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宿舍楼、教学楼等楼宇消防整改(窗户更换)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宿舍楼、教学楼等楼宇消防整改(窗户更换)项目已由中卫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年6月27日第49号)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建设资金来自奖补资金,招标人为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宿舍楼、教学楼窗户更换为70系列断桥铝合金窗户,并安装金刚网纱窗及防护栏杆。
2.2 建设地点:位于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02 15:00 至 2024-09-09 23:59(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单位在本项目公告下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投标单位将报名表填写好并加盖公章后,将报名表及以下内容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在报名有效期内发送到工作人员邮箱(980798834@qq.com),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逾期则或未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投标单位将报名表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代理公司。
①报名表;(加盖公章)
②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投标单位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9-12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天莉花园西门口2号商贸楼5号营业房)。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注:本项目为小型工程。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5号)”文件,属于采购标准通用设备、材料或者施工技术简单、工期较短、季节性强的小型工程,可将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期限压缩至不少于7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西大道
邮 编:755000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955-76162111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天莉花园西门 2 号商贸楼 5 号营业房
邮 编:755000
联 系 人:万嘉丽
电 话:18152409127
2024-09-02
6、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docx
5、报名表.xlsx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宿舍楼、教学楼等楼宇消防整改(窗户更换)项目已由中卫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年6月27日第49号)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建设资金来自奖补资金,招标人为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宿舍楼、教学楼窗户更换为70系列断桥铝合金窗户,并安装金刚网纱窗及防护栏杆。
2.2 建设地点:位于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02 15:00 至 2024-09-09 23:59(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单位在本项目公告下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投标单位将报名表填写好并加盖公章后,将报名表及以下内容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在报名有效期内发送到工作人员邮箱(980798834@qq.com),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逾期则或未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投标单位将报名表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代理公司。
①报名表;(加盖公章)
②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投标单位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9-12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天莉花园西门口2号商贸楼5号营业房)。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注:本项目为小型工程。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5号)”文件,属于采购标准通用设备、材料或者施工技术简单、工期较短、季节性强的小型工程,可将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期限压缩至不少于7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西大道
邮 编:755000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955-76162111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天莉花园西门 2 号商贸楼 5 号营业房
邮 编:755000
联 系 人:万嘉丽
电 话:18152409127
2024-09-02
6、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docx
5、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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