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LDXMGL-202411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利景阳和煦项目监理 已由 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 登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长春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保利景阳和煦项目监理;
2.2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917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3814平方米。主要建设37栋建筑物:其中住宅22栋,公建10栋,地下建筑5栋及相关配套设施;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 项目地点:长春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2.6 最高投标限价:300万元;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其他人员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5人、水暖监理工程师2人、电气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5人,监理人员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标书内附人员相关证书或学历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出具的相关证明或承诺加盖公章。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6 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近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建质〔2022〕5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在信用修复前,依法依规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与获取招标文件及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 本次招标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11 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四、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获取、投标确认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1室。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相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软件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远程开标会议室账号见招标文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
邮 编: 130000
联 系 人: 唐云鹏
电 话: 18943615925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荷塘街177号
邮 编: 130022
联 系 人: 霍娜
电 话: 0431-85308200
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1501522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62
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1501734
电子邮箱:1910569839@qq.com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