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CJZQ-8标项目道砟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CJZQ-8标项目 道砟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EJ-2023175) 1. 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项目物资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款项实行按月集中支付。本次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已确定,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对项目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2.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二、五、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 本次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 (3) 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7月30日10:00起至2023年8月7日10:00时 00 分。潜在投标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包件响应、汇入标书费、汇款信息登记并匹配成功、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请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三)、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客商申请所需信息(附件四)扫描件、标书款缴纳截图发至承办人联系电子邮箱。 4.3 招标文件每套(每包件)售价见附件一,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本次采购实行全线上开标。供应商须于2023年8月15日10: 00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对应包件上传投标文件、订货明细表等。(上传投标文件等需进行安全检测会导致文件上传失败;网站如遇数据量过载,可能发生延迟或无法上传情况)。 投标人设置线上投标报价自动解锁。 5.4 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招标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即使已送达纸质投标文件且开标完成)。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5报名时需在鲁班网上响应,并将缴纳的标书款凭证(打款时备注: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款)和本次的投标报名表、客商信息等发送至招标人邮箱,我方核查无误后方可开通下载标书权限。投标保证金缴纳后也请及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5.6 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PDF文档)1份,投标电子版可复制其内容和信息无需签字盖章(Word文档)1份,订货明细表1份(EXCEL文档),电子版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正本扫描件及电子版上传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马家花园路10号 联 系 人:组织单位联系人舒春扬;项目联系人梁鹏 电 话:13551807924;13980918609 邮 箱:2539519817@qq.com 账 户 名: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账 号:51050188513600000603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湾支行 联 行 号:105651001121 2023年7月30日 附件一 物资招标项目概况
附件二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一)
附件三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
附件四
附件五 需求明细表1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包件号:DZ-01
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后 90 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 70 %,180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 25 %,剩余5 %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路局验收合格,待发包方质保金返还甲方后,一次性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所有未付款项无息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银行电汇支付或银承支付。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求明细表2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包件号:DZ-02
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后90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70 %,180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25 %,剩余5 %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路局验收合格,待发包方质保金返还甲方后,一次性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所有未付款项无息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银行电汇支付或银承支付。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附件六 道砟技术规格书 1、特级道砟技术规格书 技术标准: 1.1《铁路碎石道砟》TB/T 2140-2008 1.2《铁路碎石道砟 第2部分:试验方法》TB/T 2140.2-2018 1.3关于重新印发《南昌铁路局道砟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铁工务发〔2012〕265号 2、技术要求 2.1 道砟原料 碎石道砟应选用开山块石破碎、筛选加工生产,且颗粒表面全部为破碎面。 2.2 道砟材质指标 各级碎石道砟材质性能应符合表 1 的相应规定。 2.3 道砟加工指标 2.3.1 粒径级配 2.3.1.1 特级碎石道砟粒径级配应符合表 2 的规定,如图 1 所示。
2.2颗粒形状和清洁度 2.1道砟的针状指数不大于20%,片状指数不大于20%。 2.2特级道砟中风化颗粒和其他杂石含量不成大于2%。 2.3道砟产品须水洗,其颗粒表面清洁度不应大于0.17%。 3、生产和质量标准 3.1道砟生产必须符合铁道部《铁路采石管理规则》要求。列入铁道部《铁路用道砟合格生产单位目录》企业生产的道砟要有《道砟产品合格证》方可使用。 3.2采石场必须严格按照《铁路采石管理规则》、《铁路碎石道砟标准》、《铁路碎石道砟产品质量检验细则》管理、生产和检验道砟产品。采石场质量检查员在装车前负责组织产品出场检验,检验项目为道砟材质、粒径级配、颗粒形状及清洁度指标等,并填写《道砟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查员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有权拒绝装车。 3.3特级道砟必须经过水洗后才能装车上道,水洗设备须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3.4道砟生产场地的贮料场地面必须硬化处理,保持整洁,设置排水系统,防止粘土、粉尘等杂物的渗入。 3.5运输道砟产品的车辆每次装车前车内要进行清扫,不应残留泥土、灰尘等杂物,公路运输道砟的车辆应做好表面覆盖。 3.6道砟质量检测室(设在路局工务检测所)负责道砟质量的检测和道砟生产的日常检查,对道砟质量争议进行仲裁。相关具体事宜,根据《南昌铁路局道砟管理办法》执行。 4、检验规则 检验规则应用《铁路碎石道砟 第2部分:试验方法》TB/T 2140.2-2018。 4.1检验分类 道砟应进行资源性材质检验、生产检验和出厂检验。 4.2资源性材质检验 4.2.1新建采石场及既有采石场转移开采面或工作面岩层材质、种类有明显变化时,应按表1规定的各项内容进行检验,并划分其材质等级。 4.2.2由具有固体矿产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受委托单位,在每一个开采面(开采面岩层较多时按岩层)取一组有代表性的试样,附试验委托单送交检验。 4.2.3一组试样中包括: 碎石试样:粒径(方孔筛)30mm~70mm,质量240kg。 块石试样:200mm×160mm× 140mm,2块,不应有裂纹。 4.3生产检验 4.3.1采石场每生产道作1.5×105m3(年产量少于1.5×105m3的采石场,时间不超过一年),应按表1规定的各项内容进行一次生产检验。 若生产检验结果低于原定计划等级,应立即停止生产、供砟,并及时复验。根据复验结果重新划分道砟材质等级。 4.3.2采石场生产过程中应对道砟粒径级配、颗粒形状及清洁度指标进行检验。除定期每周的一次检验之外,每生产工班均应通过目测进行监视,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监视及检验结果均应填入生产日记,作为填发道砟产品合格证的依据。 4.3.3块石试样与资源性材质检验用块石试样相同。 4.3.4碎石试样从成品出料口或成品运输带上有间隔地取四个子样,每个子样质量约100kg,拌和均匀。用四分法取两个子样进行级配检验和颗粒形状及清洁度指标检验。另两个子样进行材质检验,按表3的规定筛分试样(粒径 25mm~20mm,20mm~ 16mm,16mm~10mm,10mm~7.1mm 四组试样,从道砟副产品中提取)剔除针、片状颗粒,插入标签,分别装袋,送交材质检验部门进行检验,若试样不足,可从另两个子样中筛选补充。 表3生产检验碎石试样
4.4出场检验、验交 4.4.1采石场质量检查员在装车前负责组织产品出场检验,检验项目为道砟颗粒级配、颗粒形状及清洁度指标,并填写道砟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查员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有权拒绝装车。 4.4.2道砟产品按批交付。一列车装运同一等级、交付同一用户的道砟算一批。用汽车运输时,一昼夜内,装运同一等级、交付同一用户的道砟算一批。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检查员签发的产品合格证,采石场同时应向用砟单位提交开采面资源性材质检验证书副本或有效期内的生产检验证书副本。 4.4.3用砟单位有权对采石场的粒径级配等道砟加工指标进行抽检。 4.4.4用砟单位如发现最大、最小粒径,颗粒形状或清洁度指标与标准不符,应通知采石场赴现场复验。复验时的采样方法如下:卸作前,如装作车少于三辆,则每一车辆中取一子样;如多于三辆,则任意两辆中各取一个子样。每个子样约130kg,并从车辆的四角及中央五处提取。卸砟后,则由用砟单位任选125cm 长度的卸砟地段,每25m由砟肩到底坡均匀选一个子样(合计5个),每个子样约70Kg。 4.4.5道砟清洁度指标检验,同一产地、级别且连续进场的道砟,每30000m3为一批,不足30000m3时也按一批计,用砟单位每批抽检一次。如复验结果为不合格,则应在现场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2、一级道砟技术规格书 1、技术标准: 1.1《铁路碎石道砟》TB/T 2140-2008 1.2《高速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T 10754-2010 1.3关于重新印发《南昌铁路局道砟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铁工务发〔2012〕265号 2、技术要求 2.1碎石道砟应选用开山块石破碎、筛选加工生产,且颗粒表面全部为破碎面。 2.2一级碎石道砟材质性能,如表1所示(一级道砟一栏)。 2.3一级碎石道砟粒料级配如表2所示,粒经级配图如图1所示。、 表2新建铁路一级碎石道酢粒径级配 图1 新建铁路一级碎石道碎粒径级配 2.4颗粒形状和清洁度 2.4.1道砟的针状指数不大于20%,片状指数不大于20%。 2.4.2一级道砟中风化颗粒和其他杂石含量不成大于5%。 2.4.3道砟产品须水洗,其颗粒表面清洁度不应大于0.17%。 2.4.4未经水洗的一级道砟中粒径0. 1 mm以下粉末的含量不应大于1%。 3、生产和质量标准 3.1道砟生产必须符合铁道部《铁路采石管理规则》要求。列入铁道部《铁路用道砟合格生产单位目录》企业生产的道砟要有《道砟产品合格证》方可使用。 3.2采石场必须严格按照《铁路采石管理规则》、《铁路碎石道砟标准》、《铁路碎石道砟产品质量检验细则》管理、生产和检验道砟产品。采石场质量检查员在装车前负责组织产品出场检验,检验项目为道砟材质、粒径级配、颗粒形状及清洁度指标等,并填写《道砟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查员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有权拒绝装车。 3.3一级道砟必须经过水洗后才能装车上道,水洗设备须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3.4道砟产品的贮料场地面必须硬化处理,保持整洁,设置排水系统,防止粘土、粉尘等杂物的渗入。 3.5运输道砟产品的车辆每次装车前车内要进行清扫,不应残留泥土、灰尘等杂物,公路运输道砟的车辆应做好表面覆盖。 3.6道砟质量检测室(设在路局工务检测所)负责道砟质量的检测和道砟生产的日常检查,对道砟质量争议进行仲裁。相关具体事宜,根据《南昌铁路局道砟管理办法》执行。 4、检验规则 4.1检验分类 道砟应进行资源性材质检验、生产检验和出厂检验。 4.2资源性材质检验 4.2.1新建采石场及既有采石场转移开采面或工作面岩层材质、种类有明显变化时,应按表1规定的各项内容进行检验,并划分其材质等级。 4.2.2由具有固体矿产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受委托单位,在每一个开采面(开采面岩层较多时按岩层)取一组有代表性的试样,附试验委托单送交检验。 4.2.3一组试样中包括: 碎石试样:粒径(方孔筛)30mm~70mm,质量240kg。 块石试样:200mm×160mm× 140mm,2块,不应有裂纹。 4.3生产检验 4.3.1采石场每生产道作1.5×105m3(年产量少于1.5×105m3的采石场,时间不超过一年),应按表1规定的各项内容进行一次生产检验。 4.3.2若生产检验结果低于原定计划等级,应立即停止生产、供砟,并及时复验。根据复验结果重新划分道砟材质等级。 4.3.3采石场生产过程中应对道砟粒径级配、颗粒形状及清洁度指标进行检验。除定期每周的一次检验之外,每生产工班均应通过目测进行监视,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监视及检验结果均应填入生产日记,作为填发道砟产品合格证的依据。 (4)块石试样与资源性材质检验用块石试样相同。 (5)碎石试样从成品出料口或成品运输带上有间隔地取四个子样,每个子样质量约100kg,拌和均匀。用四分法取两个子样进行级配检验和颗粒形状及清洁度指标检验。另两个子样进行材质检验,按表3的规定筛分试样(粒径 25mm~20mm,20mm~ 16mm,16mm~10mm,10mm~7.1mm 四组试样,从道砟副产品中提取)剔除针、片状颗粒,插入标签,分别装袋,送交材质检验部门进行检验,若试样不足,可从另两个子样中筛选补充。 表3生产检验碎石试样
4.4出场检验、验交 4.4.1采石场质量检查员在装车前负责组织产品出场检验,检验项目为道砟颗粒级配、颗粒形状及清洁度指标,并填写道砟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查员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有权拒绝装车。 4.4..2道砟产品按批交付。一列车装运同一等级、交付同一用户的道砟算一批。用汽车运输时,一昼夜内,装运同一等级、交付同一用户的道砟算一批。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检查员签发的产品合格证,采石场同时应向用砟单位提交开采面资源性材质检验证书副本或有效期内的生产检验证书副本。 4.4.3用砟单位有权对采石场的粒径级配等道砟加工指标进行抽检。 4.4.4用砟单位如发现最大、最小粒径,颗粒形状或清洁度指标与标准不符,应通知采石场赴现场复验。复验时的采样方法如下:卸作前,如装作车少于三辆,则每一车辆中取一子样;如多于三辆,则任意两辆中各取一个子样。每个子样约130kg,并从车辆的四角及中央五处提取。卸砟后,则由用砟单位任选125cm 长度的卸砟地段,每25m由砟肩到底坡均匀选一个子样(合计5个),每个子样约70Kg。 4.4.5道砟清洁度指标检验,同一产地、级别且连续进场的道砟,每30000m3为一批,不足30000m3时也按一批计,用砟单位每批抽检一次。 如复验结果为不合格,则应在现场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附件五 定价模式及履约保证金 一、结算方式 1、本次道砟招标采购采取固定单价结算。 2、供应期: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 3、到工地单价指物资运至招标人指定工地的价格。 到工地单价=出库单价+运杂费单价。 出库单价:出库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装车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运杂费:运杂费指投标人将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方式交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运输费、装车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供货风险等)。安装费为货物到达现场后进行安装施工,直至验收合格。 出库单价、运费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合价取整。 二、履约保证金 本次招标履约保证金分为两部分: 1、常规保证金: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 2、追加保证金:当卖方中标价格低于招标人可接受的所有投标报价平均值85%时,卖方中标金额与该值的差额作为追加保证金。买方将根据卖方供应实际量按比例将此部分追加保证金分批返还予卖方。 3、上述履约保证金合计总额不超过每个包件中标金额的5%。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前5个工作日内提交。 4、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现金或保函,保函开具银行应为国有五大银行(中行、建行、工商、农业、交通银行)或国内上市股份制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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