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恩施州公安机关警务通信息化服务项目备忘录
三、项目编号:ESZFCG2020(C)--F019
四、项目名称:恩施州公安机关警务通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恩施州公安局
2、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28号
3、联系方式:18372593853
4、供应商(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
5、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56号
6、联系方式:1527298952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移动警务终端及配套认证、通信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华为 型号:LIO-ANOO 传播名:HUAWEI MATE30PRO 5G 规格:双系统、移动专用通信服务
3、主要标的数量:2855
4、主要标的单价:10800
5、合同金额:419.2182(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项目内容:
1.1甲方是乙方的集团客户,甲方同意以单位名义缴纳警务通信息化服务费。
1.2根据本备忘录,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统一号段为1837259**,该号段由甲方负责管理、分配,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该号段分配给公安机关以外的人员使用。乙方已向社会发放的乙方应负责收回,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此次配备移动警务服务为华为Mate30PRO双系统276台,操作系统为:安卓+NPST,内存为:8G,存储为:256G。华为Mate30PRO单系统149台,操作系统为:安卓,内存为:8G,存储为: 256G。
1.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安排驻场运维人员1名,负责7*24小时系统软件运维及应用指导、培训工作。
1.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1条上下行带宽不低于1G并具有固定IP的互联网网络链路,用于移动警务相关业务使用。
1.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乙方免费提供不少于甲方警务通配备总人员5%的备用机服务(备用机型号、规格按合同1.3中Mate3OPRO双系统机型为准) ,供售后维修或返厂期间临时使用,备用终端交由甲方自行负责保管。
1.7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5张用于移动警务相关测试工作的无线5G上网卡,流量不低于100G。
1.8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乙方以项目实施时,甲方以实际民警数量进行采购,乙方根据甲方人员的增加和减少,新增加人员自甲方通知之日起开始计费,并配备同型号(如同型号设备停产可配备同等价位的其他安全终端,上下浮动不超过10%)
1.9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乙方应自本备忘录签订后3个月内,开发OA系统并通过验收正常运行,后续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及时升级维护。
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11-1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02-19
九、其他补充事宜: