003
预算金额146.93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玲0574-6577850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2024-JHDSSY-G1003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水鼓布设、撑杆更换及码头清淤项目,项目业主为某部,建设资金由自筹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某部水鼓布设、撑杆更换及码头清淤项目

2.2建设地点:浙江省象山县

2.3工程造价:146.9313

2.4招标内容:布设水鼓1个、更换撑杆2套及码头清淤等配套附属设施

2.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法人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督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
1)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拖欠民工工资情形;

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被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本区域水运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罚期未满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89日至20248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到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购买招标文件。如需邮寄,请提供邮寄地址和联系人,通过以下宁波银行账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招标代理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付后不退。

4.3本工程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若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7家或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小于6家,则重新招标;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万元,可采用以下形式缴纳

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单次)

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账户名: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宁波银行象山支行帐号:63010122000088410。

5.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9211:3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5.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921430分。

6.2递交地点: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

6.2递交形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邮寄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与收件人确认文件是否已经到达。如不确认,后果自负

6.3以快递送达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人:郑玲

办公电话:0574-65778501

移动电话:15957430650

真:0574-65655205

邮箱:290661108@qq.com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1

投标人近三年( 2020— 2022年)利润累计未处于亏损状态。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1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有拖欠民工工资情形的;

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被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本区域水运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6)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打印件);

7)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罚期未满的。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

1

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港口与航道工程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在岗正式职工(需提供近3个月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和缴费明细表)。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为投标人的在岗正式职工(需提供近3个月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和缴费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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